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恆之

劉恆之,廣西蒼梧人,原任西安音樂學院院長兼黨委書記。

劉恆之,原任西安音樂學院院長兼黨委書記,離休後於1987年易地安置來廣州,由廣東省民間音樂研究室(省當代文藝研究所前身)接受管理。
1920年10月生於廣西蒼梧。1939年6月開始從事音樂工作,先後在東北救亡總會宣傳隊(重慶)、抗敵演劇隊二隊(陝西宜川)等抗日救亡團體擔任音樂創作、指揮、編輯等工作。1942年12月到延安。1944年5月到1946年3月,在延安魯迅文藝學院戲劇音樂系魯藝工作團和音樂研究室工作,後期在地方音樂幹部班任教員。1946年5月至10月,在河北邯鄲晉冀魯豫邊區文聯任研究員。1946年10月到1949年9月,在北方大學藝術學院任音樂組主任兼教員(邯鄲--邢台),在華北大學第三部先後任工學團副團長兼教員、文工二團協理員兼音樂組長、音樂科教員(正定--北京)。1949年10月至1957年9月,在中央音樂學院(天津)先後任教務處副主任、民樂系副主任兼教學工作。1957年10月到1985年12月,先後任西安音樂專科學校副校長、西安音樂學院副院長、院長兼黨委書記等,併兼任教學工作。1985年離休。
1979年11月,當選為中國音樂家協會第三屆理事,1985年5月,當選為中國音協第四屆常務理事。1980年9月,當選為陝西省音協副主席。1983年12月,當選為陝西省文聯第二屆委員。1988年5月,被聘為廣東省音協顧問。
主要著述有:《笛子教材》、《藝術概論》(教材)、《中國打樂器教程》(1952年上海萬葉書店出版)。發表的主要論文有《民族音樂理論人才的培養》、《中國民族音樂傳統問題隨想》、《繁榮民樂創作,發展民樂事業》、《沈括的燕樂二十八調體系問題》、《也談蔡元定的燕樂理論》、《析目前的漢族民歌分類法》、《編"集成",談分類》、《西安鼓樂曲的曲體結構和藝術手法》、《人民音樂家冼星海》等。內容涉及民族器樂曲的創作思維和創作道路、漢族民歌和民間器樂曲的分類法、唐宋燕樂二十八調的音階形式和"調"的稱謂的名與實、西安鼓樂曲的音樂形態分析等諸多方面。主編《中國民族民間器樂曲集成·陝西卷》(1992年12月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並任該集成全國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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