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鋸斧鉞

刀鋸斧鉞:古代四種刑具。借指酷刑。

基本信息

成語信息

詞目刀鋸斧鉞
發音dāojùfǔyuè
釋義古代四種刑具。借指酷刑。
出處《漢書·刑法志》:“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鉞,中刑用刀鋸,其次用鑽鑿。”
示例翁無煩怒!有新婦在,~,婦自受之,必不令貽害雙親。(清·蒲松齡《聊齋志異·小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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