事跡
一起通什市林業局幹部許某假借履行公務之名,強行敲詐勒索個體戶陳某現金3000元的案子。此案在當地反響強烈,影響極壞。卓傳海帶領辦案人員迅速立案查辦,廣泛收集證據,很快將此案訴到法院。法院受理認為證據不足,而建議檢察院作其他處理。訊息一傳開,許某的父親氣勢洶洶趕到檢察院破口大罵辦案人員亂辦案。對此,卓傳海心中明白這不僅是一次罪與非罪的爭鬥,更是一場正義與邪惡的較量,作為一名檢察官,必須堅持履行賦予的神聖職責,既不能冤枉一個好人,也決不能放縱一個罪犯。於是,他與辦案人員再次對案卷進行認真研究,經反覆審查和充分論證並有關證據確實充分之後,他將此案再次起訴到法院,法院最終判處許某有期徒刑3年,從而維護了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權威,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在執法工作崗位上,卓傳海不僅嚴格辦案,而且無私無畏,敢於碰硬。一次,通什市公安局副局長黃某非法拘禁他人。市檢察院聞訊後,立即派卓傳海率幹警立案偵查。案子剛開始查辦,便有人私下找到卓傳海用好言相勸:黃副局長的事非同一般,他負責多年的公安刑偵工作,又是堂堂的副局長,有社會關係又有反偵查能力,弄不好捉蛇不成反被咬……“此案證據確鑿,事實清楚,如不查辦,我們就有愧檢察官這個稱號,更有損法律的尊嚴!”他硬是頂住壓力,排除干擾,無私無畏,下定決心啃下這塊硬骨頭。在查明案件事實、獲取足夠證據的前提下,最後依法將黃某逮捕,使昔日不可一世的公安局副局長受到法律應有的制裁!訊息傳開,民眾奔走相告。紛紛稱讚卓傳海是當代的“海青天”!
1990年8月,卓傳海擔任通什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地位變了,但他廉潔自律、一塵不染的信念沒變,始終保持一個共產黨員和人民檢察官清正廉明、秉公執法的高風亮節。
曾記得,卓傳海在辦理通什市物價局原辦公室主任張某玩忽職守一案時,張某的親屬登門求情,說“小張缺乏社會經歷,工作經驗少,求你從寬處理。”並將1000元紅包塞給卓傳海的小孩。卓傳海當即制止張某親屬的行為,鄭重地說:“我們檢察機關是會依法辦案的。”張某親屬只好收回紅包,怏怏離去。事後,市檢察院依照法律將張某逮捕法辦,並通過辦理此案為國家挽回了300萬元的經濟損失。
對卓傳海來說,民眾的舉報線索就是無聲的命令。為了及時有力地打擊貪污賄賂犯罪分子,曾經不知有多少個日日夜夜,他總是忘我地同幹警們堅強地戰鬥在反腐敗鬥爭第一線。
那是1995年元宵的傍晚,正當他準備和家人共餐歡度元宵佳節,突然接到市農行的舉報,稱該行紅星儲蓄所副主任(主管全面工作)符照明涉嫌貪污公款13萬元。這對於一個不足10萬人口的山區小城市(縣級市),已不是一個小數字。案情重大,情況緊急,時間就是勝利。卓傳海顧不上同家人多作解釋,披上制報便匆匆趕到檢察院辦公室,並立即組織幹警投入緊張的戰鬥,拘傳、審訊、搜查幾乎同時交叉進行。一切的一切似乎悄然平靜,卻又是多私嚴密周到。看著他那嚴肅的神情,幹警們意識到案情的嚴重性,個個越乾越來勁,而犯罪嫌疑人卻經受不起這如從天而降的當頭一擊,終於低下了曾經一度指使自己不惜慷國家之慨的頭……不知不覺地,東方泛起了微微霞光,各路幹警亦隨之捷報頻傳,案情取得了重大的突破——初步查明犯罪數額幾倍於民眾的舉報數額。這時,卓傳海臉上才露出微微笑容,他下意識地拍著早已忘卻了飢餓和疲倦的幹警說:“我們該填一填肚子了。”該案經偵查終結起訴到法院,法院認定犯罪數額為貪污37萬元,挪用21萬元,並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符照明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卓傳海不僅是幹警們辦案的榜樣,還是幹警們見義勇為的楷模。有一次,他外出辦事路經通什市農貿市場時,一位被害民眾突然拉住他的手並向他低語幾句(該受害民眾曾上訪過卓傳海),當他獲悉一名負案潛逃了半年之久的犯罪分子正和五六個青年在附近出現時,他不顧個人安危,當機立斷,一個箭步向那伙人衝過去,一把抓住了犯罪分子,幾乎同一時刻,罪犯的夥伴本能地向他圍攻過來。他臨危不懼,機智勇敢,大義凜然地大聲喝道:“我是檢察幹警,誰妨礙公務後果自負!”他威嚴而有力的聲音使得罪犯的夥伴受驚退卻,他當即將罪犯抓獲並扭送公安機關。該罪犯因敲詐勒索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卓傳海見義勇為的行為在全市幹部民眾中引起了強烈的反響。
榮譽
十幾年來,連續5年被通什市授予“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員標兵”稱號;多次被評為“省檢察系統先進工作者”;去年又被授予海南省“十大傑出青年衛士”的稱號。卓傳海就是這樣戰鬥在檢察工作崗位上,向生他、養他的巍巍五指山奉獻著一片赤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