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教育局

北海市教育局是政府機構,主要負責廣西自治區北海市教育工作等。

主要職責

根據上述職能調整,北海市教育局 的主要職責是:

(一)全面貫徹國家、 自治區的有關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訂全市有關教育工作的政策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提出北海市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擬定全市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和速度,指導並協調實施工作。

(三)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起草籌指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外、區外、市外對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

(四)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等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各級教育部門的工作,統籌規劃、綜合管理協調社會力量辦學工作;規劃並指導全市個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工作。

(五)規劃並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教學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

(六)主管全市的教師工作;負責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職稱改革工作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市直學校編制、勞動工資及人事管理等工作。

(七)負責制訂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規劃及有關教育督導評估標準,組織協調全市教育督導工作,對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職能部門和學校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

(八)統籌管理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和高中、國中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和高、國中學籍管理工作。

(九)負責協調全市普通高等師範院校、中等師範學校 以及普通高等院校師範類專業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

(十)對全市教育系統各單位及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經濟活動進行內部審計監督。

(十一)協調規劃、指導並推動本市教育系統的教育科學研究。

(十二)統籌規劃、指導並管理全市中國小教學技術裝備工作。

(十三)統籌規劃並指導全市各級各類教育部門開展勤工儉學工作,發展校辦產業。

(十四)統籌管理、協調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十六)擬定全市語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規劃,指導推廣國語、國語師資培訓、國語水平測試和規範社會用字工作;負責對全市的語言文字套用情況進行檢查督導。

(十七)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教育廳交力、的其他事項。

領導介紹

李沛新 局長、黨委副書記


葉宗沛 黨委書記、副局長

葉宗沛,男,漢族,1963年12月出生,籍貫廣東化州,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副教授,現任北海市教育局黨委書記、副局長。1985年參加工作,曾在廣西北海市第一中學任教,歷任北海市招生辦副主任;廣西電大北海分校副校長、黨支部副書記,廣西電大北海分校校長、黨支部書記;北海市教育局副局長、黨委委員;北海市教育局黨委書記、副局長。

主持黨委全面工作。

主管黨群、幹部隊伍建設、服務高等教育發展工作。

林起發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李才能 黨委委員、副局長

李才能,男,漢族,1968年8月出生,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講師、政工師,現任北海市教育局副局長。1992年參加工作,曾在桂林工學院學工處、組織部和北海師範學校工作,歷任北海師範學校團委副書記,北海師範學校團委副書記、學生科副科長,北海師範學校團委書記、學生科副科長;北海市教委人事科科長、黨委委員;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長、黨委委員,北海市教育局助理調研員、黨委委員、人事科科長,北海市教育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協助分管高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德育、體育、藝術教育,招生考試、教學科研、勤工儉學工作。


葉衛國 黨委委員、副局長

鄧軍彪 黨委委員、副局長

潘娟 副局長

內設機構設定

黨政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

主要職能: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輿論宣傳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黨群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工作。

人事科

主要職能: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工作;規劃、指導全市教育系統教師隊伍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和師資培訓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

基礎教育科(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職能:  承擔全市基礎教育的統籌管理工作,擬定基礎教育發展和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會同有關方面提出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和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規範基礎教育學校辦學行為,推進基礎教育布局調整和教學改革;指導全市基礎教育教學計畫和教學用書,推進課程改革;負責全市高中會考工作和全市中國小學生學籍管理工作;指導中國小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指導中國小校的德育、體育、衛生保健、藝術教育工作。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督導審計科(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科)

主要職能:  擬定全市教育督導評估制度和標準;監督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開展全市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和經濟活動的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團的具體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安全穩定和政治保衛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監督管理和事故防範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網路信息安全監控工作,承擔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教師隊伍穩定工作。

計畫財務科

主要職能:  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的政策和實施辦法並指導實施;承擔統計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情況和教育發展情況的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預決算、財務管理的相關工作。負責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有關教育專項經費管理,負責規劃、監督直屬單位的基建、維修改造等項目立項工作。

監察室

主要職能: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效能監察工作;受理查辦直屬單位的違紀案件;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校務公開工作;糾正教育系統行業不正之風;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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