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設f和g均為從集合N到集合M的映射,若只關心N中有多少元素,而不理會是哪些元素映入到它們的像域時,則其像域g(b)可表示為
im(f)={|b∈M},
im(g)={|b∈M}.
這樣在映射f,g之間建立包容關係:f⊆g若且唯若對M的所有元素b均有|f (b)|≤|g (b)|。
定義
包容關係也稱包含關係,包含是集合與集合之間的從屬關係,也叫子集關係。基本含義近同於蘊含、蘊涵、包涵,關係形容詞。出自漢·桓寬《鹽鐵論·地廣》:“王者包含並覆,普愛無私,不為近重施,不為遠遺恩。”。
設A和B是兩個集合,若集合A的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則稱集合B包含集合A,或集合A包含於集合B,記作
A⊆B或B⊇A.
分類
(1)包含於(包含);
(2)真包含(真包含於)。
性質
集合的包含關係有如下性質:設A,B,C為任意三個集合,有
①A⊆A(反身性);
②若A⊆B,則B⊇A(對稱性);
③若A⊆B,B⊆C,則A⊆C(傳遞性),圖1直觀地表示了這一性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