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到

中國古代法律術語。即勾決文書已經送到。

《清會典事例·刑部·刑律斷獄·死囚復奏待報》:“凡勾決重囚,向例刑科三次復奏,今簡去二復,於勾到之後,再將原本進呈御覽,遵奉施行。”勾決為執行死刑的司法程式之一,指經過刑部複審維持原判的死刑案件,奏請皇帝作出勾去死囚姓名(在死囚姓名下用朱筆畫一勾線)即可執行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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