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超級簽證

加拿大超級簽證適用於在加居民或公民及處在移民申請簽證審批輪候期的移民的父母和祖父母,超級簽證有效時間可長達10年,獲簽者每次留加時間最長24個月,且在此期間不必更新簽證。申請超級簽證的父母和祖父母必須滿足體檢合格、享有有效健康保險、獲子女或孫兒財政擔保等等條件。

簡介

超級簽證超級簽證
超級簽證(SuperVisa)是加拿大移民局於2011年12月1日新啟動的簽證項目,旨在允許加拿大公民和居民的父母和祖父母來加拿大探親。符合條件的加拿大公民和居民的父母和祖父母可以獲得10年有效的超級簽證前來加拿大探親,並且每次訪問可以停留達2年。

目的

加拿大移民部長指出,加拿大移民部每年都收到超過4萬至5萬份新的家庭團聚申請,在超級簽證推出之前,移民部積存了超過16.5萬份申請,致使該類別審批的等候時間達到7年,這是不能接受的。若不採取行動,積壓情況會繼續惡化,等候時間可能長達10年。加拿大聯邦政府堅定承諾要幫助家庭團聚,而作為父母或祖父母,他們最希望的就是能與子女、孫輩一起共度時光。他認為這個超級簽證應已可滿足很多人的需求,“很多家庭告訴我,老年人並不希望永久居留於加拿大,因為他們在原居地有安定的生活,他們只希望可在加國逗留更長時間。”

申請條件

1、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父母或祖父母

2、符合加拿大允許入境的條件

3、其在加拿大的子女或孫子女必須滿足收入門檻,並且為其提供書面財務支持證明

4、其已經購買至少一年期的加拿大醫療保險

5、完成移民醫療體檢

發展情況

首張超級簽證發放只用了2周首張超級簽證發放只用了2周
根據移民部的數字,該項計畫自打推出之後受到移民家庭的歡迎,儘管一些人認為簽證收費較高。超級簽證允許加拿大居民的海外親屬,在10年期間多次往返加拿大,但簽證需要每兩年更新一次。

超級簽證計畫推出後,截至2012年10月申請人數已超過1.5萬。到2012年10月底,簽證計畫接受其中87%的申請人,大約11,500萬人,極少數申請人在個案辦理前撤銷申請。

審批時間

移民部的目標是在八個星期之內完成審批,但這個只是指標,不是承諾。

材料準備清單

1. 填寫完整的“臨時居民簽證申請表,年滿18周歲及以上的隨行子女必須填寫其各自的申請表格;
2. 申請人及每位年滿18周歲及以上的隨行家庭成員完整填寫“家屬表和教育及就業細節表”;
3. 申請人及每位隨行的家庭成員每人需遞交兩張相同的在最近六個月內拍攝的白底彩色照片。相片尺寸大小為35毫米X45毫米。每張照片後以拼音註明此人的姓名及出生日期(日/月/年)。
4. 申請人及每位隨行的家庭成員的有效護照,每本護照須包含除最後一頁外的至少一整頁空白頁、且護照必須在行程前至少六個月有效;
5. 兩份用中文寫有申請人現住址的粘性貼紙;
6. 18歲以下的申請人需有其未隨行父/母出具的同意其旅行的父母同意函,此函應包含申請人旅行日期及其父母聯繫方式等信息;
7. 與加拿大邀請人關係的證明(如出生證複印件、結婚證複印件、信函往來證明的複印件等);
8. 一份簽字的承諾為申請人的逗留訪問提供財政支持的書面邀請信。
9. 邀請人居所內的人員詳單;
10. 邀請人的公民或移民身份檔案的複印件(如永久居民卡、學習許可、工作許可等);
11.邀請人有能力提供所承諾財政支持的證明,須為來自於加拿大的獨立第三方性質的檔案、可靠且易核實。(例如但不局限於:加拿大稅務總局出具的稅單(NOA),顯示收入情況的僱傭證明信,工資單,銀行對賬單,執業專業人士出具的薪酬支付報表或財務報表)
自入境之日起至少一年內有效的來自於加拿大保險公司的個人醫療保險的充分證明:
- 涵蓋申請人的醫療費用、住院費用和醫療轉運費用;
- 提供至少十萬加元的保險;並且
- 每次入加均有效,在評估官員需要時可供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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