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北海市委員會、北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北海市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北發〔2010〕17號),設立北海市水產畜牧獸醫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地址:雲南路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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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一)擬訂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本行業的產業政策及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政策,並組織監督實施;指導本行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執法隊伍管理工作。
(二)擬訂本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本行業的投資和綜合開發、示範項目的規劃、計畫管理和監督實施;引導本行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生產方式轉變、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提出水產畜牧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
(三)組織和指導漁業、畜牧業、飼料和獸藥的生產;引導漁業、畜牧業、獸醫業和飼料工業等社會資源的合理配置,培育和扶持優勢產業,推廣良種良法,促進行業生產力的發展和生產效益的提高。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水產畜牧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四)擬訂本行政區域內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協助組織實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動物疫情管理,組織開展動物疫情的監測、報告、調查、分析、評估等工作,提出預警措施和建議;組織實施動物及動物產品檢驗檢疫、獸藥殘留監控、動物及動物產品衛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動物疫病防控技術攻關、成果鑑定及推廣套用;負責獸醫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管理。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官方獸醫、執業獸醫的管理。組織實施水產養殖病害防治和水生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
(五)負責漁牧初級生產環節產品、飼料產品質量安全和獸藥、漁藥的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水產畜牧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依法組織實施水產種苗、草種、種畜禽、獸藥、漁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的許可及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獸藥、漁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檢驗檢測。擬訂水產畜牧業有關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開展獸醫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負責水產畜牧業品種保護。
(六)指導本行業市場體系、信息體系等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提出扶持水產畜牧業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指導協調本行業產品的加工流通工作;指導、促進龍頭企業實施品牌發展戰略,承辦市農業產業化聯席會議有關本行業產業化的具體事務。
(七)指導本行業科研教育改革,提出行業發展重大技術進步措施;承辦本行業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和實施工作;組織本行業對科技成果的鑑定、推薦、評審及科研成果的管理;負責本行業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和實施本行業人才資源開發、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和監督實施工作。
(八)加強本行政區漁業資源和水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草地資源、畜禽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及漁業、畜禽遺傳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調查處理重大漁業水域污染事故;負責漁港、漁船和漁業無線電管理的工作;協調漁業糾紛。負責漁業資源、水生生物濕地、水生野生動植物、漁業水域生態及環境保護和漁業資源的增殖工作。
(九)承辦處理本行政區域發生的重大涉外漁事糾紛,維護國家海洋和淡水管轄水域的漁業權益的工作;監督國際漁業公約和雙邊、多邊漁業協定在本行政區域的執行;代表國家行使漁船檢驗和漁政、漁港監督管轄權;協調遠洋漁業開發。負責水面灘涂養殖使用權確權管理。
(十)強化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研究和提出進一步強化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切實加強漁船、漁港安全管理,防範颱風、漁港火災對漁民生命財產的損害;切實加強海洋捕撈行業的涉外管理,防範海盜和國際敵對勢力對漁民造成重大的人身安全危害;強化獸藥生物製品、劇毒藥品的管理,嚴防外泄,避免造成重大的安全事故或社會隱患。承擔水產畜牧業防災減災的責任。
(十一)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北海市水產畜牧獸醫局機關人員編制27名,其中行政編制24名(含監察單列編制1名),後勤編制3名。核定部門領導職數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11名,其中正科長級領導職數8名(含機關黨支部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長級領導職數3名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北海市水產畜牧獸醫局設7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接待、綜合協調、行政後勤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制定局機關有關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黨群、安全、保密、綜治、政務公開和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資、機構編制、幹部教育、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計畫財務科組織編制本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或監督實施;負責本行業重大項目的立項、審查、申報和監督實施工作;提出水產畜牧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管理本局各項資金,編制本局年度行政經費和本級事業經費預算和決算,研究提出資金管理和分配使用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財務監督管理和會計核算;研究提出本行業加工發展政策和規劃建議;指導培育水產畜牧加工龍頭企業發展和本行業產業化經營;研究制定水產畜牧業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指導本行業市場體系、信息體系等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本行業漁牧產品銷售和市場流通體系建設;指導本行業加工企業、行業協會、漁牧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負責本行業有關統計工作,監測分析水產畜牧業經濟運行並提出對策,定期整理印發有關統計數據資料。
漁政漁港監督管理科負責督促檢查本行業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漁業法律法規的落實情況;組織或承辦漁業規範性檔案的起草、修改和審核報批工作;指導漁業法制宣傳教育和法規諮詢及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工作;負責調查處理重大漁業水域污染事故;承擔漁業行政複議和重大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伏季休漁制度;負責組織實施捕撈許可證和水產種苗生產制度;負責專項捕撈許可證和水域灘涂養殖使用證的審核;負責新建、更新、改造、購置、進口從事漁業生產作業的漁船審核;負責本轄區水產苗種、人工繁殖生產、水產苗種選育生產許可證審核;負責漁業、水生野生動物管理等有關證件的核准;負責漁業無線電台(站)的設定和使用審核;負責水產苗種進出口審核和監督管理;負責本轄區漁業安全生產工作;協調漁業糾紛,承辦處理本行政區域發生的重大涉外漁事糾紛,維護國家海洋和淡水管轄水域的漁業權益的工作;歸口管理和指導局屬漁業執法單位業務工作;指導漁業執法隊伍建設;負責漁政、漁監和船檢幹部及有關人員的培訓工作。
漁業生產管理科負責指導漁業生產結構和布局調整;負責擬訂漁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科教興漁戰略,參與實施漁業實用人才培訓工作;負責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承辦本行業漁業重大科研項目;負責漁業技術示範推廣項目管理工作;負責本行政區水生動物病害防治體系建設;負責水產養殖原良種體系建設計畫的組織實施;負責漁業無公害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產地認定、產品認證及監管;研究提出本行業漁業地方標準制(修)訂;負責漁業廣西名牌產品、優質產品和中國名牌產品的推薦;負責遠洋漁業項目組織管理;協助漁民轉產轉業和南沙生產管理工作;指導漁業社團專業技術工作。
畜牧與飼料科(北海市飼料工業辦公室)。
負責擬訂全市畜牧業、草業和飼料工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指導畜牧業、草業、飼料工業產業結構調整;負責組織畜禽遺傳資源、牧草資源和飼料資源的調查、保護與管理工作;承擔畜牧業行政複議和重大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本轄區畜牧業安全生產、動物食品安全工作和飼料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執行種畜禽、牧草、飼料的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畜牧業標準化技術推廣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依法審核發放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協助審查核發飼料添加劑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證、飼料生產審查合格證、動物源性飼料產品生產企業安全衛生合格證;負責飼料產品質量監督;負責種畜禽進出口審查及種畜禽質量監督;貫徹執行畜禽養殖場(小區)的規範標準、備案程式;負責草地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草地資源保護和草地生態治理工作;指導草場建設、利用和保護;管理局屬畜牧事業單位業務工作;指導畜牧行業社團的專業技術工作;負責畜牧業專業技術培訓工作,參與實施畜牧業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北海市人民政府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辦公室、獸醫醫政藥政科)。
負責擬訂全市動物疫病防治、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工作規劃、年度計畫和管理辦法、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動物疫情的監測、調查和預報預警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獸醫實驗室動物疫病診斷工作;負責指導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的建設工作;負責動物及動物產品標識、檢疫出證管理工作;負責動物及動物產品的防疫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部門作好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和督查工作;負責動物疫病的區域聯防工作;組織開展動物防疫知識宣傳與健康教育;承擔北海市人民政府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管理和指導局屬獸醫行政執法機構和獸醫技術支持機構的業務工作;負責動物防疫、檢疫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管理工作。
負責擬訂獸醫獸藥管理體系和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獸醫從業人員、獸藥檢驗人員的培訓管理工作,負責官方獸醫、執業獸醫的管理;負責動物診療機構的管理;負責各類獸醫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實驗動物管理等相關工作;負責獸藥、獸醫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等環節的監督管理;負責動物及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管理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依法審批發放獸(漁)藥經營許可證;負責獸醫、獸藥專業人員技術培訓工作,管理和指導局屬獸藥檢測等機構的業務工作;負責動物產品的質量安全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