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潤總額核算

利潤總額核算是對商業銀行利潤總額的確認、賬務處理的業務過程。利潤總額由營業利潤、投資淨收益、營業外收支淨額三部分構成,即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淨收益+營業外收支淨額。營業利潤是營業收入減去成本,再減去營業稅及附加的淨額; 投資淨收益是指投資收益扣除投資損失後的淨額; 營業外收支淨額是與各項業務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與各項支出相抵後的淨額。

為核算商業銀行在本年度實現的利潤 (或虧損) 總額,設定“本年利潤” 總賬科目,期末將損益類各收入科目餘額轉入 “本年利潤” 科的貸方,各費用支出科目餘額轉入 “本年利潤” 科目的借方,結平損益類各科目餘額。結轉後,“本年利潤”如為貸方餘額,即為本期利潤總額; 如為借方餘額,則為虧損總額。年度終了,將本年實現的利潤 (或虧損)總額,全部轉入“利潤分配” 科目,結轉後 “本年利潤”科目無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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