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章概論
第二章功利主義的含義
第三章功利原理的終極約束力
第四章功利原理的證明
第五章功利與正義
譯者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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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摘
我清楚,有一種傾向認為,一個人若在道德義務中找到了先驗事實即屬於“事物本身”範疇的客觀實體,那么他往往比那些相信道德義務完全是主觀性的、只存在於人類意識之中的人更順從於道德義務。然而,無論一個人在“實體論”這點上持何種立場,真正使他受到驅使的力量無疑是他自身的主觀情感,並且驅使力量的大小無疑由情感程度來決定。沒有人相信義務為客觀實體勝過相信上帝是客觀實體。而即便是對上帝的信仰,除去對實際獎懲的期望,也唯有通過相應的主觀宗教情感才能作用於行為。約束力,只要是公正的,就必然始終存在於人類的心靈之中,而先驗派倫理學家的觀點無非是認為約束力只有被相信紮根於心靈之後才存在其中。如果一個人能夠捫心自問,是什麼在約束我?是什麼被稱為“我的良心”?那么答案只有一個:我內心的某種情感。於是他便可能得出結論:情感消失時,義務也隨之消失了。當他覺得這種情感給他帶來了不利,他或許就開始忽略它,然後想方設法除去它。然而,這樣的危險難道僅限於功利主義道德么?那種認為道德義務能夠棲息於心靈之外的觀點是否就能使道德義務感變得不可撼動?至少到目前為止,事實是否定的,所有道德學家都承認這一點,並且為普遍的心靈麻木感到扼腕痛惜,因為那會使良心受到壓抑甚至窒息。“我需要聽從我的良心嗎?”這樣的問題不僅是功利論者們在捫心自問,許多從未聽說過功利原理的人也常常會發出如此的疑問。而那些缺乏基於良心之上情感的人是不可能問這個問題的,如果說他們對此做出肯定的回答,那也不是因為他們信奉先驗論,而是因為外在的約束力。
對於義務感究竟是與生俱來的還是後天培養的,本書沒有必要在這裡下定論。倘若義務感是先天性的,那么它天生依附於何種目標則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因為當下這種學說在哲學上的支持者們同意人直覺感知的是道德的原理而非細節。如果說在這個問題上真有什麼天生的東西,那么我實在看不出有任何理由來反對義務感天生關注的是他人的喜怒哀樂這一思想。如果說有什麼道德原理憑人的直覺就知道是義不容辭的,那么我說這樣的原理必定是促進普遍幸福。倘若事實如此,那么直覺派倫理與功利主義就是一致的,相互之間無須再爭論不休。而實際上,直覺派倫理學者儘管認為還存在其他直覺上的道德義務,但確實業已承認上述原理乃其中之一。因為他們一致同意道德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對我們同類利益的考慮。所以,如果說信奉道德義務源於先天這種信仰能夠賦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