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國土資源局豐臺分局

北京市國土資源局豐臺分局為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的派出機構,在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的領導下,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土地、礦產資源行政管理工作。

機構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實施國家和本市有關國土資源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編制、修訂區、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基本農田保護、土地開發(整理、復墾)等專項規劃,編制、修訂本行政區域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保護規劃和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的監督管理;按照管理許可權,依法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轉讓等方面的行政許可工作,並依法負責有關費用徵收和使用的管理;負責市國土局交辦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和土地一級開發、收購儲備工作。

(四)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耕地保護、基本農田保護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依法負責耕地保護、集體土地管理等

方面的行政許可工作;組織落實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專項規劃和占用耕地建設項目的占補平衡施。

(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土地權屬管理;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及土地動態監測工作;負責土地確權、土地登記管理;負責各類土地登記資料、地籍檔案的管理;依法調處土地權屬糾紛。

(六)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礦產資源的監督管理;依法負責礦產資源勘查、開採的監督管理;組織礦產資源儲量評審、登記、備案等工作;負責礦產資源有關費用徵收、使用的管理。

(七)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地質環境監測、保護工作,承擔市國土局交辦的地熱資源調查、評估工作。

(八)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依法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受理有關投訴和舉報。

(九)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國土資源方面的科技、信息化建設管理;負責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信息統計、檔案管理工作。

(十)承辦市國土局和豐臺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科)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建議、議案、提案、保密、安全保衛、外事和接待聯絡工作;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承擔對外宣傳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與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日常會計核算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資源性收費項目的財務管理工作。

(二)綜合科

負責機關國土資源管理業務的綜合協調工作;按照規定許可權,依法承擔本行政區域內建設用地預審工作;負責受理本行政區域內國土資源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和行政服務事項申請,核發各項行政許可和行政服務事項批准文書;負責國土資源方面的科技、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信息統計工作;編制、修訂區(縣)、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編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規劃。

(三)地籍科

承擔本行政區域內土地權屬管理;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及土地動態監測工作;承擔土地確權、土地登記工作;負責各類土地登記資料、地籍檔案管理;依法調處各種土地權屬糾紛。

(四)耕地保護科

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土地用途管制和農用地分等定級管理;編制並組織落實基本農田保護、土地開發(整理、復墾)等專項規劃;負責農村村民住宅用地、鄉鎮企業、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使用集體土地等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查工作;組織落實占用耕地建設項目的占補平衡措施;負責農業結構調整用地的管理;負責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徵用農村集體土地的初審、上報及臨時用地的審批工作;負責土地徵用安置補償的監督管理,調處土地徵用安置補償爭議。

(五)土地利用科

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管理、建設用地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查工作;組織實施北京市土地出讓計畫、收購儲備計畫、土地一級開發計畫中涉及本區(縣)的計畫;負責經濟適用住房、房改房上市土地出讓金的核定、收繳工作;負責本級土地市場的監督管理。

(六)地質礦產科

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礦產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登記、統計等工作;負責礦產資源有關費用徵收、使用的管理;負責地質勘查活動、地質災害防治、礦山地質環境恢復等方面的監督管理;承擔市國土局交辦的地熱資源調查、評估工作;負責地下水質環境監測站、網的管理。

(七)政工科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工作;按照幹部規定許可權,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群和工會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與服務工作。

(八)紀檢監察科

負責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

(九)國土一、二、三所

受相關部門委託,承擔轄區內國土資源、規劃、建設方面的巡查工作,並向相關部門報告違法違規行為;承擔國土資源基層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受理、調查核實國土資源方面的信訪舉報事項;承擔土地規劃編制、地籍管理的基礎性事務性工作;承擔國土資源等方面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領導信息

李文忠,北京市國土資源局豐臺分局黨組書記、局長

男,1969年6月出生,原籍河北省武邑縣,中共黨員,中國人民大學土地管理專業研究生畢業。曾任市房地局土地出讓處副處長,市國土房管局集體用地處副處長,北京新奧集團公司經營策劃部負責人、副總經濟師,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副主任,市國土局地熱處處長。主持國土豐臺分局黨組及行政全面工作。

董志堅,北京市國土資源局豐臺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男,1963年6月出生,原籍黑龍江省蘭西縣,中共黨員,高級工程師,武漢工業大學畢業。曾任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廠助理工程師、副科長、科長,北京市地質礦產局礦產開發管理處主任科員,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礦產開發處助理調研員、業務受理中心副主任,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研究室副主任。負責規劃編制、信息化建設與地質礦產工作。分管辦公室、綜合科、地質礦產科。

陳春節,北京市國土資源局豐臺分局副局長

男,1971年1月出生,原籍安徽省懷寧,經濟師,北京農業大學畢業。曾任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征地處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處長助理。負責財務、城鄉地籍管理與耕地保護工作。分管財務科、地籍科、耕地保護科、土地權屬登記事務中心。

坤,北京市國土資源局豐臺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女,1972年12月出生,原籍山東省濟南市,中共黨員,北京市財貿管理幹部學院工商管理碩士。曾任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收購儲備部副部長、開發部副部長、開發管理部部長。負責城鎮土地利用、土地市場建設、土地供應管理與婦委會工作。分管土地利用科、土地利用事務中心、土地整理儲備分中心。

張文泉,北京市國土資源局豐臺分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男,1962年6月出生,原籍北京房山,中共黨員,北京市委黨校大學畢業。曾任北京市西城區房地局測繪所副所長,北京市西城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證辦主任,北京市國土資源局西城分局地籍科科長、副調研員,北京市國土資源局西城分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負責紀檢監察、黨務工作。分管政工科、紀檢監察科。

姜新煥,北京市國土資源局豐臺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女,1967年3月出生,原籍河北省衡水市,中共黨員,北京市委黨校畢業。曾任北京市豐臺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副科長、北京市國土資源局豐臺分局執法監察科副科長、北京市國土資源局豐臺分局執法監察科主任科員兼權屬登記事務中心副主任、行政服務大廳主任。負責法制建設和執法監察工作。分管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隊、國土一所、國土二所、國土三所。

侯兆生,北京市國土資源局豐臺分局調研員

男,1964年11月出生,原籍山東省鄆城,中共黨員,中央黨校大學畢業。曾任北京市軍區後勤部第一企業管理局天都科貿公司正營職副經理,北京市軍區聯勤部第三離職幹部休養所副所長(副處級),北京軍區聯勤部山西物資供應站站長,內蒙古通遼軍分區後勤部部長,內蒙古烏蘭察布軍分區副司令員。協助主要領導做專項調研工作。

雷文昭,北京市國土資源局豐臺分局副調研員

男,1957年2月出生,原籍陝西省漢中,中共黨員,北京廣播電視大學工業企業管理專業畢業。曾任豐臺區房管所房管科宣教科幹部,豐臺區土地局副科長,北京市豐臺區房屋土地管理局權屬科科長,北京市國土資源局豐臺分局地籍科科長。負責工會工作。協助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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