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子楠

劉子楠

劉子楠,男,澳洲華人,家住深圳南山區。2010年11月,深圳都市頻道《第一現場》報導了劉子楠在電梯內瘋狂打人的視頻,從電梯內的監控錄像上看,該白衣男子(劉子楠)在電梯內發狂打人,行為令人髮指,最後還搶走被打者的手提電腦,被打者被打得倒地動攤不得。

基本信息

簡介

劉子楠,男,澳洲華人,家住深圳南山區。

2010年11月,深圳都市頻道《第一現場》報導了劉子楠在電梯內瘋狂打人的視頻,從電梯內的監控錄像上看,該白衣男子(劉子楠)在電梯內發狂打人,行為令人髮指,最後還搶走被打者的手提電腦,被打者被打得倒地動攤不得。

事件導致被打者手臂骨折,臉部縫針,有關部門鑑定為“輕傷”,打人者拘留10天,罰款500元。網路傳聞打人者澳洲籍華人劉子楠在北京的舅舅很有社會地位,“他爸也是李剛”。

2011年7月,該視頻在網路再次迅速流傳,劉子楠及其舅舅遭到人肉搜尋,有訊息稱被打者的醫藥費仍沒有著落

打人原因

劉子楠幼年時父母離異,母親帶著他去了澳洲,之後在澳洲取得了身份,2010年11月初,回來看亞運開幕儀式。(亞運開幕是12日晚,案件發生在13日凌晨)

劉某住在邵先生樓下,被打者王先生當晚到朋友邵先生家做客,看完亞運節目後,兩人坐著聊天。此前,打人者劉先生曾經上樓逐戶敲門反映樓上聲音太大,吵到他爸爸睡覺。事發當天,劉、王兩人在電梯裡相遇,劉認為王先生也是樓上住戶,就對其大打出手。事後經一次司法鑑定,王先生全身多處軟組織受傷,手臂骨折,被鑑定為輕微傷。而打人者劉子楠則被處以500元罰款。

該案件經媒體報導後,許多網友對處罰結果提出疑問。認為該案不應該作為治安案件處理,應該作為刑事案件立案。

沙河派出所有關人員表示,已將該案作為刑事案件移交給市公安局的刑偵部門,打人者劉子楠被關押在看守所里,至於具體的打人原因還在調查中。

後來王先生到市二醫院重新作了一個法醫鑑定,這次出來的結果就是輕傷。按照治安管理的規定,南山公安分局就處理不了涉及輕傷(關係到刑事責任的追溯)的涉外案件,於是這個案子已經移交到市局的刑警支隊。

對於網上質疑的為什麼不把電腦包拿走而判定為搶劫,辦案的警官說,按照現場調取後來的監控錄像看來,劉的繼母在案件發生8分鐘後已經主動上到32樓把包還給了王先生,所以定義為搶劫不太符合。

2010年11月29日,劉子楠被正式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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