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觀官

宋代真宗時始置宮觀使以安置官員,但員額甚少。 兩者或五品以上官員任判宮,內侍官或諸司使、副為都監。 神宗時為安置反對派官員,始規定宮觀差遣不限員額,以三十個月為任。

閒職官名。宋代真宗時始置宮觀使以安置官員,但員額甚少。在京宮觀,以宰執充使,丞、郎、學土充副使。兩者或五品以上官員任判宮,內侍官或諸司使、副為都監。又有“提舉”、“提點”、“管勾”、“勾當”、“主管”等名目。神宗時為安置反對派官員,始規定宮觀差遣不限員額,以三十個月為任。南宋員多闕少,官員動輒請祠,曾規定承務郎以上官員權差宮觀一次,每月給俸。算作資任。(《中國歷代官稱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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