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會宗旨
北京2008年奧運會贊助計畫的宗旨為:
遵守《奧林匹克憲章》,遵循奧林匹克理想和北京2008年奧運會 “綠色奧運,科技奧運,人文奧運”的理念;
推動奧林匹克運動的發展,提升北京2008年奧運會和中國奧委會在國內外的形象與品牌知名度;
確保北京2008年奧運會獲得充足、穩定的組織經費和可靠的技術和服務支持;
為中外企業提供獨特的奧林匹克市場行銷平台,鼓勵中國企業廣泛參與,通過奧運會市場行銷提高企業形象和產品品牌;
為贊助商提供優質服務,使它們獲得充分的投資回報,幫助贊助企業與中國奧林匹克運動建立長期的合作夥伴關係。
贊助層次
對北京2008年奧運會的贊助包括國際和國內兩個方面:國際奧委會第六期全球合作夥伴計畫在國際範圍內對整個奧林匹克運動提供支持,包括支持北京奧運會。北京2008年奧運會贊助計畫在主辦國範圍內對舉辦2008年奧運會提供支持。
北京2008年奧運會贊助計畫包括三個層次:
1、北京2008年奧運會合作夥伴
2、北京2008年奧運會贊助商
3、北京2008年奧運會供應商(獨家供應商/供應商)
每個層次設定了贊助的基準價位。在同一層次中,不同類別的基準價位由於也會有所差異,以體現不同行業之間的差別。具體價位將在銷售過程中向潛在贊助企業做出說明。
北京奧組委的各級贊助商將為奧林匹克運動在全國的發展做出貢獻;通過在技術、產品和服務等方面的贊助,支持北京奧組委的籌辦工作,支持2008年奧運會的舉辦,支持中國奧委會以及中國奧運代表團。不同層次的贊助商享有不同的市場行銷權。贊助商在主辦國地域範圍內享有市場開發的排他權(包括共同排他權)。
贊助商權益
贊助企業向北京奧組委、中國奧委會和中國奧運代表團直接提供有力的資金和實物支持。作為回報,贊助企業將享有相應的權益。以下是北京奧組委給予贊助企業的主要回報方式:
1、使用北京奧組委和/或中國奧委會的徽記和稱謂進行廣告和市場行銷活動;
2、享有特定產品/服務類別的排他權利;
3、獲得奧運會的接待權益,包括奧運會期間的住宿、證件、開閉幕式及比賽門票,使用贊助商接待中心等;
4、享有奧運會期間電視廣告及戶外廣告的優先購買權;
5、享有贊助文化活動及火炬接力等主題活動的優先選擇權;
6、參加北京奧組委組織的贊助商研討考察活動;
7、北京奧組委實施贊助商識別計畫和鳴謝活動;
8、北京奧組委實施防範隱性市場計畫,保護贊助商權益;
9、根據對奧林匹克運動和北京奧運會貢獻的價值不同,合作夥伴、贊助商和供應商享有不同的權益回報。
贊助銷售
1、銷售方式
堅持“公開、透明、公平”原則,根據行業的不同情況採取以下不同的銷售方式:
公開銷售: 公告銷售通知或公開徵集企業贊助意向。
定向銷售: 向具備技術條件的企業發出徵集贊助邀請。
個案銷售: 直接與符合技術條件的企業進行銷售洽談。
2、銷售步驟
主要採取以下步驟進行銷售:
(1) 北京奧組委將徵集情況知會企業或向企業徵集贊助意向;
(2) 企業提交贊助意向書;
(3) 北京奧組委評估機構進行企業資格評審;
(4) 北京奧組委銷售機構與企業洽談贊助方案;
(5) 企業提交正式的贊助方案;
(6) 北京奧組委評估機構提出贊助商候選人;
(7) 北京奧組委確定贊助企業,報國際奧委會批准。
在實際操作中,以上步驟可根據需要增加或減少。
3、銷售進度
鑒於不同層次的贊助商對奧運會貢獻的價值不同,銷售進度也將體現投資差異。首先開始合作夥伴的銷售。但根據銷售進程,有可能同時進行不同層次的銷售。
4、具體安排:
合作夥伴:2003四季度 – 2004四季度
贊助商: 2004二季度 – 2005二季度
獨家供應商/供應商: 2004四季度 – 2007二季度
選擇標準
選擇贊助企業時,主要參照以下標準:
1、資質因素:贊助企業必須是有實力的企業,是行業內的領先企業;發展前景良好,有充足的資金支付贊助費用。
2、保障因素:能為成功舉辦奧運會提供充足、先進、可靠的產品、技術或服務。
3、報價因素:企業所報的贊助價格是選擇贊助企業最重要的考慮因素之一。
4、品牌因素:企業具有良好的社會形象和企業信譽,企業的品牌和形象與奧林匹克理想和北京奧運會的理念相得益彰,產品符合環保標準。
5、推廣因素:企業在市場行銷和廣告推廣方面投入足夠的資金和做出其他努力,以充分利用奧運會平台進行市場行銷,同時宣傳和推廣北京2008年奧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