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1918年2月7日生,河北昌黎城郊區兩河村人。國小畢業後考入北平師範大學附屬中學。1935年參加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外圍組織———民族武裝自衛會和“社聯”,從而走上革命道路。同年冬天參加“一二·九”學生運動。
1936年2月參加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任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北平第五區隊區隊長,“七七事變”後,受黨組織委派到駐紮在河北省行唐縣的孫殿英部隊從事改造舊軍隊的工作。
1939年參加太岳抗日民主根據地的開創工作,1940年1月起先後任中共太岳區委宣傳科科長、太岳區第一地委書記、太岳軍區第一軍分區政治委員等職。
1943年任岳北地委宣傳部長兼屯留縣委書記、岳北地委組織部部長、岳北地委書記和太岳軍區第十八軍分區政治委員等職。
抗日戰爭勝利後,任岳北地委書記、晉南工委運城地委書記、中共中央西北局工委委員,及太岳軍區第一軍分區、第三軍分區、晉綏軍區第十一軍分區、運城軍分區政治委員等職。
1949年5月調到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工作,先後任新區組副組長、組長。新中國成立後,任政務院參事室參事,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第三局副局長、第一局副局長。
1952年秋任中共中央組織部幹部管理處副處長,後任綜合幹部管理處處長、幹部管理處二處處長,兼任中央直屬黨委常委兼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1956年為中共中央組織部部務委員會成員,並出席了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任華北代表團山西組副組長。
1958年7月任中共昆明市委書記處書記,後增補為中共雲南省委常委。
1961年任中共中央西南局委員、組織部部長,西南局代秘書長、秘書長。
1965年任中共中央西南局書記處書記兼秘書長、組織部部長。
“文化大革命”開始後,任西南局文化革命領導小組組長。後被“打倒”,遭受殘酷批鬥。
1967年12月12日在成都被迫害致死,終年49周歲。
子女
劉鶴,中共十九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黨組成員,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