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教師資格制度在本市的順利實施,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北京市貫徹《〈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實施意見,結合本市教師隊伍建設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測試標準和辦法。
參加測試人員的基本條件:
(一)具備《教師法》所規定的思想品德和學歷要求,尚未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員;(二)身體條件合格;
(三)國語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具有相應的等級合格證書;
(四)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生須取得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原則:
(一)堅持廣攬人才,注重質量的原則;(二)堅持客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三)堅持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四)堅持發展性評價的原則;
(五)堅持體現現代教育理念的原則。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總體要求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教師必備的職業道德修養和良好的心理素質;(二)具有現代教育理念、紮實的專業知識和較為廣博的相關學科知識;
(三)能正確理解教學大綱,熟悉本學科內容,進行教學設計,寫出教案;
(四)能較好地運用教學語言、教學方法、教學技能組織實施教學設計;能運用現代教育技術手段組織教學活動;
(五)能夠對自己的教學過程與效果進行自我評價和分析,並進行適當地調節和改進;
(六)具有教學研究和科學研究的能力。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標準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成績滿分100分,分為A、B、C、D四級,100-90分為A級,89-75分為B級,74-60分為C級,60分(不含60分)以下為D級。A、B、C級為合格。(一)幼稚園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標準
幼稚園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主要從職業道德、儀表與心理素質、專業知識和能力、活動設計、專業技能、自我評價和綜合表現七個方面進行測試。具體標準規定如下:
1.職業道德:熱愛幼教工作,熱愛幼兒;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具有嚴謹的工作作風和敬業精神。
2.儀表與心理素質:儀表、服飾、舉止、談吐符合教師要求;身心健康,樂觀開朗,情緒穩定。
3.專業知識和能力:有紮實的幼教專業知識和較為廣博的相關學科知識;有正確的、先進的教育理念。
4.活動設計:活動設計規範完整,思路清晰,目標明確;充分考慮幼兒身心特點和認知規律,各領域教育內容有機聯繫,相互滲透,注重綜合性、趣味性、活動性;會設計與利用教育環境。
5.專業技能:體現保教結合的原則,關注幼兒的健康與安全;會觀察幼兒,了解判斷幼兒的發展水平;會與幼兒進行交往,有良好的語言和非語言表達能力;活動的組織形式靈活多樣,有一定的教育機智;有一定的藝術特長;會採用適宜的教育方法和現代化的教育手段。
6.自我評價:具有對本人的教育思想、行為、活動設計與實施效果反思、評價的能力,會提煉教育經驗。
7.綜合表現:活動過程中能體現保教結合的原則,愛與尊重兒童的原則,正面教育的原則,面向全體並注重個別差異的原則 。能根據教育要求創設與利用環境,注重活動的過程,注意調動兒童的各種感官去認知事物。
(二)國小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標準
國小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主要從職業道德和心理素質、教育教學內容、教學設計、教學技能、自我評價和綜合表現六個方面進行測試。具體標準規定如下:
1.職業道德和心理素質:熱愛教育工作;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具有嚴謹的教學態度和敬業精神;心理素質良好。
2.教育教學內容:體現比較先進的教育思想,做到思想性和科學性的統一;教學內容科學、系統;重點、難點突出;理論聯繫實際。
3.教學設計:教學目的明確、具體;教案設計完整;兼顧品德、知識、能力的培養和提高;教學密度適中;做到講練結合。
4.教學技能:教學思路清晰,結構合理;選擇恰當的教學方法;運用教具和現代化教學手段;板書工整美觀;提問時機適當;能較好地組織課堂教學。
5.自我評價:具有對教育教學進行自我反思與評價的能力;能夠對教案和教學過程及效果進行自我評估。
6.綜合表現:體現教師主導與學生主體作用相統一,教學民主和師生互動,面向全體學生和重視個性差異等教學原則;儀表儀態端莊,行為舉止得體;教態自然;教學效果良好,並體現出紮實的學科知識。
(三)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標準
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主要從職業道德和心理素質、教育教學內容、教學設計、教學技能、自我評價和綜合表現六個方面進行測試。具體標準規定如下:
1.職業道德和心理素質:熱愛教育事業;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治學態度嚴謹;敬業精神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
2.教育教學內容:認真貫徹學科課程標準;教學內容具有科學性和思想性;教學重點、難點突出;重視學生的個性差異和能力培養;理論聯繫實際。
3.教學設計:教育教學過程安排合理;教學方法和手段運用恰當;考慮學生需求與心理特點;使學生主動參與教學活動;促進學生自主學習。
4.教學技能:獨立編寫教案;有效組織課堂教學;情意表達、體態運用正確、得體;板書規範;演示科學;現代教育技術使用恰當。
5.自我評價:正確認識自己教育教學中的得失;善於做教學反思,總結經驗,改進教育教學。
6.綜合表現:體現教學民主和師生互動;教態自然大方;行為舉止得體;教學效果良好;有一定的教學特色;具有紮實的學科知識。
(四)高級中學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標準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主要從職業道德和心理素質、教育教學內容、教學設計、教學技能、自我評價和綜合表現六個方面進行測試。具體標準規定如下:
1.職業道德和心理素質:熱愛教育事業;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治學態度嚴謹;敬業精神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
2.教育教學內容:認真貫徹課程標準;教學內容體現科學性與思想性的統一;教學重點、難點突出;理論聯繫實際;重視學生個性差異和能力培養。
3.教學設計:整個教學進程設計合理;教學目的明確、任務具體;以學生的發展為前提,注意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
4.教學技能:授課條理清楚;有效地組織課堂教學;教學語言規範、生動;板書工整;教學演示規範、針對性強;能恰當地使用現代教學手段輔助教學。
5.自我評價:能對教學過程、師生狀態、教學效果進行評價和反思,達到改進教學的目的。
6.綜合表現:具有科學的教育理念;按時完成教學任務;教態自然大方;教學效果良好;具有一定的教學特色;具有紮實的學科知識。
(五)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標準
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主要從職業道德和心理素質、教育教學內容、教學設計、教學技能、自我評價和綜合表現六個方面進行測試。具體標準規定如下:
1.職業道德和心理素質:熱愛教育事業;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具有科學的教育觀;敬業精神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
2.教育教學內容:體現教學目標的要求;按時完成教學任務;教學內容科學、系統;教學重點突出,難點分析透徹;重視學生差異和技能的培養;理論聯繫實際。
3.教學設計:教學過程符合學生實際認知能力;教學內容符合教學大綱的要求;重視學生的主動參與;重視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實踐能力;教學評價科學合理。
4.教學技能:完整編寫教案;有效組織課堂教學;技能示範正確、規範;正確指導學生的技能訓練;關注每個學生的發展;師生互動,民主和諧。
5.自我評價:能夠對教育教學效果和師生狀態進行正確評價;對教育教學活動進行調節和改進。
6.綜合表現:具有科學的教育理念;實踐操作能力較強;注重對學生能力的培養;教學效果良好;具有一定的教學特色;具有紮實的學科知識。
(六)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標準
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主要從職業道德和心理素質、教育教學內容、教學設計、教學技能、自我評價和綜合表現六個方面進行測試。具體標準規定如下:
1.職業道德和心理素質:熱愛教育事業;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具有科學的教育觀;敬業精神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
2.教育教學內容:體現教學目標的要求;按時完成教學任務;教學內容科學、系統;教學重點突出,難點分析透徹;重視學生差異和技能的培養;理論聯繫實際。
3.教學設計:教學過程符合學生實際認知能力和動手操作能力;教學內容符合教學大綱的要求;重視學生的主動參與;重視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實踐能力;教學評價科學合理。
4.教學技能:科學地設計實習指導方案;有效組織實習過程;把握實習操作的關鍵環節;技能示範正確、熟練;及時處理實習中出現的問題;關注每個學生的發展;師生互動,民主和諧。
5.自我評價:能夠對教育教學效果和師生狀態進行正確評價;對教育教學活動進行調節和改進。
6.綜合表現:具有科學的教育理念;實踐操作能力較強;注重對學生能力的培養;教學效果良好;具有一定的教學特色;具有一定的實習指導能力和經驗。
(七)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標準
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主要從職業道德及心理素質、專業理論知識、教學能力、現代教育技術套用能力、外語能力、自我評價和綜合表現七個方面進行測試。具體標準規定如下:
1.職業道德和心理素質:熱愛教育事業,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熱愛學生,注重教書育人,心理健康。
2.專業理論知識:具有紮實的本專業知識,具有較為廣博的相關學科知識,了解當前教學改革中的有關問題。
3.教學能力:選擇教育教學內容和方法得當,設計教學方案合理,掌握和運用教育學、心理學知識的能力較強,語言表達簡練、生動、流暢。
4.現代教育技術套用能力:能較熟練地操作計算機,並運用現代教學手段進行教學。具有教育部高等學校教育技術協作委員會頒發的“教育技術燃噸な欏閉擼?擅庥詿訟畈饈浴?/p>
5.外語水平:掌握一門以上外語,達到大學外語六級以上水平,具有較強的綜合運用語言的能力。具有大學英語六級(其他語種參照執行)或碩士以上學位證書者,可免於此項測試。
6.自我評價:能對教學過程、師生狀態、教學效果進行評價和反思,達到改進教學的目的。
7.綜合表現:有紮實的專業知識和較為廣博的相關學科知識;教學效果良好;具有較好的科學研究能力和潛能;培養學生科學意識、創新能力的意圖比較明顯,具備教書育人的能力和基本素質。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程式
(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公布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申請程式及具體測試時間、地點;(二)在專家審查委員會的指導下,各專業評議組確定測試題目,並至少提前一周通知申請人員;
(三)申請人員按時到測試地點備考,並在測試前30分鐘提交所講內容的教案或活動設計方案3至5份;
(四)測試開始後,首先由申請人試講或組織活動20-30分鐘,內容為教案或活動設計方案中最能代表本人教育教學技能的部分;
(五)申請人員對自己所講授的內容或組織的活動進行5分鐘的自我評價;
(六)學科專家評議組針對申請人所講授的內容或組織的活動進行提問,由申請人當場答辯,時間為15-20分鐘;
(七)專家評議組對照評價標準給申請人打出恰當的評分,匯總後得出測試結果。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組織管理和要求:
(一)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成立專家審查委員會。專家審查委員會實行任期制,每屆任期三年,委員會成員名單在任期內不得對外公布。(二)專家審查委員會下設各學科的專家評議組。專家評議組成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培訓,以了解測試的目的、要求及相應的程式。按照測試辦法和程式對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提出審查意見,並由專家評議組組長簽名蓋章。
(三)專家審查委員會對各專業評議組報送的測試結果進行審查。
(四)專家審查委員會將審查結果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七、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