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鐵人三項運動協會

北京鐵人三項運動協會

北京鐵人三項運動協會成立於1996年,由北京市團市委和北京體育總會聯合發起成立。協會成立以來一直致力於北京地區鐵人三項運動的推廣發展。

北京市鐵人三項運動協會

協會簡介

北京鐵人三項運動協會成立於1996年,由北京市團市委和北京體育總會聯合發起成立。協會成立以來一直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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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於北京地區鐵人三項運動的推廣發展,和眾多的鐵人三項相關項目的社會團體建立了友好互助關係,每年都在北京地區組織國際、國內和北京市的鐵人三項比賽活動,並創立了小鐵人訓練營,吸引了上千名青少年參與到鐵人三項運動中來,影響廣泛。通過協會的不斷努力,目前鐵人三項運動在北京地區開展形勢良好,鐵人三項運動愛好者有數千名(包括眾多的在京工作的外籍人士),並自發的成立了多個鐵人三項業餘訓練俱樂部。
北京鐵人三項協會在“親和自然、挑戰自我”的精神指引下湧現出了一批挑戰超常極限耐力的成功人士:其中包括橫渡渤海海峽和英吉利海峽的橫渡英雄張健博士(協會秘書長);無動力人划船橫渡大西洋亞洲第一人孫海濱;國內參加鐵人三項比賽年齡最小的運動員張樂(創紀錄時年齡9歲);國內參加鐵人三項比賽年齡最大的運動員蘇朋學(創紀錄時年齡74歲);國內完成超級鐵人三項賽第一人丁明高等。這些人士的成功,表現出他們本身具有的不畏艱苦、頑強拼搏甚至直面死亡的勇敢精神,同時也最大限度地體現了鐵人三項運動的魅力和這項運動給人帶來的精神享受。除此之外我協會會員在代表北京市參加國際性和全國性鐵人三項比賽中,多次獲得分齡組個人冠軍和團體冠軍。協會活動

北京鐵人三項運動協會具備舉辦各種大型賽事的能力,1996年舉辦門頭溝全國鐵人三項賽,1997—1998年連續舉

北京鐵人三項運動協會會員訓練北京鐵人三項運動協會會員訓練
辦兩屆北京鐵人三項公開賽暨八達嶺國際鐵人三項公開賽;1998—2001年協助IMG國際管理集團舉辦四屆七星國際越野挑戰賽;1999年—2001年連續舉辦三屆北京越野挑戰賽;成功策劃張健橫渡渤海海峽和英吉利海峽。2002年舉辦統一杯北京國際鐵人三項精英賽;2003年舉辦北京版圖越野挑戰賽。2004年舉辦首屆全國小鐵人挑戰賽和第二屆北京版圖越野挑戰賽。2005年我們將在北京舉辦“2005北京國際鐵人三項挑戰賽”、“2005北京園丁園杯全國小鐵人挑戰賽”以及“2005北京鐵人三項系列賽”等比賽,期望2005年鐵人三項運動在北京地區得到進一步的發展,並為2008年北京奧運會鐵人三項比賽的有關工作積累經驗、打下良好的基礎。2006年在內蒙古舉辦了2006岱海越野挑戰賽,並協辦了2006鐵人三項世界盃北京站的比賽。2007年抽調骨幹力量培訓推薦到奧組委鐵人三項部門工作,並協助支持(裁判、工作人員)好運北京鐵人三項比賽。在2008年裡做好會員訓練、支持北京奧運等工作、並派專業技術人員進入奧運鐵人三項團隊。2009年協辦昌平舉辦昌平北京鐵人三項世錦賽,2010年協辦昌平鐵人三項世界盃,並派出技術代表林健、張婕等教練員裁判員支援亞運、派出技術代表、裁判支持中國首屆紅色運動會等。
北京鐵人三項協會在今後將繼續加強組織訓練和業務學習,培養出大批運動專業協會的優秀人才,原創、舉辦出國內國際知名的大型賽事活動,為全民健身做出更大的貢獻。協會活動與全民健身

每周六,協會組織業餘鐵人三項運動訓練,訓練地點設在奧林匹克森林公園,北京體育大學、團結湖公園、十三

北京鐵人三項運動協會會員游泳訓練北京鐵人三項運動協會會員游泳訓練
陵水庫區為協會訓練基地。

鐵人三項運動簡介

鐵人三項起源

鐵人三項運動起源於美國夏威夷。1972年的一天,一群體育官員聚在夏威夷群島的一個酒吧里爭論:世界上究竟哪一項運動項目最具有刺激性,挑戰性,最能考驗人的意志和體能?美國海軍準將約翰·克林斯提出:誰能在一天之內在波濤洶湧的大海游泳3.8公里,再環島騎腳踏車180公里,最後跑完成42.195公里的馬拉松全程,誰就是真正的鐵人。於是第二天就有十五個人參加了比賽,其中還有一名女選手。最後十四個人賽完了全程,其中第一名成績是11小時46分。於是一項“親和自然,挑戰自我”的新型體育運動項目就在這種充滿戲劇性,冒險性的情況下誕生了。人們把這項一次連續完成游泳、腳踏車和長跑,提供了體能、速度和技巧上挑戰的綜合性體育運動稱為“鐵人三項”。
現在連續完成3.8公里游泳、180公里腳踏車和一個馬拉松的鐵人三項比賽被稱為超級鐵人三項賽。奧運會的鐵人三項比賽距離為1.5公里游泳、40公里跑步、10公里長跑。
新世紀體育運動正向著回歸自然,挑戰極限的方向發展。鐵人三項運動正因為順應這種潮流,在不到30年的時間裡發展迅速,被越來越多的人所喜愛,成為一項新興的倍受關注的體育運動,並且在2000年悉尼奧運會被列入正式比賽項目,2005年第十屆全國運動會、2008年北京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

鐵三運動的運動魅力

體育是企業通過媒體宣傳自己的一個良好的載體。國際上很多著名企業都把自身形象和某種體育運動融為一體,籃球NBA和耐克,汽車拉力賽和“三五”,這些都已成為企業與體育成功結合、雙贏的典範。
企業贊助鐵人三項運動的意義不僅僅在於通過一段時間的宣傳,提高企業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其更深一層的意義如下:
1、贊助鐵人三項這項嶄新的運動,能夠展現出一種先鋒企業形象。
2、鐵人三項運動包括游泳、腳踏車和長跑,通過游泳、腳踏車和長跑這三項不同的比賽,企業能夠得到多方位一體的展現機會。另外,舉辦鐵人三項比賽的時間範圍也比較長,在一年中,夏季,秋季、春季都可以舉行,企業的宣傳的時效性幾乎沒有限制。
3、鐵人三項運動的參賽者年齡範圍跨度從9歲到94歲。廣泛的年齡層與客群,將加大企業的宣傳層次,企業所強調的也正是這種全面性與未來性;
4、鐵人三項運動在戶外舉行,廣告區域不受空間限制。
5、鐵人三項轉播是對電視媒體的一次檢驗,三個難轉播的項目放在了一起,為電視媒體備戰2008年奧運會提供了演練機會,企業將獲得更多宣傳機會。
6、鐵人三項運動由三個項目組合而成,鐵人精神不畏艱苦,勇於挑戰,企業可以通過這個非常艱苦的運動,來展現其企業文化與精神。
7、鐵人三項運動是一項親和自然的戶外極限運動,大海、河流、湖泊、青山都是它的競技場所,符合現代人追求自然和環保的生活態度,也將是企業文化與宣傳的發展方向。
8、鐵人三項運動造就強健的體魄,企業可以通過鐵人三項運動選手強健的體魄借喻企業及強健的生命力和發展動力。
9、鐵人三項運動經常和當地的一些文化交流活動一起舉行,大眾化的宣傳路線將給企業提供更強的宣傳效果和社會影響力。
10、贊助鐵人三項運動可以在客群心目中樹立健康積極的企業形象。

北京鐵人三項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本團體定名為:北京市鐵人三項運動協會(英文名稱是Beijing triathlon Sport Association ,縮寫BTSA)。
第二條 本團體是由北京鐵人三項運動愛好者及相關企業、事業單位自願聯合發起成立,是經北京市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登記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團體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通過團結全市鐵人三項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工作人員及廣大愛好者,並調動社會一切積極因素,通過組織比賽、培訓、訓練、諮詢等活動,推動我市鐵人三項運動發展,提高我市鐵人三項運動競技水平,增強人民體質,豐富我市人民業餘文化體育生活,達到為全民健身計畫做貢獻的目的。
第四條 本團體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北京市體育局、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北京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團體的辦公住所:海淀區北京體育大學院內。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團體的業務範圍:
(一)開展鐵人三項運動,發揮優勢,協同有關部門,促進鐵人三項運動的發展和普及,發展體育文化事業,促進全民健身,提高技術水平;
(二)支持並扶持所屬各區縣基層鐵人三項協會、鐵人三項俱樂部等組織,發展擴大鐵人三項會員隊伍,增強人民體質;
(三)按國家和市體育局規定舉辦全市鐵人三項競賽活動;
(四)選拔、推薦本市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參加國內及國際鐵人三項競賽,負責辦理相關事宜;
(五)組織本市專業鐵人三項運動員進行集中訓練;並為全市鐵人三項愛好者自發組織的訓練,提供組織支持和指導管理;
(六)適時舉辦全市鐵人三項教練員學習班、組織交流經驗,考核和審查鐵人三項初、中級教練員;
(七)舉辦裁判員學習班,向市體育局推薦一級鐵人三項裁判員,並向中國鐵人三項運動協會推薦國家級裁判員;
(八)開展鐵人三項科學調查和研究活動。研究和促進鐵人三項服裝、器材的改進,選擇指定我市鐵人三項所用服裝、器材等,考察全市適宜的比賽場地,加強與區縣政府和體育局的聯繫;
(九)開展與鐵人三項有關的體育產業和體育經濟活動研討。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團體由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組成。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三)在本團體的業務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18周歲以下人員入會,必須徵得其法定監護人的同意方可入會。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權;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的合法權益和聲譽;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會員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監事;
(三)審議理事會、監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決定重大變更和終止事宜;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每屆 4 年。召開會員大會30日前,應將換屆準備材料送至業務主管單位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審查,確認符合換屆條件後方可召開。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 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的設立和辦公住所的變更;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接受監事會提出的對本團體違紀問題的處理意見,提出解決辦法並接受其監督;
(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第二十一條 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由7名常務理事組成,常務理事從理事中選舉產生。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下列職權,並對理事會負責: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 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三)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四) 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的設立和辦公住所的變更;
(五)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六)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七)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八)接受監事會提出的對本團體違紀問題的處理意見,提出解決辦法並接受其監督。
常務理事會與理事會任期相同,與理事會同時換屆。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
第二十四條 本團體的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團體的法定代表人為常務副會長。
本團體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時擔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會長、法定代表人任期不超過兩屆。
第二十六條 本團體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七條 常務副會長行使下列職權:(常務副會長擔任法定代表人的適用本條)
(一)、協助會長工作;
(二)、代表本團體簽署契約書、協定書等應由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檔案。
第二十八條 本團體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九條 本團體設監事會,由 3 人組成,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向會員大會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一)選舉產生監事長;
(二)出席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三)監督本團體及領導成員依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開展活動;
(四)督促本團體及領導成員依照核定的章程、業務範圍及內部管理制度開展活動;
(五)對本團體成員違反本團體紀律,損害本團體聲譽的行為進行監督;
(六)對本團體的財務狀況進行監督;
(七)對本團體的違法違紀行為提出處理意見,提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並監督其執行。

第五章 資產管理

第三十條 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團體按照會員大會制定或修改的會費標準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團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政府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收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終止程式

第三十九條 本團體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條 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一條 本團體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二條 本團體經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三條 本團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經2011年7月31日第4屆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自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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