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1).指用白麻紙寫的貶降官職的詔書。(2).將苧麻、黃麻、槿麻等的韌皮纖維從麻莖上剝取下來的過程。
宋大臣有罪,多先任為宮觀官,奪其實權,再由台諫官上書彈劾。皇帝同意後,詔令降官,逐漸貶斥,稱剝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