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個嚴禁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1月26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組織部印發《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嚴明組織紀律,嚴格選人用人監督,大力營造風清氣正的用人環境。

《意見》指出,要認真貫徹《幹部任用條例》,嚴格按制度規定選人用人。各級黨委(黨組)和組織人事部門要不折不扣執行《幹部任用條例》,嚴格按規定的原則、標準、條件、資格、程式和紀律辦事,有規必依、執規必嚴。 嚴禁違反規定程式選拔任用幹部,嚴禁私自干預下級或原任職單位幹部任用,嚴禁在幹部考察中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嚴禁在幹部檔案上弄虛作假,嚴禁跑風漏氣,嚴禁突擊提拔調整幹部,嚴禁封官許願、任人唯親、營私舞弊,嚴禁採取跑官要官、說情打招呼等手段為本人或他人謀取職位,嚴禁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嚴禁超職數配備、超機構規格提拔幹部或違規提高幹部職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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