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項效率原則

十二項效率原則是指美國埃默森在1912年提出的關於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則。

十二項效率原則的提出

在美國國會關於鐵路運費問題的聽證會之後,埃默森發表了他的《十二信效率原則》的著作。有關效率問題,是埃默森一生中最有成效的研究,他因此至今還被稱為是“效率的大祭司”。他在《效率是經營和工資的基礎》一書中就針對當時整個美國工業體系中普遍存在的浪費和效率低這兩大弊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認為,一個國家的生產率主要不取決於它的自然資源的狀況,而取決於“雄心壯志、爭取成功和獲得財富的願望”。由於美國擁有財富資源和激勵個工獲承成功的因素,所以使它發展成為世界上的工業強國。可是,由於效率低和資源的浪費,美國正失去它的優勢,其中最大的一個問題是缺乏組織。埃默森以上思想在《十二個效率原則》一書中得到了進一步的闡述。該書對每一個原則都用一章的篇幅來加以說明。

主要內容

1.有明確的理想,就是有明確的目標。

2.經常要求管理人員考察各種問題及其相互間的關係,豐富專門知識,並主動徵求意見。

3.進行充分的商議。選擇優秀的參謀和顧問,共同協商,並以集體的方式作出決定,以便產生有效的影響。

4.有嚴格的紀律,使組織成為一個系統而不是無政府狀態。這是達到其他原則的基礎。

5.公平處理各項事務。管理人員必須具有同情心、思考力和公正廉明的精神。

6.有可靠的、及時的、準確的和持久的記錄。

7.實行調度。對生產進行統一安排和控制,使部門的工作眼從整體的要求,以求在在最短時間內完成任務。

8.規定標準的工作時間、工作方法和工作秩序。

9.工作環境標準化,以減少人力與金錢的浪費。

10.作業標準化,以提高工作效率。

11.用書面進行正確的指導,以迅速有效地完成企業的目標。

12.對提高效率的行為,諸如降低成本、改進質量、增加產量、節約時間等,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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