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富平膠囊

2.本品與其他藥物聯合用於麻風、非結核分枝桿菌感染的治療。 1.對本品或利福黴素類抗菌藥過敏者禁用。 【老年患者用藥】老年患者肝功能有所減退,用藥量應酌減。

基本信息

利福平膠囊
·產品名稱:利福平膠囊
·產品分類:藥品/化學藥品/抗菌藥和抗病毒藥物
·英文名稱:RifampicinCapsules
·批准文號:
·主要規格:0.15g
·主要成份:利福平
·包裝:每板10粒,鋁塑泡罩包裝;每瓶100粒,塑膠瓶包裝。
·產品說明:
【性狀】本品為膠囊劑,內含鮮紅色或暗紅色的結晶性粉末。

【藥理毒理】利福平為利福黴素類半合成廣譜抗菌藥,對多種病原微生物均有抗菌活性。該藥對結核分枝桿菌和部分非結核分枝桿菌(包括麻風分枝桿菌等)在宿主細胞內外均有明顯的殺菌作用。利福平對需氧革蘭陽性菌具良好抗菌作用,包括葡萄球菌產酶株及甲氧西林耐藥株、肺炎鏈球菌、其他鏈球菌屬、腸球菌屬、李斯特菌屬、炭疽桿菌、產氣莢膜桿菌、白喉桿菌、厭氧球菌等。對需氧革蘭陰性菌如腦膜炎奈瑟球菌、流感嗜血桿菌、淋病奈瑟球菌亦具高度抗菌活性。利福平對軍團菌屬作用亦良好,對沙眼衣原體、性病淋巴肉芽腫及鸚鵡熱等病原體均具抑制作用。細菌對利福黴素類抗生素有交叉耐藥。利福平與依賴DNA的RNA多聚酶的β亞單位牢固結合,抑制細菌RNA的合成,防止該酶與DNA連線,從而阻斷RNA轉錄過程,使DNA和蛋白的合成停止。

【適應症】

1.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復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

2.本品與其他藥物聯合用於麻風、非結核分枝桿菌感染的治療。

3.本品與萬古黴素(靜脈)可聯合用於甲氧西林耐藥葡萄球菌所致的嚴重感染。利福平與紅黴素聯合方案用於軍團菌屬嚴重感染。

4.用於無症狀腦膜炎奈瑟菌帶菌者,以消除鼻咽部腦膜炎奈瑟菌;但不適用於腦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療。

【用法用量】

1.抗結核治療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3-4粒),空腹頓服,每日不超過1.2g(8粒);1個月以上小兒每日按體重10~20mg/kg,空腹頓服,每日量不超過0.6g(4粒)。

2.腦膜炎奈瑟菌帶菌者:成人5mg/kg,每12小時1次,連續2日;1個月以上小兒每日10mg/kg,每12小時1次,連服4次。

3.老年患者,口服,按每日10mg/kg,空腹頓服。

【不良反應】

1.消化道反應最為多見,口服本品後可出現厭食、噁心、嘔吐、上腹部不適、腹瀉等胃腸道反應,發生率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應,發生率約1%。在療程最初數周內,少數患者可出現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肝腫大和黃疸,大多為無症狀的血清氨基轉移酶一過性升高,在療程中可自行恢復,老年人、酗酒者、營養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異常者較易發生。

3.變態反應大劑量間歇療法後偶可出現"流感樣症候群",表現為畏寒、寒戰、發熱、不適、呼吸困難、頭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發生頻率與劑量大小及間歇時間有明顯關係。偶可發生急性溶血或腎功能衰竭,目前認為其產生機制屬過敏反應。

4.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後,大小便、唾液、痰液、淚液等可呈橘紅色。偶見白細胞減少、凝血酶原時間縮短、頭痛、眩暈、視力障礙等。

【禁忌】

1.對本品或利福黴素類抗菌藥過敏者禁用。

2.肝功能嚴重不全、膽道阻塞者和3個月以內孕婦禁用。

【注意事項】

1.酒精中毒、肝功能損害者慎用。嬰兒、3個月以上孕婦和哺乳期婦女慎用。

2.對診斷的干擾: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試驗(Coombs試驗)陽性;干擾血清葉酸濃度測定和血清維生素B12濃度測定結果;可使磺溴酞鈉試驗滯留出現假陽性;可干擾利用分光光度計或顏色改變而進行的各項尿液分析試驗的結果;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鹼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血清膽紅素及血清尿酸濃度測定結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與其他肝毒性藥物同服時有伴發黃疸死亡病例的報導,因此原有肝病患者,僅在有明確指征情況下方可慎用,治療開始前、治療中嚴密觀察肝功能變化,肝損害一旦出現,立即停藥。

4.高膽紅素血症系肝細胞性和膽汁瀦留的混合型,輕症患者用藥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藥觀察。血膽紅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與膽紅素競爭排泄的結果。治療初期2~3個月應嚴密監測肝功能變化。

5.單用利福平治療結核病或其他細菌性感染時病原菌可迅速產生耐藥性,因此本品必須與其他藥物合用。治療可能需持續6個月~2年,甚至數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並導致齒齦出血和感染、傷口癒合延遲等。此時應避免拔牙等手術、並注意口腔衛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復正常。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周圍血象。

7.利福平應於餐前l小時或餐後2小時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進食影響本品吸收。

8.肝功能減退的患者常需減少劑量,每日劑量≤8mg/kg。

9.腎功能減退者不需減量。在腎小球濾過率減低或無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藥濃度無顯著改變。

10.服藥後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顯桔紅色。間質性腎炎的可能。

【孕婦及哺乳期用藥】

1.利福平可透過胎盤,動物實驗曾引起畸胎。人類雖尚無致畸報導,但目前無足夠資料表明可在妊娠期安全套用。

2.利福平可由乳汁排泄,哺乳期婦女用藥應充分權衡利弊後決定是否用藥。

【兒童用藥】本品在5歲以下小兒套用的安全性尚未確立。

【老年患者用藥】老年患者肝功能有所減退,用藥量應酌減。

【貯藏】密封,在陰暗乾燥處保存。

【有效期】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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