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昌明[山東省威海市法學會會長]

劉昌明 男,漢族,1940年10月出生,山東威海人。畢業於煙臺大學。現任山東省威海市人大常委、威海市法學會會長、律師協會會長。

工作期間,曾在《人民日報》、《中國律師》、《當代司法》、《改革理論與實踐》、《中國當代改革者》等報刊上發表過多篇文章。在威海市司法局任局長期間,該局曾先後被評為省市“全民普及法律常識先進單位”、“青少年工作先進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並被省司法廳記集體三等功、二等功各1次。個人被省司法廳記三等功2次,被法務部記一等功1次;1996年被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通報嘉獎1次。司法系統廣大幹警近年來堅決貫徹“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緊緊圍繞服從服務於“改革、發展、穩定”全黨工作大局,不斷加大自身改革力度,建立健全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務兩大體系,銳意發揮職能作用,為加強全市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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