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過程
2014年10月08日,山東省紀委對菏澤市副市長劉國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劉國生在擔任鄆城縣委書記、菏澤市政府副市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賄賂;違反規定經商辦企業;與他人通姦 。
調查分析
劉國生上述行為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規定,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山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國生開除黨籍處分;由山東省監察廳報山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
身份資料
公開資料顯示,1963年出生的劉國生是山東單縣人。山東農學院農學系農學專業畢業,武漢大學國際軟體學院軟體工程專業工程碩士。1983年7月參加工作後,他先後任山東省農業廳辦事員,單縣政府辦公室辦事員、副區級秘書,菏澤地委組織部副科級巡視員、正科級巡視員,巨野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等職。2000年5月起,先後出任鄆城縣委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2012年2月任菏澤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