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陽區地震局(簡稱區地震局)是區政府直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人員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區地震局在市地震局的具體業務指導下,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辦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主要職能為圍繞地震監測、震害預防、應急救援三大工作體系建設,負責朝陽區防震減災工作。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北京市關於防震減災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本區配套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和組織實施本地區防震減災長遠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
(三)依法管理本區工程建設項目抗震設防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
(四)依法管理地震災害的綜合防禦工作。
(五)管理本地區地震監測網點和設施,開展地震監測預報工作。
(六)負責《朝陽區地震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督促檢查應急實施條件的落實。
(七)負責震情和災情的及時上報工作,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
(八)負責防震減災的宣傳教育,普及防震減災知識,增強人民民眾的防震減災意識。
(九)負責指導街道(地區)辦事處做好防震減災工作。
(十)完成區政府和市地震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