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順義區民防局

1.加強本區人民防空(以下簡稱“人防”)工程建設和管理的職責,強化人防工程使用安全管理。 (九)承擔區政府賦予的防災救災任務,利用民防設施和民防專業隊伍為經濟建設和防災救災服務。 (十)負責本區民防建設資金的計畫、管理和使用。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北京市順義區委、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政府關於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京順發〔2009〕33號),設立北京市順義區民防局(簡稱區民防局)。區民防局是負責本區人民防空和防災救災相關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的職責。
負責本區應急指揮備份中心的保障工作。
(三)轉變的職責。
1.加強本區人民防空(以下簡稱“人防”)工程建設和管理的職責,強化人防工程使用安全管理。
2.加強本區防空防災的公共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職責,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突發事件應對和管理的宣傳教育培訓;加快民防教育培訓場所和應急物資儲備場所的建設,加強民防專業隊和志願者隊伍的建設管理,強化本區應急指揮備份中心的建設管理的職責。
3.強化為中央、市屬駐區單位人防工程建設、管理、維護、安全使用提供服務和保障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關於人防和防空救災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編制本區民防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定本區人防工程建設的發展規劃、工作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人防工程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規劃,擬訂相關政策、防護原則、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依法實施人防工程方面的行政許可事項;負責人防工程建設的檢查驗收和備案工作。
(三)負責本區防空地下室和城市地下防護空間建設的管理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地下空間建設專項規劃。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
(四)承擔本區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的綜合管理責任;負責已建人防工程平時開發利用、維護和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人防工程維護和安全使用的技術規範、管理標準;參與城市地下空間安全管理。
(五)擬訂本區城市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組織防空演習;依法擬訂防空重要經濟目標,指導相關部門和單位落實重要經濟目標的防護工作;負責本區人防指揮場所的建設、管理和維護;負責本區應急指揮備份中心的保障工作;監督指導有關部門和單位建立民眾防空組織,開展相關的訓練、培訓。
(六)制定本區人防工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應急演練;負責民防應急救援隊伍、應急避難場所的建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建設、管理應急物資儲備場所;承擔本區人防工程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具體工作。(七)制定本區民防指揮通信、指揮信息和人防警報報知系統的建設規劃、計畫及保障方案,並組織實施;制定民防信息化建設規劃、計畫,組織相關信息系統及網路基礎設施的建設、使用和管理。
(八)負責組織本區防空防災的公共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制定有關工作規劃、計畫和管理辦法,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相關行業、領域防空防災的公共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負責民防教育培訓場所的建設、管理;負責民防志願者隊伍的建設、管理;負責民防對外宣傳和交流合作。
(九)承擔區政府賦予的防災救災任務,利用民防設施和民防專業隊伍為經濟建設和防災救災服務。
(十)負責本區民防建設資金的計畫、管理和使用。
(十一)負責順義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人民防空辦公室工作。
(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民防局設2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指揮通信科)。
負責機關政務、黨群、人事、機構編制、財務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作工作;承擔信息、信訪、保密、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老幹部工作;負責機關法制、後勤及安全保衛工作。承擔本區防空防災的公共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民防教育培訓場所、人防指揮場所和應急避難場所的建設、管理和維護;會同有關部門建設、管理應急物資儲備場所;承擔民防志願者隊伍的建設和管理。承擔區政府賦予的防災救災任務,利用民防設施和民防專業隊伍為經濟建設和防災救災服務。負責本區民防建設資金的計畫、管理和使用。擬訂本區城市防空襲預案,人防工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各項保障方案,並組織演練;承擔人民防空行動的組織計畫工作;擬訂防空重要經濟目標,指導相關部門和單位落實重要經濟目標的防護工作。擬訂本區民防指揮通信、指揮信息和人防警報報知系統建設規劃、計畫及保障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民防信息化建設規劃、計畫。
(二)工程建設管理科。
編制人防工程建設的發展規劃、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人防工程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規劃,擬訂相關政策和防護原則,並組織實施;承擔本區人防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及相關的行政許可工作;承擔人防工程建設的檢查驗收和備案工作;監督實施人防工程維護和安全使用的技術規範、管理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地下空間建設專項規劃,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承擔人防工程地理信息採集、統計工作。組織相關信息系統及網路基礎設施的建設、使用和管理。
四、人員編制
區民防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2名。
機關工勤事業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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