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以打造“平安務川”,構建和諧務川為目標,全面提高建築自動消防設施完好率,充分發揮建築自動消防設施的報警、滅火效能。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整治工作的領導,特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公安消防大隊,由消防大隊廖元忠大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協調全縣自動消防設施專項整治工作。
三、整治目標
通過對全縣設有自動消防設施建築的檢查整治,杜絕建築消防設施年久失修、損壞嚴重、運行不正常的現狀,切實提高建築自動消防設施的運行效率,及時發現和有效控制火災,提升建築自身的自防自救能力,把火災事故控制消滅在初發階段;整頓和規範消防設施施工和檢測市場秩序,進一步規範消防設施施工單位和檢測機構的行為。
四、整治對象
整治對象是全縣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整治重點是設有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和防排煙系統的公共娛樂場所。
五、整治內容
建築自動消防設施的運行狀況是否良好;維護、管理體系是否健全;產品是否合格;施工、維護企業是否具有相應施工資質;消防設施檢測報告是否合法、有效。
六、時間安排
(一)第一階段:摸底排查階段(9月22日至9月28日)。通過新聞媒體等多渠道的宣傳發動,明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使各自動消防設施使用單位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明確責任,認真抓好存在問題的整改工作,摸清消防設施底數、存在隱患情況、固定消防設施遠程監控入網情況和建築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工作情況,建立基礎台帳。
(二)第二階段:檢查整治階段(9月29日至10月31日)。整治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轄區內的固定消防設施運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採用隨機抽查方式進行。檢查內容為單位的自查情況、對檢查發現問題的處理、消防產品質量及系統運行情況、消防工程施工安裝質量情況、消防系統檢測狀況、消防控制中心人員培訓上崗情況、自動消防設施維修保養等制度的落實情況等七個方面。具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建築產權單位應對本建築已有的自動消防設施進行一次自查,並對查出的問題立即進行整改,相關職能部門要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時間規定在2個星期內。因條件所限不能立即整改的,由建築產權單位或物業管理公司牽頭,制定整改方案、防範措施,明確整改時間和責任人,確保整改責任到人。落實維護保養單位,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未與貴州省固定消防設施監控中心遵義市分中心簽訂入網協定的,必須簽訂入網協定併入網。同時各相關單位要安排專人對自動消防設施進行維護。
(四)第四階段:複查驗收階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公安、建設、質監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相互配合,督促整改。對不及時整改的單位,要依據《消防法》、《建築法》、《質量法》、《計量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有關違法現象進行處罰,該停產停業的要停產停業,該關閉的要關閉,絕不姑息遷就。確保設定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必須全部合格,以迎接市政府的檢查。
七、工作要求
(一)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要求,由主要領導牽頭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及時做出部署,制訂本單位的工作方案,紮實推進專項整治工作。
(二)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這次專項整治活動,把整治活動作為落實預防措施和消除火災隱患的有效手段來抓。
(三)各單位要認真做好建築自動消防設施的檔案建設工作,通過整治活動的開展進一步完善建築消防基礎檔案。
(四)整治活動中各部門要及時匯報檢查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設施常年壞損、癱瘓的情況,要查清責任,在督促責任單位做好整改工作的同時,根據其整改的態度,依法對責任人、責任單位嚴肅處理。新建的建築固定消防設施反覆出現運行不正常情況的,應嚴格追查責任,對負有相關責任的施工、維護單位要嚴肅處理,在進行必要處罰的同時,還要通過掛牌、上網通報、新聞報導等形式進行曝光,確保整治活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