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份
主要成分為:利培酮。化學名稱:3-[2-[4-(6-氟-1,2-苯並異噁唑-3-基)-1-哌啶基]乙基]-6,7,8,9-四氫-2-甲基-4H-吡啶並[1,2-a]嘧啶-4-酮。
分子式:CHFNO
分子量:410.49
性狀
本品為無色至微黃色澄清液體。
適應症
用於治療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種精神病性狀態的明顯的陽性症狀(如:幻覺、敵視)和明顯的陰性症狀(如:反應遲鈍、情緒淡漠),也可減輕與精神分裂症有關的情感症狀。
規格
30ml:30mg
用法用量
成人:每日1次或每日2次。推薦起始劑量為一日二次,一次1mg(1ml),第二天增加到一日二次,一次2mg(2ml);試驗中起始劑量為第一日1mg(1ml),第二天增加到一日2mg(2ml),第三天可增加到4mg(4ml),此後,可根據個人情況進一步調整。不管採用何種給藥方式,對某些患者應進行緩慢的劑量調整,調整的間隔時間一般不少於一周;調整時,推薦增減劑量幅度以1~2mg(1~2ml)的小劑量進行。利培酮的最大劑量範圍為每日4-8mg,但一日二次,每次劑量超過6mg給藥不能證明比較低劑量更有效,而且同更多的錐體外系症狀和其他副作用有關,因此一般不推薦使用。由於對劑量大於16mg的安全性尚未評價,因此每日用藥劑量不應超過16mg。在需要加強鎮靜作用時,可加用苯二氮卓類藥物。老年人:建議起始劑量為每日二次,每次0.5mg(0.5ml)。根據個體需要,劑量逐漸加大到一日二次,一次1~2mg(1~2ml)。劑量調整間隔應不少於1周;劑量增減的幅度為每日二次,每次0.5mg(0.5ml)。在獲得更多經驗前,老年人應慎用利培酮。腎病和肝病患者:建議起始劑量為一日二次,一次0.5mg(0.5ml)。
不良反應
1、與服用本品有關的常見不良反應是:失眠、焦慮、激越、頭痛、口乾。 2、較少見的不良反應是:嗜睡、疲勞、注意力下降、便秘、消化不良、噁心、嘔吐、腹痛、視物模糊、陰莖異常勃起、勃起困難、射精無力、性淡漠、尿失禁、鼻炎、皮疹以及其他過敏反應。 3、可能引起錐體外系症狀,如:肌緊張、震顫、僵直、流涎、運動遲緩、靜坐不能和急性張力障礙。通過降低劑量或給予抗帕金森氏綜合徵的藥物可消除。 4、偶爾會出現(體位性)低血壓、(反射性)心動過速或高血壓的症狀。 5、會出現體重增加、水腫和肝酶水平升高的現象。 6、在國外臨床研究中,報導了利培酮片治療具有痴呆相關精神症狀的老年患者(平均年齡85歲)的腦血管不良事件,如中風、短暫性腦缺血的發作,包括死亡事件的發生率顯著高於安慰劑。 7、具有痴呆相關精神症狀的老年患者在使用本品時可能出現腦血管不良事件發生的風險增大,需注意。 8、偶爾會由於病人煩渴或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調(SIADH)引發水中毒。 9、會引起血漿中催乳素濃度的增加,其相關症狀為:溢乳、男子女性型乳房、月經失調、閉經。 10、偶見遲發性運動障礙、惡性綜合徵、體溫失調以及癲癇發作。 11、有輕度中性粒細胞和/或血小板計數下降的個例報導。
禁忌
已知對本品成分過敏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項
1、患有心血管疾病的人(如心衰、心肌梗死、傳導異常、脫水、失血及腦血管病變)應慎用,從小劑量開始並應逐漸加大劑量(見【用法用量】)。 2、由於本品具有α受體阻斷活性,因此在用藥初期和加藥速度過快時會發生(體位性)低血壓,此時則應考慮減量。 3、同其他具有多巴胺受體拮抗劑性質的藥物相似,引起遲發性運動障礙,其特徵為有節律的不隨意運動,主要見於舌及面部。如果出現遲發性運動障礙,應停止服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藥。 4、已有報導指出,服用經典的抗精神病藥會出現惡性綜合徵,其特徵為高熱、顫抖、意識改變和肌酸磷酸酶水平升高。此時應停用包括本品在內的所有抗精神病藥物。 5、患有帕金森氏綜合徵的病人應慎用本品,因為在理論上該藥會引起此病的惡化。 6、經典的抗精神病藥會降低癲癇的發作閾值,故患有癲癇的病人應慎用本品。 7、服用本品的患者應避免進食過多,以免發胖。 8、鑒於本品對中樞神經系統的作用,在與其他作用於中樞的藥物同時服用時應慎重。 9、本品對需要警覺性的活動有影響。因此,在了解到患者對該藥的敏感性前,建議患者不應駕駛汽車或操作機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懷孕婦女服用本品是否安全尚不明確。動物實驗表明:利培酮對生殖無直接的毒性,也無致畸作用。儘管如此,除非益處明顯大於可能的危險,懷孕婦女仍不應服用本品。本品是否會經人體乳汁排泄尚不清楚。動物實驗表明,利培酮和9-羥基利培酮會經動物乳汁排出。因此,服用本品的婦女不應哺乳。
兒童用藥
對於15歲以下兒童目前尚缺乏足夠的臨床經驗。
老年用藥
建議起始劑量為一日0.5mg或更低,根據個體需要,劑量逐漸加大到一日2次,一次1~2mg。劑量調整間隔應不少於1周;劑量增減的幅度為每日二次,每次0.5mg。在獲得更多經驗前,老年人加量過程中應慎重。
藥物相互作用
1、本品可拮抗左旋多巴及其它多巴胺促效劑的作用。 2、醯胺咪嗪及其它的肝酶誘導劑會降低本品活性成分的血漿濃度,一旦停止使用醯胺咪嗪或其它肝酶誘導劑,則應重新確定使用本品的劑量,必要時可減量。 3、酚噻嗪、三環抗抑鬱藥和一些β-阻斷劑會增加本品的血藥濃度,但不增加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血藥濃度。 4、當和其它高度蛋白結合的藥物一起服用時,不存在有臨床意義的血漿蛋白的相互置換。
藥物過量
一般來說,所報導的過量時的症狀和體徵均為其藥理作用的延伸所致,包括嗜睡和鎮靜,心動過速和低血壓、以及錐體外系症狀。曾有一例同時患有低鉀症的患者服用了360mg的本品,結果出現Q-T間期延長。急性過量時,應使用多種措施進行解救。建立並維持一個暢通的氣道、確保足夠的氧氣和良好的換氣、洗胃(若患者意識喪失應插管進行)後應再服用活性炭和輕瀉劑,並應立即進行心血管系統的監測,其中包括連續的心電圖監測,以發現可能出現的心律失常。本品無特異的拮抗劑。因此,應採用正確的支持療法。對低血壓及循環衰竭可採用靜脈輸液,或給予擬交感神經藥等適當措施加以糾正。出現嚴重的錐體外系症狀時,則應給予抗膽鹼藥,在病人恢復前應持續進行密切的醫療監測及監護。
藥理毒理
1、藥理作用 利培酮是一種選擇性單胺能拮抗劑,對5HT2受體、D2受體、α1及α2受體和H1受體親和力高。對其他受體亦有拮抗作用,但較弱。對5HT1C,5HT1D和5HT1A有低到中度的親和力,對D1及氟哌丁苯敏感的α受體親和力弱,對M受體或β1及β2受體沒有親和作用。 利培酮治療精神分裂症的機制尚不清楚。據認為其治療作用是對D2受體及5HT2受體拮抗聯合效應的結果。對D2及5HT2以外其它受體的拮抗作用可能與利培酮的其它作用有關。 2、毒理研究 遺傳毒性:Ames逆向突變試驗、小鼠淋巴細胞畸變試驗、體外大鼠肝細胞DNA修複試驗、小鼠體內微核試驗、果蠅性別相關隱性致死試驗、人淋巴細胞或中國倉鼠細胞染色體畸變試驗均未發現利培酮有潛在致突變性。
藥代動力學
利培酮經口服後可完全吸收,並在1~2小時內達到血藥濃度峰值,其吸收不受食物影響,在體內,利培酮部分代謝成9-羥基利培酮,後者與利培酮有相似的藥理作用。本品在體內可迅速分布,利培酮的血漿蛋白結合率為88%,9-羥基利培酮的血漿蛋白結合率為77%。該藥的消除半衰期為3小時左右,抗精神病有效成分的消除半衰期為24小時。大多數病人在1天內達到利培酮的穩態,經過4~5天達到9-羥基利培酮的穩態。用藥一周后,70%的藥物經尿液排泄,14%的藥物經糞便排泄,經尿液排泄的部分中,35%~45%為利培酮和9-羥基利培酮,其餘的為非活性代謝物。老年患者和腎功能不全患者的利培酮血漿濃度較高,清除速度較慢。
貯藏
遮光,密封。
包裝
棕色玻璃瓶裝,每瓶30毫升。
有效期
2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