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區婦女聯合會

8、承擔北京市昌平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 承擔北京市昌平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負責協調、指導社區婦女和中華巾幗志願者工作。

北京市昌平區婦女聯合會
一、主要職責
1、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團結教育昌平各族各界婦女以及各級婦女組織同黨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保持高度一致。
2、緊密圍繞區委和區政府的中心任務開展工作。團結、動員、組織全區婦女民眾投身改革開放和全區的兩個文明建設,積極促進我區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為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服務。
3、宣傳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國策,教育、引導婦女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弘揚“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積極開展對婦女的教育培訓,全面提高婦女素質。
4、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婦女兒童權益的保護工作,做好婦女民眾的來信來訪。關注並加強研究涉及婦女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向區委和區政府反映社情民 意,提出對策建議;參與有關婦女兒童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制定,從源頭強化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工作。
5、堅持為婦女兒童服務、為基層服務,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繫,協調推動全社會為婦女兒童辦實事。
6、指導鎮級婦聯、工委婦委會依據《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章程》和婦女代表大會的任務,開展婦女兒童工作;聯繫團體會員並給予工作指導。
7、鞏固和擴大各族各界婦女的大團結,加強同港、澳、台及海外僑胞婦女的聯誼,促進祖國統一大業。拓展同世界各國婦女和婦女組織的友好交往,增進了解和友誼,維護世界和平。
8、承擔北京市昌平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
9、承辦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 、昌平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承擔北京市昌平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負責組織、協調本區婦女兒童權益的維護和保障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昌平區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研究解決婦女兒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基層婦女兒童工作。機構設定
根據工作職責,區婦聯設定3個職能部(室)。
1、辦公室
負責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書檔案、保密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重要檔案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工作;負責本機關黨的建設工作及紀律檢查工作。
負責區婦在線上關人事管理及工作人員的考核、工資等工作;負責本機關財務、固定資產和安全保衛等後勤保障工作;承擔本區及外埠聯絡和接待工作。
負責機關工會、計畫生育、退休幹部工作。
2、組宣部
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國策;負責婦聯繫統的對外宣傳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民眾性的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指導和實施“五好文明家庭”創建活動和家庭文化建設;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城鎮女職工開展“巾幗建功”活動;負責大眾讀書會工作。
負責婦聯繫統的組織建設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女幹部工作。
負責婦聯繫統的信息、調研工作;負責起草全會的重要檔案及文稿。
負責婦聯與工商聯婦女組織及非公有制經濟、民族宗教等女性代表人士的聯誼工作。
3、權益部(兒童部)
承擔全區婦聯繫統信訪目標管理及處理日常民眾來信來訪工作;參與有關的普法工作;指導、推動基層婦聯依法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工作;負責協調《昌平區婦女發展規劃》中區婦聯承擔的有關目標的實施;負責昌平區法律援助站的日常工作。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區農村婦女開展“雙學雙比”生產競賽活動;負責“三八”綠色工程工作;負責組織並指導基層婦聯對婦女進行文化科技和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婦女的文化科技素質和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能力。
負責協調、指導社區婦女和中華巾幗志願者工作。
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宣傳保護兒童的法律法規;做好《昌平區兒童發展規劃》中區婦聯承擔的有關指標的實施;指導婦聯繫統婦女兒童活動陣地工作;組織、協調有關方面開展各類兒童活動。
負責昌平區親職教育研究會的日常工作,制定並實施《昌平區親職教育工作計畫》;指導、協調各鎮家教分會及教育行政部門開展親職教育活動,做好《當代親職教育報》宣傳征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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