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原理與實務

刑事訴訟原理與實務

作者:高潔、胡成建編著,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發行。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刑事訴訟原理與實務

本書通過刑事訴訟辯護與代理不同學習情境的學習與訓練,使學生很好地掌握刑事訴訟的基本制度,並能理論聯繫實際地加以運用,樹立程式公正的理念,達到會辦理刑事案件、能參與刑事審判活動、能運用刑事執行的有關規定協助案件執行。

本書目錄

第一編課程導讀

學習任務一 認識刑事訴訟

第一節 刑事訴訟

一、訴訟和刑事訴訟

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第二節 刑事訴訟法

一、刑事訴訟法的概念

二、刑事訴訟法的淵源

三、刑事訴訟法與其他相鄰部門法之間的關係學習任務二刑事訴訟法律關係主體

第一節 刑事訴訟中的專門機關

一、公安機關

二、人民檢察院

三、人民法院

四、其他專門機關

第二節 訴訟參與人

學習任務三 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 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的概念、體系

一、刑事訴訟基本原則的概念

二、我國的刑事訴訟基本原則的體系

第二節 一般原則

一、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

二、對一切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則

三、各民族公民有權使用本民族文字進行訴訟的原則

四、保障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的原則

五、依靠民眾的原則

第三 節特殊原則

一、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由專門機關依法行使的原則

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原則

三、三機關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原則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的原則

五、人民檢察院對刑事案件實行法律監督的原則

六、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不得確定有罪的原則

七、不追究刑事責任不能追訴的原則

八、審判公開的原則

九、追究外國人犯罪適用我國刑事訴訟法的原則

十、國際司法協助的原則

第二編 情境教學——刑事自訴案件的訴訟

訴訟任務一 接收與接受自訴案件

第一節 刑事自訴案件的接收

一、自訴案件的範圍

二、提起刑事自訴案件的條件

三、刑事自訴案件的提起程式

四、刑事自訴案件的辯護與代理

第二節 刑事自訴案件的審查

一、刑事自訴案件的訴訟時效

二、管轄

第三節刑事自訴案件的證據收集

一、認識證據

二、證據的基本特徵

三、證據的種類

四、刑事訴訟證明

第四節 法律文書寫作

一、刑事自訴狀

二、刑事自訴案件答辯狀

三、刑事附帶民事訴狀

訴訟任務二 參與刑事自訴案件一審法庭審理

第一節 刑事自訴案件審理的基本制度

一、審判的概念

二、審判程式

三、審判組織

四、審級制度

五、迴避制度

六、法庭審理的中止與終止

七、庭審中常見的法律文書

第二節 刑事自訴案件第一審程式

一、庭審程式概述

二、刑事自訴案件第一審普通程式

三、刑事自訴案件簡易程式

四、附帶民事訴訟的第一審程式

第三節 法律文書寫作

一、刑事代理詞

二、刑事自訴案件辯護詞

三、刑事自訴案件判決書

四、刑事自訴案件裁定書

訴訟任務三 參與刑事自訴案件二審法庭審理

第一節 刑事自訴案件二審的提起

一、刑事自訴案件第二審程式的概念

二、刑事自訴案件二審的提起

第二節 刑事自訴案件二審的審判程式

一、審判組織

二、審理原則

三、審理方式與程式

四、審理期限

第三節 刑事自訴案件二審的不同處理

第四節 法律文書寫作

一、刑事抗訴狀

訴訟任務四 參與審判監督程式引起的再審審理

第一節 審判監督程式概述

一、審判監督程式的概念

二、審判監督程式的特點

第二節 審判監督程式的提起

一、提起審判監督程式的材料來源

二、提起審判監督程式的條件

三、有權提起審判監督程式的主體

第三節 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對案件的重新審判

一、重新審理的人民法院及對申訴的審查處理

二、重新審判的程式

三、重新審理後的裁決

四、審理期限

第四節 法律文書寫作

一、刑事再審申請書

訴訟任務五 協助刑事自訴案件執行

第一節 執行的依據

一、執行的概念

二、執行的依據

第二節 執行的實施

一、無罪判決和免除刑罰的執行

二、附加刑的執行

三、主刑的執行

四、緩刑的執行

第三節 執行變更

一、監外執行

二、減刑

三、假釋

第四節 對新罪和申訴的處理

一、對新罪的處理

二、認為判決有錯誤和對罪犯申訴的處理

第三編 情境教學——刑事公訴案件的訴訟

訴訟任務一 立案、偵查階段提供法律服務

第一節 刑事公訴案件的接收與接受

一、公訴案件的範圍

二、公訴案件的立案管轄

三、公訴案件的追訴時效

第二節 提供法律服務

一、偵查手段與程式

二、偵查終結

三、強制措施

四、偵查階段律師的法律幫助

第三節 法律文書寫作

訴訟任務二 提起公訴階段的法律服務

第一節 公訴案件的審查起訴

一、提起公訴概述

二、審查起訴

三、提起公訴

四、不起訴

第二節 審查起訴階段的辯護與代理

一、刑事公訴案件的辯護

二、刑事公訴案件中的代理

第三節 法律文書寫作

簡介

刑事訴訟原理與實務

當您開始閱讀本書時,人類已經邁入了21世紀。

這是一個變幻難測的世紀,這是一個催人奮進的時代。科學技術飛速發展,知識更替日新月異。希望、困惑、機遇、挑戰,隨時隨地都有可能出現在每一個社會成員的生活之中。抓住機遇,尋求發展,迎接挑戰,適應變化的制勝法寶就是學習——依靠自己學習、終生學習。

作為我國高等教育組成部分的自學考試,其職責就是在高等教育這個水平上倡導自學、鼓勵自學、幫助自學、推動自學,為每一個自學者鋪就成才之路,組織編寫供讀者學習的教材就是履行這個職責的重要環節。毫無疑問,這種教材應當適合自學,應當有利於學習者掌握、了解新知識、新信息,有利於學習者增強創新意識,培養實踐能力,形成自學能力,也有利於學習者學以致用、解決實際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

作者簡介

吳暢,男,1982年生,中共黨員,湖南長沙人。2004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經濟貿易法學院,同年進入本校研究生部就讀,師從著名學者龍宗智教授,2007年獲訴訟法學碩士學位。現為湖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法律系教師,湖南泓銳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兼具法學理論功底和司法實務經驗,公開發表專業論文十餘篇,參編法律教材多部。

目錄

緒論

第一節 刑事訴訟法概述

第二節 專門機關與訴訟參與人

第三節 基本原則

第一編 偵查階段的工作

第一章 偵查階段公安機關的工作

第一節 管轄與迴避

第二節 立案

第三節 強制措施

第四節 羈押期限與期間、送達

第五節 證據

第六節 偵查行為

第七節 偵查終結與補充偵查

第八節 常用法律文書范樣

第二章 偵查階段檢察機關的工作

第一節 檢察院的偵查

第二節 審查逮捕

第三節 立案監督與偵查監督10l

第四節 常用法律文書范樣

第三章 偵查階段律師的工作

第一節 犯罪嫌疑人委託律師

第二節 法律服務的內容和律師權利

第三節 常用法律文書范樣

第二編 起訴階段的工作

第一章 起訴階段檢察機關的工作

第一節 審查起訴

第二節 提起公訴

第三節 不起訴

第四節 常用法律文書范樣

第二章 起訴階段律師的工作

第一節 刑事辯護

第二節 刑事代理

第三節 常用法律文書范樣

第三篇 審判階段的工作

第一章 審判階段法院的工作

第一節 審判總論

第二節 公訴案件第一審程式

第三節 自訴案件第一審程式

第四節 簡易程式

第五節 附帶民事訴訟的審理

第六節 第二審程式

第七節 死刑覆核程式

第八節 審判監督程式

第九節 常用法律文書范樣

第二章 審判階段檢察機關的工作

第一節 出庭支持公訴

第二節 二審抗訴與出庭

第三節 審判監督程式的提起與出庭

第四節 審判活動的法律監督

第五節 常用法律文書范樣

第三章 審判階段律師的工作

第一節 一審辯護

第二節 二審辯護

第三節 刑事代理

第四節 常用法律文書范樣

第四編 執行階段的工作

第一章 執行階段法院的工作

第一節 死刑立即執行的執行

第二節 罰金、沒收財產的執行

第三節 執行的變更

第四節 常用法律文書范樣

第二章 執行階段公安機關的工作

第一節 執行刑罰的種類

第二節 對罪犯的監督、考察

第三節 對又犯新罪罪犯的處理

第四節 常用法律文書范樣

第三章 執行階段監獄的工作

第一節 收監

第二節 監外執行

第三節 減刑、假釋

第四節 常用法律文書范樣

第四章 執行階段檢察機關的工作

第一節 對各種刑罰執行的監督

第二節 對執行變更的監督

第三節 常用法律文書范樣

主要參考文獻

前言

高職法律教育是高等法學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培養的是適應社會需要的套用型法律服務人才和法律輔助人才。《刑事訴訟原理與實務》是高職法律教育的主幹課程,是法律事務專業的專業核心課程,課程套用性極強。鑒於高職法律教育與高等院校法律本科教育的差異性,高職法律課程在教材的選用和教學的安排上,本應該體現職業教育的特色。然而,目前從全國範圍內來看,本課程的教材建設滯後於高等職業法律教育發展的需要。幾乎所有的教材都是與本科教材基本相同的體系結構,即從概述、司法機關和訴訟參與人、基本原則內容入手,然後逐一分成管轄、迴避、辯護與代理、證據、強制措施、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期間送達、立案、偵查、起訴、第一審程式、第二審程式、死刑覆核程式、審判監督程式和執行等章來講述理論知識。這種傳統的本科式教學內容體系沒有適應職業能力培養的需要,沒有對應職業崗位群實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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