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戶熱計量

分戶計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條文中強調需按照規定安裝熱量計量儀表、室內溫度調控裝置和供熱系統調控裝置,以推動熱計量工作的實現的必要手段。目的在於推進城鎮供熱體制改革,在保證供熱質量、改革收費制度的同時,實現節能降耗。

發展現狀

隨著國家對環境保護和節能要求的提高,大範圍推廣和實行分戶熱計量已經成為一種不可逆轉的局勢。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等八部委聯合發布了《關於城鎮供熱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其中特別指出要“穩步推行按用量計量收費制度,促進供、用熱雙方節能。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築必須安裝樓前熱計量表和散熱器恆溫控制閥,新建住宅同時還要具備分戶熱計量條件。”國家八部委聯合出合的建城[2005]220號《關於進一步推進城鎮供熱體制改革的意見》檔案中明確規定“既有住宅要因地制宜,合理確定熱計量方式,熱計量系統改造隨建築節能改造同步進行。”

熱計量方式

目前,分戶熱計量的方式主要為以下三種:

(1)直接測量用戶從供暖系統中的用熱量。該方法需要測量入戶系統的流量及供、回水溫度。採用的儀器有:熱量計量儀表,其儀表由流量、溫度感測器組成,儀表安裝在系統的供水管上,並將溫度感測器分別安裝在供、回水管路上。這種方法的特點是:原理上準確,但

價格較貴,安裝複雜,並且在小溫差時,計量誤差大。

(2)測定用戶散熱設備的散熱量來確定用戶的用熱量。該方法是利用散熱器平均溫度與室內溫差值得函式關係來確定散熱器的散熱量。該方法採用的熱量分配表常用的有蒸髮式和電子式兩種。

蒸髮式熱量分配表有導熱板和蒸發液兩部分,導熱板夾一般焊在散熱器上,盛有蒸發液的玻璃管則放在密封容器內,比例尺刻在容器表面的防霧透明膠上。由管內液體蒸發量來確定散入室內的熱量。該方法的特點是價格低,安裝方便,但計量準確性較差。

電子式熱量分配表,有溫度感測器測出散熱器表面溫度和室內溫度,並沒有儲存功能和液晶顯示。對散熱器溫度的測量有直接測散熱器表面溫度或將溫度元件裝在散熱器供、回水管路的區分。該方式的特點是:計量較準確、方便,價格比熱量計量表低,並可在戶外讀值。

(3)室溫分攤法,該方法基於“等舒適度等熱費”的原則,從而使相同住宅面積在一個收費期設定相同的供暖溫度繳納相同的熱費,使得建築物的自身因素的差異被消除掉了。溫度法供暖計量分配系統有採集器、熱量採集顯示器、熱量計算分配器、溫度感測器、通訊線路和熱量表組成。該方法是測定室內、外溫度,並對供暖季內的室內外溫差累計求和,然後乘以房間常數來確定收費。這種方法簡單,不需測量流量,與建築供暖系統形式沒有關係,克服了熱量法的缺點,降低了計量設備安裝費用,逐步開始引起人們的重視。但由於遵循相同舒適度繳納相同費用的原則,用戶的熱費只與設定的或測得的室溫有關,而與實際用熱量無關。因此開窗等浪費能源的現象無法約束,不利於節能。

熱價的制定

熱是一種特殊的商品。目前,在我國熱價的確定不僅僅是一個技術問題,還涉及到諸多社會問題和政策問題。由於供熱系統的特殊性,國外供熱系統發達的國家一般執行“兩部制”熱價的收費方式。其一為固定熱費,也稱容量熱費,即僅根據用戶的供暖面積收費而不管用戶是否用熱或者用熱多少收取的費用。其二為實耗熱費也稱熱量收費,是根據用戶實際用熱量的多少來分攤計算的熱費。

據了解,計量供熱費由固定費和實耗費兩部分組成也是國際通行的做法,只是按居住面積分攤的比例占多少,各國沒有統一規定,一般在30%~50%之間。固定費用和實耗費用的比例的確定與建築物性質、能源種類、熱源形式等有關。固定費用比例高,有利於供熱企業收費,但不利於用戶的節能。因此,如何確定兩種費用的比例,制定科學合理的修正係數,是分戶計量的關鍵。

注意問題

(1)供熱設計溫度的變化

室內供暖設計溫度的變化在《新建集中供暖住宅分戶熱計量設計技術規程》中要求,室內主要居住空間供暖設計溫度在原有的基礎上提高2℃,即室內設計溫度由18℃提高到20℃。溫度提高2℃的目的是加大熱負荷總量,為實現熱用戶進行溫度控制,流量調節創造必備條件。

(2)系統須有良好的可控性和可調性

系統只有具有良好的可控性和可調性,熱用戶才能根據行為習慣、經濟狀況,利用溫控閥對室溫進行調節。

(3)熱計量應按供熱品質等級收費。

在分戶熱計量流量可調節時,供水溫度的高低直接影響用戶的用熱品質,影響室內空氣溫度的舒適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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