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證據制度在訴訟中處於核心地位,是訴訟運行的靈魂。但是,由於現行證據立法的粗疏,既滿足不了審判實踐需要,也沒有順就訴訟潮流發展的趨勢,尤其是隨著我國審判方式改革深入,現行證據規則的滯後性進一步暴露出來。因此,加強對證據法學的研究,不僅是證據法學研究逐步走向成熟的表現,也是改革現行訴訟制度的必然,是實現訴訟公正的內在要求。本書的選題就具有較強的務實性,對於正在進行的證據立法以及解決司法實務中的問題也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和實踐意義。本書在結構和相關問題的論證上應該說是有它自己的特點的。系統的研究、論述刑事證據法學是一個宏大的工程,在篇幅有限以及其他客觀條件的限制下,很難對有些基本、重大和複雜的問題闡述清楚;而對於某些問題已經研究成熟或已達成共識,再進行論述,只是一種無謂的重複。基於此,本書著限於刑事證據法學中重大且存在爭議的問題並提出自己的見解,如本書在上部訂探討了刑事證據立法理論基礎、證明責任、證明標準以及制約刑事證據立法的各種因素等問題,主張刑事證據立法中的定位,系統論述了效率在刑事證據式理、價值理性在證據立法中的定位,系統述了效率在刑事證據立法中的定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