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原文
劉晏掌國計,數百里外物價高下,即日知之。人有得晏一事,予在三司時,嘗行之於東南。每歲發運司和糴米於郡縣,未知價之高下,須先具價申稟,然後視其貴賤,貴則寡取,賤則取盈。盡得郡縣之價,方能契數行下,比至,則粟價已增,所以常得貴售。晏法則令多粟通途郡縣,以數十歲糴價,與所糴粟數高下,各為五等,具籍於主者(今屬發運司)。粟價才定,更不申稟,即時廩收,但第一價則糴第五數,第五價則糴第一數,第二價則糴第四數,第四價則糴第二數,乃即馳遞報發運司。如此,粟賤之地自糴盡極數,其餘節級各得其宜,已無枉售。發運司仍會諸郡所糴之數計之,若過於多,則損貴與遠者;尚少,則增賤與近者。自此粟價未嘗失時,各當本處豐儉,即日知價。信皆有術。
作品譯文
劉晏掌管國家財政經濟,幾百里外的物價高低,當天就可以知道。有人獲得劉晏辦這件事的方法,我在三司的時候,曾經把這一方法在東南地方推行。每年發運司從郡縣購買軍糧,預先並不知道糧價的高低,需要郡縣先將糧價真實稟報,然後根據糧價的貴賤,貴就少收,賤就多購。只有收齊了各郡縣的糧價,才能審核數量發下執行;但等公文到達而糧價已經增高,這就是常用高價收糧的原因。劉晏的方法則是讓糧食多、交通便利的郡縣將數十年糧價的高低和所購糧食數的多少,各自開列為五等,詳細地登記造冊申報給主管機關(現在屬發運司管轄)。糧價剛一確定,郡縣不再需要稟告,即時開倉收糧。只要是第一類價就按第五等數收購,第五類價就按第一等數收購;第二類價就按第四等數收購;第四類價就按第二等數收購。同時派人將收購數量飛速報告發運司。這樣,糧價低賤的地方自然會收購到最大數量,其餘的地方各自按等級收購到適當的數目,再不會有收購不合理的事情。發運司綜合各郡所收購糧食之數目作出計畫,如果收儲糧食過多,就減少價貴和路遠地方的數量;如果還少,就增加價賤和路近地方的數量。從此以後,掌握糧價再也不會貽誤時節,各自與本地糧食的豐歉相適應,當天就知道價格。這確實是好辦法。
作品賞析
這樣,省去了往返奏報而延誤的時間,保證了國家平價收購糧食。 沈括對劉晏的方法極為讚賞,並在文中自敘說,也曾在東南地區推行這一措施。王安石執政期間實施的均輸法也是在劉晏方法的基礎上改進而成的。
作者簡介
沈括(1031—1095),字存中,浙江錢塘(今杭州市)人。北宋天聖九年,出生於一個下層官吏的家庭,家境並不富裕,沈括常自謂“出自寒門”。母徐氏,是蘇州吳縣人,知書達禮,諳通文墨;父沈周,為官清正,不主張嚴刑苛法,到泉州任職時,沈括隨往。
沈括的一生著述頗多,著名的傳世之作有《夢溪筆談》、《長興集》、《蘇沈良方》等。在《資治通鑑長編》中,尚有一部分他所撰寫的《乙卯入國奏請》、《入國別錄》等資政史料。
公元1082(元豐五年),徐禧失陷永樂城,沈括連累受貶,居潤州,築夢溪園(今鎮江東郊),潛心著述,至紹聖元年復官爵,公元1095辭世,終年65歲。
作品出處
《夢溪筆談》包括《筆談》、《補筆談》、《續筆談》三部分。《筆談》二十六卷,分為十七門,依次為“故事、辯證、樂律、象數、人事、官政、機智、藝文、書畫、技藝、器用、神奇、異事、謬誤、譏謔、雜誌、藥議”。《補筆談》三卷,包括上述內容中十一門。《續筆談》一卷,不分門。全書共六百零九條(不同版本稍有出入),內容涉及天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質、地理、氣象、醫藥、農學、工程技術、文學、史事、音樂和美術等。在這些條目中,屬於人文科學例如人類學、考古學、語言學、音樂等方面的,約占全部條目的18%;屬於自然科學方面的,約占總數的36%,其餘的則為人事資料、軍事、法律及雜聞軼事等約占全書的46%。
就性質而言,《夢溪筆談》屬於筆記類。從內容上說,它以多於三分之一的篇幅記述並闡發自然科學知識,這在筆記類著述中是少見的。
《夢溪筆談》詳細記載了勞動人民在科學技術方面的卓越貢獻和他自己的研究成果,反映了我國古代特別是北宋時期自然科學達到的輝煌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