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掛北京市門頭溝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區綠化辦)的牌子。區園林綠化局(區綠化辦)是負責區園林綠化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關於園林綠化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園林綠化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園林專業規劃和綠地系統詳細規劃,並組織實施。(二)組織、指導和監督本區城鄉綠化美化、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等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防沙治沙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負責園林綠化重點工程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生態林的建設、保護和管理;組織、協調重大活動的綠化美化及環境布置工作。
(三)承擔管理和保護本區森林資源的責任;合理安排林木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負責森林資源的調查評估、動態監測、統計分析等工作;指導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和林業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依法調處林權糾紛;做好生態公益林管護工作。
(四)貫徹落實園林綠化管理標準和規範;貫徹落實公園、自然保護區(本規定中自然保護區指森林和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及濕地保護體系,下同)、風景名勝區等建設標準和管理規範;落實古樹名木保護等級標準;負責區級園林綠化建設項目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工作。
(五)承擔保護本區陸生野生動植物的責任;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利用工作,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的監測工作;依法組織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和林木種質資源保護工作,組織、指導林木、綠地有害生物的監測、檢疫和防治工作。
(六)承擔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本區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組織擬訂森林防火規劃和森林火災撲救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和撲救隊伍建設;承擔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負責本區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依法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案件。
(七)負責本區公園、風景名勝區的行業管理;組織編制公園、風景名勝區發展規劃,監督、指導公園、風景名勝區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公園、風景名勝區資源調查和評估工作。
(八)依法負責本區園林綠化行政執法工作。
(九)研究提出本區林業產業發展的有關政策,擬訂相關發展規劃;負責林果、花卉、蜂、森林資源利用、林木種苗等行業管理。
(十)擬訂本區園林綠化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相關科技項目的研究、開發和推廣;負責園林綠化信息化的管理;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林業碳匯工作;負責園林綠化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一)負責本區園林綠化的普法教育和宣傳工作。
(十二)承擔區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區全民義務植樹的宣傳發動、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組織實施評比表彰工作。
(十三)按照《門頭溝區政府工作部門安全監管(管理)職責》承擔相應的安全監管責任。
(十四)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區園林綠化局(區綠化辦)設9個內設機構和北京市門頭溝區森林公安處(簡稱區森林公安處)。(一)辦公室
負責本機關的政務;負責文電、會務、信息、信訪、外聯、檔案、統計、保密、議案、提案、新聞發布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承擔機關信息化建設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本機關林業調查研究工作;負責林業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安全保衛工作;承辦本機關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組織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機關的後勤工作。
(二)綠化科(義務植樹辦公室)
負責編制全區城鄉綠化美化的規劃、制定年度計畫,協調確定區級綠化美化重點工程,並組織實施檢查驗收;起草制訂區政府與全區城、鄉(鎮)政府綠化目標責任書;開展綠化美化宣傳活動,組織監督檢查城鄉綠化和全民義務植樹工作;負責新農村綠化美化建設。負責義務植樹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和區義務植樹工作的政策研究;組織協調中央機關、市屬單位、駐區部隊和社會各界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活動;負責區綠化辦的會務、提案、議案、信息、信訪及監督等日常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綠化工作及對外交流和有關聯絡工作。
(三)造林營林科
負責編制全區荒山造林、低效林改造、生態修復工程、封山育林方面的辦法意見;負責制定荒山造林、撫育管理、生態修復工程、封山育林的規劃設計、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造林苗木的調運及監督;負責本區營林重點工程項目的管理;督促指導全區各單位完成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造林任務,並監督檢查指導;負責林業重點工程項目的招投標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防沙治沙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四)林政資源科
承擔本區森林資源和林權管理,擬定有關管理辦法和政策措施;依法承擔相關的行政許可工作;承擔森林植被恢復費的收繳管理工作;負責林地調查、定級、登記及林權發證工作;負責古樹名木資源普查和管理工作;負責野生動物保護和管理工作;負責木材運輸檢查工作;承擔鎮林業站管理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執行上級主管部門關於林業資源調查的規劃標準、規程和制度;組織指導森林資源(含林地)的清查統計和消長生態監測工作;依法調處林權糾紛。
(五)果蜂科(科技科)
負責研究提出果品產業發展政策、規劃;指導果農合作組織及專業戶發展;擬訂果樹技術規程、果品質量和安全標準,並組織實施和檢查監督;指導優良品種、新技術的引進、示範、推廣,提供信息服務;組織果樹技術培訓和交流;管理蜂業發展工作和退耕還林工作。
承擔本區園林綠化科技管理工作;擬定本區園林綠化科技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負責本區園林綠化新技術推廣和科普工作,承擔對外技術交流與合作工作,指導林業碳匯工作。
(六)林場公園科
研究提出局屬單位國有林場、園、圃的建設規劃、年度計畫和考核意見,並指導實施;指導本區國有林場造林、營林管理、資源保護和基本建設項目的實施;組織指導直屬單位開展多種經營,管理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森林旅遊及景區建設;做好百花山、小龍門林場等具有旅遊接待能力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設備、設施安全運轉性能的檢查工作;負責區屬公園、風景名勝區的行業管理工作。承擔花卉行業管理,擬定花卉產業發展規劃,提出促進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花卉品種的研發、引進、技術培訓和推廣套用工作。
(七)城鎮園林科
承擔本區城鎮園林綠化建設、養護的管理,擬定有關管理辦法和措施,依法承擔相關的行政許可工作;組織編制城鎮園林綠化建設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落實園林綠化工程建設和養護管理規程及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城鎮園林綠化工程招投標管理;組織城鎮園林綠化工程的質量安全監督、驗收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活動的綠化美化及環境布置工作;指導屋頂綠化工作;指導、監督城鎮綠地養護管理,承擔綠化補償費的收繳管理工作;承擔城市園林綠化施工企業資質和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承擔直屬公園的管理工作。
(八)計財科
負責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擬訂本區園林綠化發展年度預算,承擔園林綠化項目及相關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承擔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管理;承擔有關統計工作。
(九)人事教育科
負責全局系統的黨群工會、紀檢監察、老幹部工作;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隊伍建設、統戰等工作;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區森林公安處
負責本區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依法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等方面的案件;組織、指導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和撲救隊伍建設;負責森林防火的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區應急救援大隊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相關的行政許可工作;做好對經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市場的監管,重點打擊非法收購、出售國家重點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行為。承擔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一)刑事偵查科
負責本區涉林、野生動物刑事案件、涉林治安案件的偵查工作;負責本處受理的林業行政案件查處工作,指導派出所受理的涉林治安案件,監督和指導派出所調查的林業行政案件;負責公安處的法制工作,監督、指導森林公安派出所的法制工作;負責信訪案件的承辦和督辦工作;負責案件、接報警統計工作。
(二)防火科
負責本區森林防火預案的制定和實施,督促檢查各項預防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防火檢查,對火險隱患提出處理意見;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及森林消防大隊的業務培訓;協助領導組織指揮森林火災的撲救,並對火因開展調查;負責森林防火項目的申報和實施;負責本區林火統計工作;承擔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下屬單位情況19個:
西峰寺森林公安派出所
色樹墳森林公安派出所
百花山森林公安派出所
小龍門森林公安派出所
林業工作站(調查隊、生態辦)
林業保護站(檢查站、種苗站)
應急救援大隊
園林綠化服務中心
黑山公園
濱河公園
濱河世紀廣場公園
永定河森林公園
京浪島文化體育公園
西峰寺林場
西胡林果園
馬欄林場
小龍門林場
清水苗圃
清水林場
領導分工
高連發 黨委書記、局長、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負責全面工作。田軍 副 書 記 分管組織、宣傳、人事、工會、辦公室工作。
王進亮 副 局 長 分管造林、果樹、養蜂、科技、林業調查、種苗等工作。
高建華 紀委書記 分管紀檢、信訪、審計工作。
郝景儒 副 局 長 分管場圃、公園、花卉、生態林管護工作。
鄭愛國 副 局 長 分管城鎮園林、綠地建設、管理、區屬公園管理等工作。
劉慶文 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負責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美化等工作。
安德君 副 局 長 分管森林公安、森林防火、林政資源、林木有害生物防治、林改等工作。
安桂生 區森林公安處處長 分管森林公安派出所、應急救援大隊,主抓涉林案件查處和森林防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