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由心理學家進行的測定,可以評定智力和認知功能;提供有關人格感情、精神動力和精神病理學方面的信息;並可以鑑別是精神問題還是器質性問題。這測試的地位與醫學中的其他測試相仿-均有助於診斷,但可能造成不必要的開支。
客觀測驗
這些測驗提供與標準常常進行比較的定量評估。
1)智力測驗 最為常用的測驗是成人韋氏智力測驗-修訂版(WAIS-R)。智力測驗往往得到的不僅僅是智商(IQ),得到的結果經過專家的評價,可以定性已經出現的智力衰退。
2)明尼蘇達多相人格問卷(MMPI) MMPI是一種基於經驗的人格評定。將患者得分與其他有相同反應方式的人群數據作比較來評定精神病理學改變。
3)篩查工具 此類測驗包括貝克抑鬱問卷,可定性評價心境惡劣的程度以及心理健康篩查表(Prime MD),這是一種對患者關注內容的寬泛的評定,有助於鑑別診斷。
4)神經心理學評定 存在器質性缺陷時進行這種評定,但需要有關解剖定位和功能失調內容的資料。
投射測驗
這些測驗為非結構性的,可迫使患者以反映幻想和個體適應模式的方式作出反應。它們尤其適用於辨認精神病性障礙和無意識的動機。
1)羅夏心理診斷 該測驗採用10種墨跡,可以提供有關精神動力主題和異常的重要信息。
2)主題知覺測驗(TAT) 該測驗使用不同場景中二十幅人物圖片來評定人際關係中的衝突問題。
治療方法
從廣義的角度講,精神科患者的治療方法類似於醫學的其他分支學科。例如,內科醫生在治療一名心臟病患者時不僅使用諸如洋地黃和起搏器等醫療手段,還要採用各種心理技術以改變態度和行為,採用社會和環境方面的措施減輕不良的影響以及採用行為技術來改變行為模式。
無論採用何種技術,治療必須指向目標,即必須是目標導向性的。這常涉及:①得到患者的積極合作;②確定合理的目標並在遇到阻礙時修正目標;③強調積極的行為(目標)而不是症狀行為(問題);④對方法進行說明;⑤確定一時間框架(此後可以修改)。
醫生必須抵制為取得即刻效果產生的壓力。幾乎對於所有病例,精神科治療都涉及對於患者生活有重要意義的人積極參與。必須對患者花費時間,但是會面的頻率和時間應該靈活掌握,以同時滿足患者的心理需求和經濟負擔。依從性(合作)是許多因素的終產物,其中最為重要的是清晰的交流、注意花費以及在使用藥物時採用簡單的劑量方案。醫生可能由於不恰當地處方藥物而無意中加重了慢性疾病。患者可能會認定藥物治療對自己的問題有效,那么使用越多的藥物,誤導就越嚴重。
注意事項
建立良好的信任關係
前面已經提到,智力測驗的時間相對來講都比較長,要長時間保持他們的注意力和興 趣,主試必須和被試建立良好的信任關係,讓他們對測驗活動感興趣,並在整個過程中無 拘無束。
在與被試建立良好的信任關係過程中,主試應起主導作用,根據被試的年齡、性格、經 歷、所患疾病或所面對的問題調整交流方式。臨床上接觸的智力測驗被試,大都是有各種 各樣問題的,比如智力缺損或痴呆、被動違拗、故意針對醫生的阻抗等等,要爭取這類被試 的合作,耐心是制勝的法寶。主試可對被試表示關心、真誠、同情,最重要的是尊重,在被 試遇到困難時,要及時鼓勵,增加他們完成測驗的信心。在這裡,有一類特殊人群值得一 提,在司法鑑定中,因智力測驗的水平等級直接影響到自身相關利益的賠償,這導致被試 會敷衍或不認真,甚至偽裝,面對這類被試,要有靈活性,有些需要有堅定而強硬的態度, 有些則需要溫柔耐心地勸說。
觀察被試的行為
主試要經常觀察被試的狀態,如身體狀況、情緒、注意力、動力和對測驗指導語是否理 解等問題。在觀察中,既要仔細認真,又不能幹擾測驗的進行,這就要求主試的技術熟練, 同時還要有處理問題的技巧。
處理被試的提問
有些被試,在測試開始或是過程中會提出一些問題,如因對測試的焦慮、緊張或是急 於了解自身的情況,會提出為什麼要做這個測驗等有關智力測驗方面的問題;或是因與主 試建立起了信任關係,希望能從主試這裡得到支持和指導,會提出如身體上的病痛如何緩 解以及今後的生活該如何繼續等有關自身疾病和生活方面的問題。面對這些問題,主試 都不宜多說,因為一方面時間不允許,另一方面容易分散被試的注意力。對於測驗方面的 問題,只要簡單讓被試知道這是測量智力水平的測試即可,而對於疾病的治療或是生活方 面的問題可以告訴被試測試時間有限,可待測試完成後,有機會再討論。
應對不合作被試
所謂不合作就是拒絕測驗、不能測驗或是敷衍測驗。有些被試由於社交障礙、情緒障 礙、抑鬱等問題抗拒測驗。對於社交障礙患者,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儘量為被試創造一 個輕鬆的測驗氛圍;對於情緒高漲的患者,可以加一些束縛,讓他們注意於測驗;對於抑鬱 症病人則要多加鼓勵支持,挖掘動力,增強信心。有些被試存在思維障礙等精神症狀,回 答問題有可能答非所問,則暫時不能測查智力的真實水平。對於精神症狀過於嚴重的患 者,只能先控制其精神症狀,可以正常交流時,再進行測驗。有些被試因不了解測驗意義, 沒有測驗興趣和動力,或是因為身體病痛不適等種種原因,不認真測試,消極應對,導致測 試結果不準確。對於這類被試,首先要取得被試的信任,讓被試了解測驗的意義,或先進 行一兩項能調動被試興趣的操作測驗,增強動力,通過這些措施,往往可以取得合作。
注意偽裝的情況
智力測驗要求被試儘自己最大努力完成測試項目,這樣的結果才可靠。一般來講,被 試都能正常完成,但是有時也會遇到一些身體或精神上存在疾病的被試,不願意努力配 合,甚至故意裝作無能的情況,使測驗結果失真。偽裝現象在三種情況之下容易產生,第 一種情況是為了獲得賠償或補助。在司法鑑定中,因智力測驗報告的結果直接影響到賠 償結果,一些輕微腦損傷的病人,會故意誇大病情,假裝大部分項目都不會,成績往往全面 下降,通常在特別容易的項目上也表現得很無能,與臨床或其他實驗室檢查不符,甚至在 測驗過程中,不同分測驗之間出現矛盾的結果。這種情況在精神殘疾評定中也容易出現。 面對這類被試,主試必須具備識別能力,如有懷疑,適時勸說,可告知如果不努力作業,測 驗結果將作無效處理。即使再有懷疑,未經對質核實,都不可隨意做出有偽裝的結論,只 能將被試測試時的具體表現附在測驗報告中,一旦證實偽裝,測驗結果是不能作為解釋依 據的。目前有研究者編制出認知偽裝甄別測驗,對識別智力測驗中的偽裝認知損害有很 好的效用,必要時可以同時對被試進行兩項測驗。第二種情況是有些病人總認為別人不 同情他,不理解他的困難,雖然不是有意地無病呻吟,但是為了尋求同情,會故意誇大自己 的病情,測驗時不做努力。對於這中情況,主試只需理解他們的痛苦,對他們面臨的問題 表示出同情,同時告知他們認真努力配合測驗的意義所在,只要信任關係建立起來了,一 般都能正常完成測試。第三種情況是為了逃避責任,有些被試為了逃避家庭責任、工作負 擔、甚至是法律上的責任,往往也表現得非常無能。對這類被試,處理方式可參考第一種 情況。
結果的正確使用
智力測驗的結果不能作為診斷智力水平的唯一依據。雖然我們現在使用的智力測驗 工具都是標準化的,但它和其他心理測驗一樣,測量的是一種看不見摸不著的心理過程, 只能通過間接的方式,通過人對各種刺激的反應來加以衡量,而人是極易受各種因素影響 的,因此準確性存在誤差。而且智力測驗所依據的理論尚不完善,這必然制約著其方法和 技術的運用,也同樣影響準確性。因此,臨床上診斷智力水平時,可以將它與其他方法結 合起來進行全面考察,如被試的日常生活情況、社會適應情況等作為綜合評判標準會更有 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