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簡介
勵磁系統是電站設備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勵磁系統包括勵磁電源和勵磁裝置,其中勵磁電源的主體是勵磁機或勵磁變壓器;勵磁裝置則根據不同的規格、型號和使用要求,分別由調節屏、控制屏、滅磁屏和整流屏幾部分組合而成。
勵磁裝置的使用,是當電力系統正常工作的情況下,維持同步發電機機端電壓於一給定的水平上,同時,還具有強行增磁、減磁和滅磁功能。對於採用勵磁變壓器作為勵磁電源的還具有整流功能。勵磁裝置可以單獨提供,亦可作為發電設備配套供應。
中小型水利發電設備已實施出口產品質量許可制度,未取得出口質量許可證的產品不準出口。
套用領域
隨著發電機容量及電網的不斷增大,電力系統及發電機組要求勵磁系統有更好控制調節性能,更多和更靈活的控制、限制、報警等附加功能。為滿足上述要求,微機控制的數字式勵磁調節器應運而生。微機勵磁調節器的廣泛套用,極大地提高了電廠生產的安全可靠性和經濟效益。廣大中小型機組用戶也迫切需要一種價格便宜,性能優良,結構簡單,易掌握,可靠性高的勵磁調節器。
由於勵磁裝置的設計參數與同步發電機、勵磁電源的參數密切相關,所以單獨訂購勵磁裝置的用戶,應提供或填寫與勵磁裝置配套使用的發電設備,如同步發電機、勵磁電源等的技術參數,以保證產品的統一配套性和使用性能。
勵磁裝置,按規定應裝在室內,所以它的使用環境溫度,相對濕度、海拔高度等有一定的要求。在運輸、保存和使用時應予以注意。對於性能及使用條件等方面的特殊要求,用戶應在簽約時明確提出。
種類和規格
勵磁裝置主要分為電磁型和半導體型兩大類。電磁型勵磁裝置主要用於以直流或交流勵磁機為勵磁電源的勵磁系統中,半導體型勵磁裝置既可以與勵磁機一起組成靜止(或旋轉)整流器勵磁系統,也可以與勵磁變壓器組成靜止勵磁系統。
目前中國出口的勵磁裝置型號,適用範圍及主要構成部分(如表)各生產廠除供應定型產品外,還可根據用戶需要進行設計和製造。
按整流方式可分為旋轉式勵磁和靜止式勵磁兩大類。其中旋轉式勵磁又包括直流交流和無刷勵磁;靜止式勵磁包括電勢源靜止勵磁機和複合電源靜止勵磁機。
勵磁分類方法很多,比如按照發電機勵磁的交流電源供給方式來分類。
第一類是由與發電機同軸的交流勵磁機供電,稱為交流勵磁(他勵)系統,此系統又可分為四種方式:
1、交流勵磁機(磁場旋轉)加靜止矽整流器(有刷)。
2、交流勵磁機(磁場旋轉)加靜止可控矽整流器(有刷)。
3、交流勵磁機(電樞旋轉)加矽整流器(無刷)。
4、交流勵磁機(電樞旋轉)加可控矽整流器(無刷)。
第二類是採用變壓器供電,稱為全靜態勵磁(自勵)系統,當勵磁變壓器接在發電機的機端或接在單元式發電機組的廠用電母線上,稱為自勵勵磁方式,把機端勵磁變壓器與發電機定子串聯的勵磁變流器結合起來向發電機轉子供電的稱為自復勵勵磁方式.這種結合方法也有四種:
1、直流側並聯。
2、直流側串聯。
3、交流側並聯。
4、交流側串聯。
由於勵磁裝置的設計參數與同步發電機、勵磁電源的參數密切相關,所以單獨訂購勵磁裝置的用戶,應提供或填寫與勵磁裝置配套使用的發電設備,如同步發電機、勵磁電源等的技術參數,以保證產品的統一配套性和使用性能。
勵磁裝置,按規定應裝在室內,所以它的使用環境溫度,相對濕度、海拔高度等有一定的要求。在運輸、保存和使用時應予以注意。對於性能及使用條件等方面的特殊要求,用戶應在簽約時明確提出。
相關檢驗標準
(1)GB7409-97《大中型同步發電機勵磁系統基本技術條件》;
(2)SD299-88《大中型水輪發電機靜止整流勵磁系統及裝置的技術條件》;
(3)《中小型同步發電機勵磁系統基本技術要求》(報批稿);
(4)JB/DQ3468-88《中小型水輪發電機勵磁裝置產品質量分等》;
(5)GB3797-89《電控設備第二部分:裝有電子器件的電控設備》;
(6)GB4720-84《電氣傳動控制設備第一部分:低壓電器電控設備》;
(7)其他基礎標準;
(8)契約或技術附屬檔案規定的標準或技術經濟指標。
相關檢驗項目
(1)出廠檢驗項目:
1)耐電壓試驗;
2)操作、保護和控制迴路動作試驗;
3)勵磁系統開環試驗,並初步整定自動電壓調節器各工作點;
4)外觀質量檢查;
5)包裝質量檢驗;
6)契約或技術附屬檔案規定的其他項目。
(2)型式試驗項目:對於新試製的或對已定型產品的工藝或關鍵元器件改型,有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需進行有關項目的型式試驗。
1)勵磁系統頂值電壓倍數、回響比、及回響時間的測定;
2)同步發電機端電壓整定範圍的測定;
3)穩態電壓調整率的測定;
4)電壓調差率的測定;
5)手動控制單元調整範圍的測定;
6)突加或突用負荷試驗;
7)自動/手動切換試驗;
8)建立額定電壓試驗;
9)控制用直流、交流電壓,頻率在規定範圍內變化時,勵磁系統操作及運行可靠性的試驗;
10)滅磁試驗;
11)整流設備額定電流試驗;
12)勵磁設備噪聲的測定;
13)最高和最低環境溫度試驗;
14)試運行試驗;
15)全部出廠試驗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