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浙江省委關於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進經濟轉型升級的決定》(浙委[2008]88號),加快我省工業轉型升級,提高工業綜合實力、國際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特制訂如下實施意見:
一、加快工業轉型升級的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重要意義。。工業成為我省具有競爭優勢的產業領域、人民民眾創業創新的主要陣地、區域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但也必須清醒認識,由於國內外經濟形勢發生深刻變化,市場競爭更趨激烈,我省工業正面臨著嚴峻的挑戰,長期積累的結構性、素質性矛盾進一步凸現,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又亟待解決,原來以低端產業、低附加值產品、低層次技術、低價格競爭為主的發展路子難以為繼。加快工業轉型升級已刻不容緩,這是有效化解我省工業發展過程中各種困難和挑戰的有效手段,是實現工業節約發展、清潔發展、安全發展、可持續發展的治本之策,也是推動我省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關鍵之舉。必須看到,經濟形勢越嚴峻,工業發展越困難,同時也蘊藏著轉型升級的先機,應當化挑戰為機遇,化被動為主動,化壓力為動力,把工業轉型升級這項緊迫、艱巨而又長期的任務,放在經濟全球化的大視野中,放在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大格局中,放在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製造業和服務業互動的大背景下,深刻認識,科學規劃,紮實推進。
(二)總體要求。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實施“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認真推進“全面小康六大行動計畫”,堅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大力推動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以創業創新為動力,科技進步為支撐,結構調整為主線,節能減排為導向,發展培育主導產業,改造提升傳統產業,限制淘汰落後產能,加快工業結構最佳化升級和發展方式轉變,把我省建設成為長三角地區全球重要的先進制造業基地,為全省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進經濟轉型升級作出積極貢獻。
(三)主要目標。確保工業平穩較快發展,工業發展方式轉變取得明顯成效,產業結構調整取得重大進展,為構建具有浙江特色的現代工業體系打下堅實基礎,力爭工業轉型升級走在全國前列,加快實現工業發展動力從資源消耗為主向創新驅動為主轉變,產業結構從低附加值的一般加工業為主向高附加值的先進制造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為主轉變,企業經營方式從粗放經營為主向集約經營為主轉變,產業組織形態從傳統塊狀經濟為主向現代產業集群為主轉變。到2012年,科技進步貢獻率達55%,規模以上企業研發經費支出占銷售收入比例達1.5%左右,新產品產值率達18%以上,高新技術產業、裝備製造業增加值占工業增加值比重分別達到26%和32%,大中型企業綜合經濟指標達到上世紀九十年代末國際先進水平,資源利用和節能減排等指標繼續保持國內先進水平,現代產業集群產值占工業總產值比重明顯提高。
(四)基本原則。
——堅持“標本兼治、保穩促調”的方針,既努力化解當前面臨的困難和問題,更著力解決長期積累的結構性、素質性矛盾,實現又好又快發展。
——堅持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繼續擴大工業領域對內對外開放,不斷增強工業轉型升級的動力和活力。
——堅持把自主創新作為工業轉型升級的中心環節,加大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的研發和套用推廣力度,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
——堅持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通過市場調節、政府引導、行業自律,形成倒逼機制,促進企業主動走轉型升級之路。
——堅持增量投入和存量調整並舉,既重視增量投入,又重視存量提升,用高水平的增量來激活和帶動存量最佳化調整,增強工業發展後勁。
——堅持發揮政府在工業轉型升級中的促進作用,加強規劃引導、公共服務和政策扶持,著力營造有利於轉型升級的發展環境。
二、加快工業結構最佳化升級
(五)大力發展裝備製造業。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發展裝備製造業的若干意見》(浙委[2007]76號),圍繞替代進口、擴大出口、增強競爭力,抓住國內外市場機遇,提高核電、水電、火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等電站設備以及軌道交通設備、大型石化裝備等重要領域裝備的製造水平,積極發展先進紡織、輕工、醫藥、化工、農業等專業機械以及數控精密工具機、節能環保裝備。大力發展節能環保型轎車、中高檔客車、專用車、特種車等整車及相關產業,做大做強發動機、自動變速箱、制動器總成及系統、離合器、傳動系統等關鍵零部件。
(六)加快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按照重點突破、跨越發展、掌握核心技術的原則,加快實施一批高新技術產業項目,培育一批高新技術企業,發展一批高新技術產業群。力爭到2012年,形成通信與網路設備、生物與新醫藥、電子元器件、儀器儀表、新能源、新材料、軟體服務等7個重點優勢產業,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增長1倍以上。高水平規劃建設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產業基地以及一批省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和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
(七)積極發展先進臨港工業。依託我省沿海岸線優勢,有選擇地發展先進臨港工業,著力在石化、船舶、鋼鐵三個產業領域實施一批技術含量高、產業帶動強、經濟效益好、節能環保的重大項目,培育一批臨港工業大型企業和產業基地。力爭到2012年,全省先進臨港工業增加值占工業比重達10%以上。初步形成與下游化工產業協調發展的臨港石化產業體系;建成國內重要並在國際上具有一定影響的船舶製造、修理和配件生產基地;建成布局合理、裝備先進、產業鏈相對完整的鋼鐵生產基地。
(八)加強傳統產業技術改造。圍繞傳統優勢產業的轉型升級,繼續實施“958”行業龍頭企業技術趕超計畫、萬億技改促升級計畫和企業技術改造“雙千工程”,引導和扶持企業加大技術改造力度,加快實施一批投資規模和產業關聯度大、技術水平高、市場前景好的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實現主要行業的技術裝備達到國內領先水平。鼓勵企業利用現有廠房、土地或通過淘汰落後生產能力騰出空間開展技術改造。加強技術改造與技術引進、技術創新的結合,引導企業加大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再創新力度,實現省級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引進技術投入與消化吸收再創新投入的比例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九)提高工業信息化水平。加強信息技術在工業領域的推廣套用,促進企業生產經營各環節中信息技術的滲透融合,發揮信息化對工業發展的倍增作用。著力推進產品研發、設計的信息化,促進工業產品的更新換代,提高附加值和競爭力。推進生產裝備與過程的信息化和自動化,提高工藝水平和生產效率。推進企業管理的信息化,促進企業資源最佳化和管理水平提升。推進產品流通信息化,擴大企業電子商務套用,實施中小企業電子商務推進工程,支持中小企業利用我省重點培育的電子商務公共平台開展內外貿業務。
(十)推動傳統塊狀經濟向現代產業集群提升。加大龍頭企業培育力度,進一步促進其在塊狀經濟中發揮產品輻射、技術示範、信息擴散和行銷網路等方面的核心帶動作用。鼓勵企業積極向產業鏈的上下游擴展,支持企業依託原有產業優勢發展相關產業,引導企業圍繞主導產品開展專業化分工協作,促進塊狀經濟產業鏈的縱向延伸和橫向拓展,提升塊狀經濟的產業分工地位和整體競爭力。完善塊狀經濟生產性服務體系,加快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為企業轉型升級提供技術支持、檢驗檢測、金融保險、信息諮詢、資質認證、物流倉儲、人才培訓等服務。促進產業和企業向開發區、工業園區和鄉鎮工業功能區集聚,使各類園區成為產業集群的核心區域。選擇一批塊狀經濟比較發達的縣(市、區)作為全省培育現代產業集群示範點。
(十一)限制和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對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嚴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藝技術、裝備及產品等落後生產能力,採取限制和淘汰措施。對可以改造升級的,要求企業在一定期限內通過改造達到有關規定的要求;對難以改造升級的堅決予以限期淘汰,對不按期淘汰落後生產能力的企業,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責令其停產或予以關閉。
三、促進工業發展方式轉變
(十二)加強技術創新。充分利用省內外科技和人才資源,加快建設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結合的區域創新體系。著力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推動創新資源向企業集聚,依託大企業建設一批國家級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及重點實驗室。鼓勵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聯合建設實驗室、研發中心、技術聯盟等創新組織。積極引進大院名校來我省建設創新載體,充分發揮社會各方力量建設科技基礎條件平台、行業創新平台、區域創新平台。引導和支持各類創新主體加強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著力開發專利技術,提高發明專利的數量和比重,加強對現有專利技術的利用和產業化,重視對過期專利技術資源的再利用、再開發。進一步創新浙江網上技術市場功能,發揮其在信息發布、產學研對接、成果轉讓中的積極作用,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發揮政府的牽頭協調作用,密切產學研合作,每年組織實施一批共性技術、關鍵技術、前沿技術的聯合攻關專項。加大對專利侵權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
(十三)加強產品創新。引導企業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加快研究開發並投產一批有自主智慧財產權、有自有知名品牌、有較高附加值、有市場競爭力的新產品,尤其是高新技術新產品和重大裝備國產化首台(套)產品,促進我省產品由產業鏈低端向產業鏈高端提升、由價值鏈低位向價值鏈高位提升。重視傳統產品的二次創新,引導企業以技術創新為支撐,提高研發設計水平,在技術、工藝、款式、性能、品種、品牌、包裝等方面開展差別化競爭,提高非價格競爭力。
(十四)加強品牌創新。深入推進品牌戰略,支持企業創建全國乃至國際知名品牌,鼓勵有條件的企業依託品牌優勢,採取收購、兼併、控股、聯合以及委託加工等方式,整合眾多無牌加工企業的生產能力。依託塊狀經濟,鼓勵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牽頭或由中小企業合作,共同打造專業商標品牌基地,推廣套用地理標誌證明商標、集體商標,開展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努力培育知名區域品牌。鼓勵有條件的企業購買國外品牌。深入推進質量振興戰略,引導和督促企業加強質量管理,提高產品質量,夯實創建名牌的質量基礎。深入推進標準化戰略,鼓勵並支持企業參與國內外標準制(修)訂工作,爭取為主承擔更多的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的制(修)訂;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強制性標準,引導企業制定並執行嚴於推薦性標準的產品標準,積極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力爭到2012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重點產品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比重提高到95%以上。加強質量、標準、認證等公共平台建設,為企業提高產品質量、爭創名牌提供強有力的技術保障。
(十五)加強管理創新。發揮企業家在企業管理創新中的核心作用,引導企業家樹立現代管理理念,帶領企業構建以創新為核心的企業文化。引導企業建立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適應本企業實際和發展需要的企業組織形式和法人治理結構。引導企業全面提高戰略規劃、生產組織、技術開發、財務管理、市場行銷、售後服務等基礎性管理水平,夯實管理創新基礎。引導有製造優勢的企業努力向研發設計和品牌行銷兩端延伸,加快從單純生產型向“生產+服務”型轉變。鼓勵支持具有研發、設計和品牌、行銷網路優勢的企業,從製造主導型向服務主導型轉變,帶動加工製造企業共同發展。針對不同行業特點和企業規模,開展百家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示範活動,培育一批管理創新示範企業,總結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和經驗,及時向全省企業推廣。
(十六)加強開放創新。進一步加大招商選資力度,重點引進跨國公司、中央企業和兄弟省市大型知名企業,引進高新技術產業、高端製造環節和研究開發基地項目,引進先進技術、先進管理和高層次人才。鼓勵我省企業在與跨國公司開展技術、加工配套合作的基礎上,提高產業分工地位,向全球產業鏈高端提升。進一步推動企業“走出去”,到境外建立生產基地,設立研發機構,拓展行銷網路,開展境外加工貿易和資源開發。深化國際科技合作,加強科技人員和成果交流,積極引進國外創新資源。支持企業抓住長三角地區一體化以及西部大開發、東北等老工業基地振興和中部崛起的良好機遇,加強經濟技術合作交流。最佳化工業品出口結構,擴大高技術、高附加值和自主智慧財產權產品出口,提高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十七)加強人力資源開發創新。結合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用兩年時間,在全省所有企業中分別由省、市、縣(市、區)分級分批開展企業家增強創業創新和現代經營管理能力輪訓,提高企業家隊伍素質。堅持培養和引進相結合,積極利用國際國內智力資源,加快構建一批以工業創新領軍人才為核心的創新團隊和一支以高層次企業經營管理人才、中高級專業技術人才為骨幹的工業高層次專業人才隊伍。深入實施高技能人才培訓工程,積極推動校企合作,大力發展職業教育;依託中高職院校、技工學校、大型企業,加快建設一批省級高技能人才實訓基地;督促企業加大員工培訓的投入,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崗位練兵和職業技能競賽,抓緊培養一支以中高級技工為骨幹的高技能人才隊伍。
(十八)加強企業組織結構創新。著力培育一批主業突出、核心競爭力強的大公司大集團,一批專精特新的行業龍頭企業,一批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自主品牌的創新型企業,使其成為引領我省工業轉型升級的重點骨幹企業。鼓勵重點骨幹企業在國內外開展多種形式的購併或跨區域聯合重組,加快做大做強,支持有條件的重點骨幹企業向跨國公司發展。推動中小企業向專業化生產、精益化管理、自主化創新、集約化經營、信息化帶動、品牌化運作等方向發展,著力抓好千家成長型中小企業、千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千家初創型小企業的培育工作,示範帶動面上中小企業轉型升級。支持中小企業通過行業協會、企業聯盟、協作配套等方式開展合作。
(十九)加強節能減排方式創新。深化工業循環經濟試點活動,減量、循環、高效利用資源,創建循環型產業集群、工業園區和企業。培育一批清潔生產示範企業,在發電、熱力、電鍍、醫藥、化工、造紙、印染、皮革等行業和工業園區內高資源消耗、高污染企業全面推行清潔生產模式,促進企業污染排放從原料投放、生產過程到末端控制的全過程治理。圍繞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加快重點耗能行業節能技術改造,每年實施一批重大技術推廣和示範項目。大力開展節電、節地、節水、節油、節材等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活動,深入實施工業污染防治工程。嚴格禁止投資建設不符合產業政策的高耗能、高污染項目,嚴格執行高耗能、高污染工藝、設備及生產能力等限期淘汰制度。建立健全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和獎懲制度。對各地和重點耗能企業實行分級分類考核,對超額完成節能考核目標的市,省政府按超額部分的節能量給予一定金額的獎勵;對節能考核結果為未完成的市,省政府按未完成的節能量處以相應金額的處罰,省有關部門暫停對該地區新建高耗能項目的核准和審批;對列入省政府考核範圍,考核結果為未完成等級的企業,禁止其新上高耗能項目,不得享受次年度政府各項優惠政策的申報資格。
(二十)加強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創新。鼓勵大公司大集團的研究開發、倉儲物流、市場行銷、後勤保障等非製造環節,在滿足本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同時,為其他企業提供服務;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分離非製造環節單獨組建獨立法人企業。深化生產和服務企業的專業化分工,支持工業企業將生產輔助服務、售後服務、生活服務等外包給社會專業化服務企業。積極發展主要面向中小企業的科技諮詢、管理諮詢、商務服務、檢測認證、設備租賃、會展服務、品牌策劃、人才培訓等生產性服務企業。支持金融機構服務創新,形成以信貸支持為主,現金管理、財務規劃、諮詢顧問、風險管理綜合配套的金融服務體系。以各類軟體與信息服務業園、科技創業園、動漫和創意產業園、現代物流園和中央商務區為重點,在中心城市大力發展一批生產性服務業集聚區。
四、加快工業轉型升級的政策措施
(二十一)做好工業轉型升級的統籌規劃。按照發展培育一批、改造提升一批、限制淘汰一批的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要求,排出一批重點行業,逐個制訂轉型升級的實施方案,明確目標定位、總體布局、發展導向以及相應的配套措施。加強各重點行業轉型升級實施方案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及三大產業帶規劃等其他規劃的銜接。做好各類園區發展規劃的研究、修編和實施工作。抓好重大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工作,充分考慮工業轉型升級和發展的需要,前瞻性規劃並建設一批能源、交通、物流、污水處理等重大基礎設施。
(二十二)推進重大工業投資項目實施。大力推進千億產業提升工程,每年編制重大工業項目年度計畫,按照綜合管理和對口管理相結合的原則,推動企業抓緊實施一批對全省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有積極促進作用的重大工業項目。建立省政府重大工業項目推進協調機制,不定期組織召開專題協調會,及時研究解決產業規劃、空間布局、招商引資、項目前期及建設中的突出問題。項目所在地政府要建立重大工業項目建設責任制,實行政府領導分工負責制,組建相應工作班子,加快項目實施進度。
(二十三)加大對工業轉型升級的財政扶持力度。統籌安排省級部門現有工業類、科技類財政性資金,加大整合力度,建立統一的工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在原有資金整合基礎上,2009年再增加2億元,重點用於企業技術改造貼息,以推動企業產品創新、技術創新、管理創新、節約能源資源、減少污染排放和引進培育人才等;省級財政科技投入的增長幅度明顯高於經常性財政收入的增長幅度。對欠發達和海島地區工業轉型升級重點項目予以支持。各地要加大對工業轉型升級的財政扶持力度。
(二十四)加大對工業轉型升級的金融支持力度。優先支持符合轉型升級方向的企業在境內外上市,發行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以及上市公司再融資。建立政府與金融機構的溝通協調機制,搭建銀企對接合作平台,主動向金融機構推薦符合我省工業轉型升級要求的工業項目,促進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支持金融創新,探索開展出口退稅、保單、倉單以及智慧財產權等質押貸款,規範發展股權質押貸款。省財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和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用於引導和支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和區域性再擔保機構發展。省政府設立創業投資引導資金,用於支持在我省境內從事創業投資的企業以及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鼓勵民間設立創業投資、風險投資機構,開展對高技術創業型企業的投資。鼓勵設立產業投資基金,參與對我省鼓勵發展產業領域的股權投資。
(二十五)認真落實工業轉型升級的稅費減免優惠政策。
企業自主創新和技術進步方面:認真宣傳貫徹並落實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企業為自主創新活動而引進專利技術,其用於研發活動的專利技術攤銷費用可納入研究開發費用範圍。企業的固定資產由於技術進步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從2009年1月1日起,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抵扣其購進機器設備所含的增值稅。引導企業充分用足用好國家鼓勵進口設備的減免稅政策。
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方面:對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對新開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自設立之日起3年內,報經地稅部門批准,可免徵水利建設專項資金。
中小企業發展方面:對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從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徵收率統一下調到3%。對向規模以下小企業特別是初創型小企業出租標準廠房的出租方,按規定納稅確有困難的,可按稅收管理許可權報稅務機關審批後給予減免房產稅的照顧。對為中小企業提供公共服務,非營利性的科研、諮詢、檢測等機構,允許其註冊為民辦非企業法人單位。
節能減排和安全生產方面:認真落實國家關於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設備投資額抵扣應納所得稅額,企業從事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所得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以及企業資源綜合利用收入減計收入總額等方面的所得稅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資源綜合利用企業以及購置並實際使用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的企業,經批准可減征或免徵水利建設專項資金。
工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方面:鼓勵企業“零增地”技改,對企業利用老廠房翻建多層廠房和利用廠內空地建造三層以上廠房,其需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和城鎮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費的地方留成部分,經批准可予減征或免交;建成使用後次月起3年內,按規定納稅確有困難的,可按稅收管理許可權報經稅務機關批准,給予減免房產稅照顧。
(二十六)加強工業轉型升級的用地保障。支持各地在保護生態的前提下,合理開發利用低丘緩坡和灘涂資源,拓展工業發展的用地空間,努力減少耕地占用,提高產出率。按照工業轉型升級的要求,在數量和結構上確保工業用地的科學合理供應,對重點工業項目,各地要在省切塊下達的指標中優先安排;對事關全省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最佳化升級全局的省重大工業項目,地方安排用地指標確有困難的,省給予適當支持。各地在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中,應科學合理規劃好各類用地,對開發區、工業園區、鄉鎮工業功能區內現有土地進行整合,最佳化配置土地資源,以充分提高土地的節約集約利用水平。
(二十七)營造有利於創業創新的人才環境。省政府每年表彰一批創新型企業和創業創新優秀企業家。對企業引進國內外技術研發前沿的創新團隊領軍人才,在省級重大科技項目、重大工程項目和重點技術創新項目安排上,給予優先支持。支持各地通過商業保險等途徑,為在企業從事技術開發的高層次人才建立補充養老、醫療保險。各地要通過增加財政投入、最佳化城市教育費附加使用和表彰獎勵等,鼓勵支持企業培養高技能人才。鼓勵事業單位人員自主創業或到企業工作,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各地要進一步加大投入,抓緊建設一批人才公寓。
(二十八)改進政府對企業的服務。加強煤電油運的綜合協調,切實保障煤電油的正常供應和重要物資的正常運輸,為企業生產經營創造良好條件。加強工業經濟運行狀況的監測分析,完善產業指導信息發布制度,加大涉企政策宣傳力度,引導企業生產經營以及各地工業轉型升級。繼續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依法減少審批事項,簡化審批程式,下放審批許可權,探索推行行政審批全程代理制度。進一步規範涉企收費和行政執法行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推動行業協會規範發展,進一步發揮其在貫徹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決策部署、促進行業轉型升級、加強行業協調和自律、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提供優質便利服務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二十九)加強對困難行業和企業的指導與幫助。結合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全面深化企業服務年活動,組織機關幹部下基層、下企業,幫助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實際困難,指導企業轉型升級。對困難行業中暫時虧損的企業,可根據法律法規給予一定期限的稅款緩繳,對其需繳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各地可酌情給予適當減免。對暫時虧損,但有訂單、還款有保證的出口生產企業,金融機構要運用封閉貸款加以支持。各地要加強對企業資金鍊的監控,建立應急互助基金,視情為因資金周轉困難誘發資金鍊斷裂的重點企業提供應急資金,幫助企業解決臨時周轉和短期保障。積極推動企業兼併重組,對符合規定條件的重組,可暫不確認有關資產的轉讓所得或損失;認真落實國家出台的財稅、金融、貿易、產業、收費等支持企業兼併重組的政策措施。對長期虧損、扭虧無望的企業,各地要幫助企業平穩有序退出。
(三十)加強對各行業轉型升級的指導和支持。加強與國家發改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等國家有關部門的協作,建立健全部省指導聯繫和會商制度,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門加大對我省的政策支持力度。根據工業轉型升級的需要,組織一批國家級行業協會、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科研機構、高校以及國外高層次創新人才(包括留學歸國人才)組成指導和支撐力量,參與推動我省工業各行業的轉型升級。開展科技幫扶促調活動,組織科技人員為企業提供技術培訓、專利申報、新產品開發等指導和服務。
(三十一)設立省科技發展戰略研究機構和建設省工業科研創新基地。設立省科技發展戰略研究機構,加強對國內外科技發展趨勢和動態的前瞻性、戰略性研究,為全省工業轉型升級和產業技術進步提供巨觀指導。加快省工業科研創新基地建設,引進國內外高水平工業科研機構,創新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集聚優質科技資源,激活各類創新要素,加強產學研合作,支持科研院所到塊狀經濟集聚區設立創新平台,增強工業自主創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產業化,推動行業轉型和產品升級。
(三十二)形成合力推動工業轉型升級的工作機制。各地要切實加強對本地區工業轉型升級工作的組織領導。省級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形成推動工業轉型升級的合力。省政府將工業轉型升級目標任務分解到各市及省級有關部門。從2009年起,省政府每年對各市工業轉型升級進展情況進行評估,對各市政府和省級有關部門推進工業轉型升級的重點工作任務及其成效適時開展督查,評估結果和督查情況及時向全省通報。為加強對全省工業轉型升級工作的組織協調,將省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工作協調小組更名為省工業轉型升級領導小組。各地也要建立健全相應的組織協調機制。
各地和省級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本實施意見的貫徹落實工作。各市、縣(市、區)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明確工業轉型升級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制訂具體實施辦法和政策措施;省級有關部門要結合自身職責,制訂相應的具體實施辦法和配套措施。
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