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明福[福建省連城革命烈士]

劉明福(1905―1934)又名明富,福建省連城縣(原長汀)羅坊鄉人。1929年紅四軍入閩後參加農會和赤衛隊,同年冬任蕭坑村蘇維埃政府主席。

人物簡介

1930年2月任羅坊區蘇維埃政府執委、裁判部長。10月底,任羅坊區蘇維埃主席。1933年進入瑞金軍事學校學習,在校期間加入中國共產黨。隨後任明光縣(現連城縣)蘇維埃政府裁判部部長。1935年9月奉命前往瑞金準備參加長征,途中於長汀古城被捕。因未暴露身份,派做苦工當挑夫。同年11月被羅坊地主羅萬方發現,被帶回羅坊殺害。

人物生平

劉明福,又名明富,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出生於連城(原長汀)羅坊蕭坑村一戶貧苦農民家庭。其父劉生方(又名高舉),系忠厚老實的農民,除租種幾畝薄田外,靠肩挑石灰掙點力資買米養家餬口。

民國18年(1929),毛澤東、朱德率紅四軍入閩後,羅坊、蕭坑一帶農民開始組織農會、赤衛隊、少先隊、兒童團,明福兄弟四個均參加紅色革命組織。同年冬,蕭坑村蘇維埃政府成立,劉明福任主席。翌年2月,羅坊區蘇維埃政府成立,明福任區蘇裁判部長。明福執法嚴明,對村上一貫橫行霸道的土豪、劣紳,該殺就殺,毫不手軟。地主階級惶惶不安,驚恐萬狀。後長汀盧新民和周圍民團進犯羅坊,區蘇維埃被迫向長汀童坊轉移。10月底,紅十二軍收復羅坊區,重建區蘇維埃政府,明福任區蘇主席,領導農民開展分田地和擴紅、支前等活動,同時建立紅色武裝,配合紅軍襲擊附近村莊民團。

民國22年春,國民黨十九路軍占據連城,羅坊區蘇轉移山區活動;8月彭德懷率東方軍收復連城,區蘇復返羅坊。後連城縣蘇維埃政府選送明福赴瑞金軍事學校學習,結業回縣後,任明光縣(連城改名)蘇維埃政府裁判部長。此時明福加入中國共產黨。次年,國民党進攻蘇區,實行第五次“圍剿”,縣蘇維埃遷往坪上,後因國民黨的嚴密軍事“清剿”和經濟封鎖,縣蘇繼遷長坑店。9月,根據中央指示,進行戰略轉移,北上抗日。明福在向瑞金轉移中,於長汀古城被捕。因未暴露身份,派做苦工,當挑夫。後被羅坊地主羅萬方發現,而於11月被帶回羅坊殺害,年僅2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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