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安全生產工作政策、規劃和規範性檔案;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監督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承擔非煤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地方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組織縣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根據縣政府授權,依法組織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八)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九)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有關工作。
(十二)承擔縣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股)
承擔機關行政、財務和人事管理及縣政府安委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及有關綜合協調、重要檔案起草工作。
主要職責是1、負責機關黨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保密、政務督查、招商引資、計畫生育以及上級部署的主題實踐活動的等方面工作;2、擬訂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工作規章制度,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對外聯絡接待、財務、國有資產和機關車輛管理工作;3、負責機關公文處理、檔案、重要會議和重要活動的籌備組織等日常政務工作,督查督辦有關重要會議決定事項和局領導重要批示落實情況;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5、承擔局機關幹部管理及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6、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7、負責縣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辦縣政府安委會及其辦公室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籌備、重要檔案的起草、綜合性領導講話、匯報等工作;8、組織、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並做好匯總和向上級報告工作;9、負責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狀考核標準的擬定,並組織協調年終全縣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狀的考核;10、負責全縣事故統計分析工作,定期通報安全生產運行情況;11、組織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和安全生產綜合監管應急救援指揮平台的建設及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12、負責安全生產專項扶持資金的組織申報工作;13、指導協調重大隱患的統計、整改和報告工作14、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綜合監督管理股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監督相關行業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較大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承擔縣安全生產專家組的組織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貫徹執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執法規章和標準;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核准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有關職業安全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承擔相關安全生產和危險化學品經營準入管理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承擔縣內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相關建設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監督有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較大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二)執法大隊
主要職責是1、全面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制訂執法檢查計畫並組織實施;2、組織、協調或參與全縣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3、配合有關職能股室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4、依法監督檢查全縣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等高危行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的安全情況和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情況,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及各類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5、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及統計上報工作;6、負責安全生產方面的來信來訪和舉報、督辦、提案、建議等回復工作;7、負責行政複議和執法監督工作,指導安全生產系統的法制建設工作。8、負責聯繫、指導、督促各鄉鎮(街道)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鄉鎮(街道)安監辦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三)宣傳培訓股
主要職責是1、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2、負責全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3、依法組織、指導、監督生產經營單位“三崗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工作及對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培訓考核工作;4、指導、監督或組織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5、負責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安全責任險推行等工作。6、負責全縣“四個創建”(即創建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先進縣、先進企業和安全示範社區、安全標準化示範園區。)工作。
(四)綜合監管股
主要職責是監督管理全縣非煤礦山、消防、機械、有色金屬、冶金、建材、輕工、醫藥、校車管理、菸草、商貿流通、食品加工等工礦商貿行業領域和建設領域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級評定、標準化建設、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職業病防護監管、應急管理等工作。
(五)危險化學品監管股
主要職責是監督管理全縣危險化學品、石油、紡織、住房建設等工礦商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級評定、標準化建設、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職業安全衛生監管(包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管理、勞動防護用品監管、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全縣重點項目安全設施審查、全縣安全生產專家組的組織管理工作、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機構監管、企業標準化建設和自動化改造驗收等工作;
(六)煙花爆竹監管股
主要職責是監督管理全縣煙花爆竹企業等級評定管理、標準化建設、應急管理以及常年和臨時銷售煙花爆竹經營許可、煙花爆竹執法檢查等工作。
根據職責,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2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信息、保密、檔案、信訪、督查、接待、會務、綜合治理、計畫生育、政務公開及綜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擔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交流與合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縣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聯繫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掌握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組織、協調全縣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
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草擬全縣安全生產政策、規劃和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管理辦法;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負責全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程和工礦商貿安全生產標準;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草擬安全生產規劃和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承擔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有關工作;承擔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安全評價、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縣安全生產和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及發布工作;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發布預警信息;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
利津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領導班子成員業務分工
李維國,縣政府安委會辦公室主任、局長、黨組書記。主持縣安監局全面工作,負責人事、財務、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核、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核以及縣政府安委會辦公室方面的工作。
高振宇,主任科員、黨組副書記。協助局黨組書記分工負責局黨務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石油等工商貿行業安全監管,協助局長負責上述領域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方面的工作;牽頭負責全縣重點項目安全設施審查、生產經營單位等級評定管理、標準化建設、安全生產宣傳培訓、安全責任險推行、安全專家組管理、安全評價機構監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危化品監管股、財務室、宣傳培訓股。
王炳武,副局長、主任科員、黨組成員。負責駐村幫扶、煙花爆竹安全監管、綜合應急管理等工作。分管煙花爆竹監管股、職業衛生監管股。
劉委員,副局長、黨組成員。負責非煤礦山、建築施工、紡織、機械加工、冶金、有色金屬、建材、輕工、醫藥、菸草、商貿流通、食品加工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監管工作,協助局長負責上述領域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方面的工作。負責安全社區等"四個創建"以及分管行業領域企業等級評定管理、標準化建設、職業衛生監管、應急管理、企業安全文化等方面的工作;牽頭負責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自查自報系統推廣、安全科技技術推廣等工作。分管綜合監管股。
劉 冰,執法監察大隊大隊長。主持安全生產執法大隊全面工作;協助局長分工負責縣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創建等工作;牽頭負責重大隱患掛牌督辦、打非治違等工作;負責民眾舉報查處、事故指標控制、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申報、校車安全、縣大型活動安全執法監察、勞動防護用品監管等工作。分管辦公室、行政服務大廳縣安監局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