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臘生

1949年12月生,國中文化,助理經濟師,1968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新寧縣林業局副局長。 1982年初在國營舜皇山林場工作時,為辦好林場,積極建議精減場部管理人員,減少非生產性開支,加強營林生產,主動放棄拿固定工資,與全場職工一道參加生產勞動,按勞取酬,使林場1年完成了4年的生產任務,當年被評為湖南省國營林場建設先進個人。 1988年因抓林場建設成績突出,受到新寧縣人民政府立功獎勵,同時被中共邵陽市委評為優秀黨員。

1949年12月生,國中文化,助理經濟師,1968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新寧縣林業局副局長。1964年6月參加工作,先後當過林場工人、教師、工區主任、團支部書記、黨支部委員、自然保護區管理所副所長、國營林場副場長、場長等職。1982年初在國營舜皇山林場工作時,為辦好林場,積極建議精減場部管理人員,減少非生產性開支,加強營林生產,主動放棄拿固定工資,與全場職工一道參加生產勞動,按勞取酬,使林場1年完成了4年的生產任務,當年被評為湖南省國營林場建設先進個人。1987年狠抓增產節約,降低生產成本,努力提高經濟效益。如木材生產實行挖克採伐,降低了伐根,增加了材積,並減少了運輸損耗,從而全面增加木材材積200多立方米,增收20萬元,全場當年實現利潤53萬元,受到邵陽市人民政府上浮工資的獎勵。1988年因抓林場建設成績突出,受到新寧縣人民政府立功獎勵,同時被中共邵陽市委評為優秀黨員。在林業局任副局長期間,積極創辦經濟實體,開展有償服務.1993年被評為全省林業行政事業單位有償服務、興辦經濟實體先進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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