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即軍功議敘賞給八旗有功人員的獎牌。功牌分五等,一等長三尺六寸五分,二等長三尺三寸五分,三等長三尺五分, 四等長二尺八寸五分,五等長二尺六寸五分,均戶一尺一寸五分,花梨木軸,均用紫綾面、紙里、螭紋邊, 書其功績年月,鈐兵部印。清制,軍功議敘八旗營總(正三品) 以下各官,各按敘功等次分別賞給功牌。其出眾效力者,給一等功牌、三等功牌各一;一等軍功給一等功牌一,二等軍功給二等功牌一,三等軍功給三等功牌一,四等軍功給四等功牌一,五等軍功給五等功牌一;若是奉旨從優議敘者,則出眾效力者給一等功牌二,一等軍功給一等、三等功牌各一,二等軍功給二等、四等功牌各一,三等軍功給三等、五等功牌各一。此外,破陣、攻城、奪舟、招降四項專條議敘而給予八旗官兵功牌者,一律於牌上註明某功字樣,並將積兩功牌或若干功牌即準授職之處皆註明定製,不與其他五等軍功功牌一律計算。
文物介紹
清代以前為銀制,至清代改為紙制,清初功牌視軍功大小分為五等,據《世祖實錄》載:兩個三等功牌可作二等,兩個二等功牌可作頭等,積累三個頭等功牌吏部可以授官。“功牌”獲得方法,作戰時,獲盜五名士兵準賞功牌,平時訓練時,成績優異者也可獲賞“功牌”。現收藏於徐州聖旨博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