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十一抽殺律
採用十一抽殺律的目的是為了消除部隊中的恐慌與怯戰心理,堅定士兵們作戰的決心。但是事實上,十一抽殺律往往卻起到了相反的作用。由於士兵們直面其戰友被自己人而非敵人屠戮,因而士氣低落或者對自己的指揮官失去了信任。由於屬於集體懲罰措施,十一抽殺律並不常用。
適用範圍
執行十一抽殺律的情況可能包括(視情況而定,並不是每次都執行)且不限於:
叛亂、譁變 大規模潰敗或臨陣脫逃 丟失軍旗、軍徽。
執行方式
要被處以十一抽殺律的部隊將被分為每10人一組進行抽籤,抽出一人處死,方法通常是用石頭砸死或者用棍棒打死。倖存者將只能在 羅馬軍隊駐地外過夜而不能受到羅馬軍隊的保護。同時其口糧也不再是小麥,而變為了通常是用以餵食牲口的大麥。
執行十一抽殺律時,被處罰部隊的全體成員都需要參與抽籤,因此無論當事人的軍銜或者之前獲得過何種榮譽,也無論他們是否參與了叛亂或者從戰場上逃脫,都有可能被選中而處死。
使用案例
發生在公元前471年的 羅馬共和國的早期戰爭之一——羅馬人與 沃爾斯齊人的戰鬥,是現存最早有關十一抽殺律的文獻記載之一。
在公元前71年,羅馬前三巨頭之一的 克拉蘇在鎮壓 斯巴達克起義的戰爭中,為了消除羅馬士兵對斯巴達克的恐懼和萎靡的士氣,使用了“十一抽殺律”。當時共有4000名士兵被處死,以至於羅馬士兵對克拉蘇的恐懼勝於對斯巴達克的恐懼,並在日後的作戰中變得英勇無畏。
在對 帕提亞作戰中, 馬克·安東尼也曾下令執行過十一抽殺律此外, 凱撒也曾被傳聞在對 龐培的作戰過程中對第9軍團處以十一抽殺律,但這被認為是訛傳, 愷撒只是將其全部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