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家坤

劉家坤

劉家坤,男,阜陽人,中央黨校大學學歷,中共黨員,安徽阜陽市人大原副主任,2013年2月因以權謀私被立案調查,2013年5月10日證實其在看守所自殺等傳聞不實。安徽阜陽市原人大副主任、太和縣原縣委書記劉家坤涉嫌受賄2900餘萬元財物一案,2013年10月10日在安徽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劉家坤 劉家坤

劉家坤,中共黨員,曾任阜陽市環保局局長、國土局局長,原太和縣委書記(2006年7月~2013年4月),縣人大常委會主任(2008年3月~2013年4月),阜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2010年2月~2013年4月)。

立案調查

2013年2月22日,安徽省紀委對劉家坤立案調查。

2013年4月22日,太和縣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決定接受劉家坤辭去阜陽市人大代表職務的請求,根據代表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劉家坤的阜陽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終止。

2013年4月24日,阜陽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終止劉家坤的阜陽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劉家坤因嚴重違法違紀,已被紀檢部門立案調查,涉嫌犯罪將移送司法機關。 劉家坤在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工程建設、項目立項、工程款核減、土地出讓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其特定關係人(情婦)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2013年5月10日證實,網上曾有其在看守所自殺等傳聞不實。

提起公訴

安徽阜陽市人大原副主任、太和縣原縣委書記劉家坤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受賄2929.7萬元,2013年9月5日被宿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從2007年至2012年,被告人劉家坤在擔任中共太和縣委書記、太和縣人大常委會主任、阜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夥同其情婦趙曉莉收受房地產商等企業老闆6人人民幣合計2466萬元、價值176.7萬元的金條12根、價值156萬元的觀音畫像一幅、價值95.9萬元的寶馬轎車一輛和35萬元原始股,合計收受財物達2929.7萬元。

經查,其中劉家坤僅2010年收受安徽某置業公司董事長劉某一筆賄賂就達1300萬元,為劉某某等6人在承攬工程、征地拆遷、撥付工程款、公司上市改制等請託事項上提供幫助。案發後,涉案贓款、贓物已全部被追繳。

開庭審理

安徽阜陽市原人大副主任、太和縣原縣委書記劉家坤涉嫌受賄2900餘萬元財物一案,2013年10月10日在安徽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庭上,劉家坤、趙曉莉對指控受賄行為供認不諱,表示認罪伏法。本案將擇日宣判。

一審宣判

2014年1月24日,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劉家坤夥同情婦趙曉到受賄他人賄賂2929餘萬元,被判處劉家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全部個人財產;其情婦趙曉莉有期徒刑1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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