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南面官制

938年,遼太宗統治燕雲十六州後,實施了“北南面官制”的一國兩制政策。

938年,遼太宗統治燕雲十六州後,實施了“北南面官制”的一國兩制政策。
北面官制,設北院大王和南院大王,分別統領兩部的兵馬;設夷離畢法院,掌管刑獄;設大林牙院,掌管文翰;設敵烈麻都,掌管禮儀;設大國舅司,掌管後族事務。
南面官制,設樞密使掌管漢人兵馬大權。朝中設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翰林院,國史院。南面官制不像北面官制分南北,而是沿用漢人的舊制,設左右,比如左丞右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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