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忠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 黨委委員、副局長劉強違規公款旅遊、公款吃喝等問題。2016年至2017年,劉強在擔任吳忠市衛生監督所所長期間,帶領本單位工作人員租車前往同心縣革命烈士紀念館接受紅色教育途中,組織到中衛市金沙島景區遊玩;到西吉縣將台堡開展紅色教育時,組織到火石寨景區遊玩,並違規用餐,消費菸酒,採取虛開汽車坐墊和租車費等形式報銷了遊玩開支費用4100元。同時,在公務接待中還存在超陪餐人數和違規提供酒水等問題,並在公務接待中報銷劉強個人接待用餐費用1925元。劉強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