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雲[廈門大學教授]

劉志雲[廈門大學教授]

劉志雲,男,出生於1977年,江西瑞金人,1994年至1998年就讀於廈門大學歷史系旅遊管理專業,獲學士學位;1998年至2001年就讀於廈門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學專業,師從盧炯星教授,獲碩士學位;2001年至2004年就讀於廈門大學法學院國際法專業,師從徐崇利教授,獲博士學位。 劉志雲現任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曾在《中國社會科學》等雜誌公開發表法學論文110餘篇;已出版個人專著兩部;參與專著或教材撰寫若干。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獲得包括"廈門大學嘉庚獎學金"、"十大學術新人"等各種獎勵。

基本信息

研究旨趣

為國際關係理論與國際法學交叉研究、國際經濟法與涉外經濟法、投資法與金融法等領域。至今已在《中國社會科學》等雜誌公開發表法學論文110餘篇;已出版個人專著兩部;參與專著或教材撰寫若干。

2004年9月獲得博士學位後任教於廈門大學法學院經濟法教研室,同時為國際經濟法研究所與經濟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員。

2005年被廈門大學研究生院正式遴選為碩士生導師。

2006年被廈門大學破格聘為副教授、任副教授期間被破格聘為博士生導師。

2007年入選“2007年度福建省高等學校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

2008年被廈門大學破格聘為教授。

2008年入選“2008年度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

2001年:廈門大學第一屆“十大學術新人”;

2003年:“廈門大學嘉庚獎學金”;

2003年:廈門大學第二屆“十大學術新人”;

2006年:廈門大學工商銀行科研獎。

2006年:“廈門大學優秀博士論文獎”;

2007年:“福建省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獎”;

2007年:“廈門市第七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2007年:“福建省第七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2008年:聯合主講的《金融法研究》評為福建省優質碩士學位課程;

2009年:“福建省第八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2010年:“廈門大學‘中國銀行’科研獎”。

講授課程

《金融法學》(本科)、《金融法研究》(研究生)、《國際關係研究》(研究生)、《國際經濟法學》(研究生)、《經濟法前沿講座》(研究生)、《金融法前沿講座》(博士生)

承擔項目

主持或參加的課題:

16、2010.12-2012.12期間主持“全球金融危機後國際經濟秩序重構與中國的法律對策研究”子項目(教育部重大攻關項目,項目編號:09JZD0021

15、2010-2012期間主持“國際金融危機背景下國內銀行法的創新”(法務部2009年度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中青年項目,編號:09SFB3030)。

14、2009.1-2011.12期間主持“2008年度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項目。

13、2009.12-2011.12期間主持“法律視角下商業銀行社會責任問題研究”(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青年基金項目,編號:09YJC820060);

12、2007.1-2009.7期間主持《國際關係理論與當代國際法的實踐》(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編號07CFX044)。

11、2009.9-2012.121期間主持《國際金融危機背景下中國銀行法的革新》(福建省社會科學規劃項目,項目編號:2009B2006);

10、2007.9-2010.12期間主持“2007年度福建省高等學校優秀人才支持計畫”項目;

9、2007.12-2010.12期間主持《陶瓷業反傾銷法律問題研究》(橫向課題);

8、2006.1-2008.3期間主持《巨觀調控的監督與救濟法律機制研究》(廈門大學校級課題)。

7、2005.5-參與《國際關係理論與國際法原理研究》(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主持人徐崇利教授,項目編號:05CFX029)。

6、2005.5-參與《技術和綠色貿易壁壘法律問題研究》(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主持人朱曉勤副教授,項目編號:05CFX032)。

5、2004.7-2005.6期間參與《我國產業調節法理論創新與實務問題研究》(法務部課題,主持人盧炯星教授),本人撰寫2萬。

4、2003.1-2004.7期間參與《21世紀中國巨觀經濟法理論及巨觀經濟調控立法研究》(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主持人盧炯星教授),本人撰寫5萬,論文2篇。

3、2002.11-2003-6期間參與《WTO下歐盟訴美國301條款案》(上海WTO諮詢中心課題,主持人曾華群教授),本人翻譯7萬,合撰案情簡介2萬。

2、2001.7-2003.9期間參與《WTO與國際服務貿易法》(廈大國經所課題,主持人李國安教授),本人撰寫13萬。

1、1999.1-2001.4期間參與《中國外資法改革的若干問題研究》(教育部課題,主持人盧炯星教授),本人撰寫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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