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劉金國,1940年10月23日出生於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祖籍河北省冀州市。
1965年畢業於北京政法學院法律系,爾後留校任教。
1971年北京政法學院解散後,分配到蚌埠醫學院,先後任團委書記、黨辦主任,1979年北京政法學院復辦,回校任教至今。現為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享有博士後導師資格。
社會兼職
1991年-02年擔任過中國政法大學學位委員會委員、法理學教研室主任、碩士研究生導師組長
1997年-02年任教育部全國高等法學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
北京市法學會法理研究會會長
北京市紀檢監察學會副會長
中國法理研究會理事
中國廣告協會法律諮詢委員會委員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
兼職仲裁員
兼職律師
教學生涯
劉金國長期從事法學教育,分別承擔專科、本科、雙學士、碩士生、博士生授課任務,講授的課程有:法學基礎理論、法理學、立法學、馬克思主義法學著作導讀、外國法律思想史、法律文化、法學概論等。在教學中注重理論聯繫實際,既教書又育人,曾被評為“深受同學歡迎的老師”,1988年9月法務部授予“部級優秀教師”,其事跡見1988年9月3日《法制日報》“良師益友”一文。2003年4月17日法制日報“法律人物”登載《關懷時代情系法學》記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劉金國專訪,以教書育人、理論創見、法律情懷比較全面的介紹了劉金國教授教學生涯。不少學生、學員反映“聆聽劉教授講課確實是一種享受”。
劉金國教授治學執教感言:“教書育人,人格魅力,克盡時代責任,實現時代價值。”堅持治學執教從實際出發,立足於時代要求,對社會負責。既不漠然無視先人洋人的學問,也要順應時代之要求,以史為鑑,史論結合,應時代之所需,實現時代之價值。人生世上,總應有所為,有所不為,超然物我,從實然出發,實事求是,努力奮進,誠信待人。四十餘年的教學生涯,深深感悟到:教誨弟子,既要學會作學問,又要學會做人。
劉金國教授曾去過香港、日本進行訪問和學術交流,並在日本中央大學作過演講。
個人著作
代表作:
《人權問題的法理學研究》
《反腐法治論》
《中國人權的司法保障》
《人類法律文化的豐碑》
《20世紀中國的現代化歷程——法律篇》
《權利腐敗的法律制約》
《再論權利腐敗的法律制約》
《新編法理學》
《法律之治與道德之治》
教材與專著類
《法律之治與道德之治》(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7年1月
《中國社會轉型與法律治理》(主編),中國法制出版社,2007年1月
《人類法律文化的豐碑》(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年1月
《中國人權的司法保障》(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03年12月
《反腐法治論》(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2月
《人權問題的法理學研究》(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年1月
《新編法理學》(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6年6月
《法律基礎》(合寫),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5月
論文類
《腐敗·利益多元化及其法律控制》,紀檢監察學會優秀論文彙編,2006年10月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略論》,法學家,2006年第5期
《立法質量問題研究綜述——現代立法理論研究之八》,全國人大常委辦公廳《研究資料》(二十),2004年8月
《依法執政與執政能力》,法學雜誌,2004年第6期
《當代中國民法政治的法治化—-依政權與治權為視角進行考察》,法學家,2004年第4期
《人權入憲的法律價值》,法學雜誌,2004年第2期
《論政治與法律》,全國政治文明與依法治國論文集,2003年12月
《土地轉讓必先經過國家徵用,自行出賣集體土地協定無效》,法制日報,2003年5月29日
《西方法律傳統的文化淵源》,,南通師院學報2003年第3期
《政治形態與法的關係》,法學雜誌,2003年第3期
《試論法律領域規範層面和事實層面的邏輯一句法對應性》,,政法論壇,2003年第2期
《腐敗成本與遏制腐敗》,中國監察,2002年第4期
科研項目
1、北京市社科聯,項目名稱《反腐法治論》;
2、法務部,項目名稱《社會主義民主研究》;
3、中國法學會,項目名稱《中國行政監督機制》;
4、國家教委,項目名稱《人權法理學研究》;
5、法務部,項目名稱《人權的司法保障》;
6、北京市法學會,項目名稱《當代中國民主政治的法治化》;
7、北京市紀檢監察學會,項目名稱《如何使“腐首”甘為“孺子牛”》;
8、法務部,項目名稱《法律之治與道德之治——形式法治觀的局限與克服》;
9、北京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項目名稱《依法治市綜合評價指標體系》。
人物評價
劉金國教授無愧於時代的造就和培養,對時代是負責的,也充分體現時代的價值。他勤奮好學、努力拚搏、勇往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