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論文
1986年撰寫的《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勢在必行》文章,發表在《湖北審計》,1994年撰寫的《水利基本建設投資管理》文章發表《湖北水利》刊物上,並於1997年撰寫《淺談水利基本建設民眾投勞投物的估價與考核》文章發表《湖北水利》刊物。
工作業績
參加工作以來,刻苦鑽研有關施工企業管理、財政、稅務基本建設及投資、工程造價管理、水利施工技術及法律等相關理論專業知識,有機的與實踐結合,積累了豐富的企業管理、投資管理、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經驗。歷年來參加了各項經濟專案審查,糾正了各種財經違紀違法行為,查處了多起經濟案件,其中:1960年查獲貪污案、其貪污額1.05萬元,案犯被司法機關判處徒刑。
1990年查獲二名貪污案,其貪污額達13.8萬元,案犯被司法機關判處徒刑。還有違紀違法人員、挪用、占有國家資財被處以黨紀、政紀處分三起,保證了國家財產不受侵犯。
1986年在經濟改革中,將湖北省水利工程二處(事業單位)每年由財政支付事業費250萬元,逐步將該單位由事業性質轉軌為承包建安工程施工的企業性質,除每年為財政節省事業費開支250萬元外還餘100萬元,樹立了全省水利施工系統基本建設體制改革典範。
獲得榮譽
《淺談水利基本建設民眾投勞投物的估價與考核》獲三等優秀論文獎。1988年被水利部授予“全國水利系統優秀財會工作者”稱號,同年被湖北省水利廳授予“全省水利系統財務工作者”稱號,1996年水利部授予“全國水利系統優秀財會工作者”,1995年被湖北省財政廳授予“企業工交先進工作者”稱號,並先後分別兩次被湖北省水利廳授予先進工作者和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授予先進工作者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