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事
出處:明 朱國禎 《涌幢小品·兵器》:“武藝十八事:一弓、二弩、三鎗、四刃、五劍、六矛、七盾、八斧、九鉞、十戟、十一鞭、十二簡、十三撾、十四殳、十五叉、十六爬頭、十七綿繩套索、十八白打。”
十八事
詞語簡介
詞語讀音
shí bā shì ㄕㄧˊ ㄅㄚ ㄕㄧˋ詞語意思
即十八般。詞語出處 明 朱國禎 《涌幢小品·兵器》:“武藝十八事:一弓、二弩、三鎗、四刃、五劍、六矛、七盾、八斧、九鉞、十戟、十一鞭、十二簡、十三撾、十四殳、十五叉、十六爬頭、十七綿繩套索、十八白打。” 明 馬愈 《馬氏日抄·十八藝》:“較其試藝,十八事皆能。”
詳細解釋弓
古代兵器之一,激弦發矢,可以及遠,考此法之由來最古,黃帝戰蚩尤於涿鹿,純用弓矢以制勝,此為有弓矢之最早者;惟當時之弓矢,都以竹木為之,雖能及遠,終未能完善,迨後推闡其理,互相發明,加以精密之改造,於是乎弓矢逐成為戰爭之利器,非但發古人射抉之技,抑亦開後世火器之端,雖曰此皆由後人推闡而來,其創作者之功,要亦未可遽沒也。按照弓箭之第一人為揮;考工記云:古傳黃帝臣揮作弓,荀子則稱倕作弓,而山海經則謂少皞生般,是始為弓。按年代考之,當以揮為創造者,而般倕大概亦古之弓人也。在當時弓箭之用,誠十百倍於其他兵器,非但力勁及遠,擅是術者,精研而熟嫻之,穿楊貫虱,百步射人,萬無一失,較之現代之火器,無多讓焉,故十八般武藝,以弓弩始而以白打終,其重視之也宜矣。
漢劉熙《釋名·釋兵》:「弓,穹也,張之穹隆然也。其末曰簫,言簫梢也;又謂之弭,以骨為之滑弭弭也。中央曰撫,撫也,人所撫持也。簫撫之閒曰淵,淵,宛也,言宛曲也。」弩
一種用機械力量射箭的弓,泛指弓:弩弓、弩機、弩手(弓手)、弩箭、弩炮(發射石塊的弩機)。槍
矛,中國古代兵器之一,武術長器械。屬於一種長柄的刺擊兵器。由古代兵器矛演變而來。槍的長度約相當於人體直立,手臂伸直向上的高度。槍桿的粗細,根據使用者性別、年齡而異。槍纓的長度不短於20厘米。槍法以攔、拿、扎為主,這是槍術的基本動作。扎槍要平正迅速,直出直入,力達槍尖,做到槍扎一線,出槍似潛龍出水,入(縮、收)槍如猛虎入洞。扎槍又有上平、中平、下平之分,以中平為要法,故有「中平槍,槍中王,當中一點最難擋」的說法。單扎、對扎的訓練是基本功,也具有健身與表演的效果。攔、拿槍法,是擋撥防禦之法,動作繞圈不宜大,防對方兵乘虛而入。此外,還有崩、點、穿、劈、圈、挑、撥等,都是槍術常用方法,要求纏繞圓轉,勁力適當,方法正確。練槍時,身法要求靈活多變,活動範圍大,步法要輕靈、快速、穩健,故有「開步如風,偷步如釘」之說。腰腿、臂腕之力與槍要合為一體,並要勁透槍尖。槍術在十八般武藝中比較難學,不易掌握,俗說:「年拳,月棒,久練槍」。槍的套路內容也十分豐富,如楊家槍、犁花槍、六合槍、四平槍、鎖口槍、五虎斷門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