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危險品申報

出口危險品申報

出口所需單據應由發貨人/貨代提供,計畫員收集後,審核一下單據是否齊全、有效、真實無誤。

申報簡介

1. 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簽發的危險品包裝容器使用鑑定結果單。

2. 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簽發的危險品包裝容器性能檢驗結果單。

3. 安全適運申報單;

4. 包裝危險貨物技術說明書;

5. 船舶載運危險品貨物申報單;

1.3.7.2 下列單據由船方提供:

1. 機械通風

2. 危險品適裝證書

3. 測溫探頭

4. 危險品裝船位置圖。(船代可自己做)

一、提前一星期提供出口托單:

托單上註明中文品名,箱型,危險品級別(CLASS),聯合國危險品編碼( UN NO.)。

二、提前四天提供貨物的申報相關資料

1.危險品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 *危包證顯示數據應≥報關數據

2.危險品包裝使用鑑定結果單 *不同品名應一一對應

3.產品說明:中英文對照

4.出口報關單(a. 核銷單 b.發票 c.裝箱單 d.報關委託單 e.出口報關單)

三、備貨裝櫃。

確認提單!!!

危險品操作一定要提前確認,而且不是所有倉庫都能接;船東要確認,中轉港也要確認;危險品級別越高,運費越高。 裝貨時要有海事局公安或消防及外理,裝卸公司業務經理等到現場監裝.

知識匯總

危險品從定義上來說就是與普通貨物不同的,需要採取特殊運輸方式和運輸條件的貨品。航空運輸中的危險品指的是在航空運輸過程中因氣壓及溫度變化、航行重的震動、空間限制等可能對飛機、生命、貨物等造成傷害的貨物,IATA發行的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以下簡稱D.G.R)規定了可以運輸的貨物及相關的限制。

因危險品在運輸途中潛在的巨大危害性,它的規章制度和倉儲運輸都比普通貨物要複雜得多。下面將從危險品的分類、責任方、相關制度以及空運注意事項等方面展開討論。

9大類別

其一是爆炸品,是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撞擊等),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時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壓力急驟上升,發生爆炸的物品,出口貨物中主要有煙花、鞭炮等。

運營人在收運爆炸品時應檢查試驗報告和批准證書;

其二是氣體,包括易燃氣體(例如:丁烷、丙烷、打火機)、非易燃、無毒氣體(例如:二氧化碳、氖氣、滅火器、低溫液化氣體)、毒性氣體。

還有氣溶膠或氣溶膠噴霧器。噴霧器是以金屬、玻璃或塑膠製成的不可重新灌裝的容器。這些容器裝有壓縮、液化或加壓溶解氣體,可使其內含物以固體或液體微粒噴射而出。

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數毒性氣體禁止空運,只有個別例外,如:低毒的氣溶膠、催淚裝置;

其三是液體。包括易燃液體(例如:某些塗料、清漆、酒精、粘合劑、丙酮、汽油)和粘稠物質(例如:油漆、清漆、生漆、膠粘劑、上光劑);

其四是易燃固體、自燃物質以及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固體物質;

其五是氧化劑(例如:氯酸鈣、高錳酸鉀、漂白劑)和能被明火引燃並迅速燃燒的有機過氧化物;

其六是毒害品(例如:砷、尼古丁、氧化物、農藥)和感染性物質(例如:病毒、細菌、含病毒的唾液、醫療廢棄物);

其七是放射性物品(例如:鐳226、天然鈾、夜光粉、發光劑)按放射性大小分為一級放射性物品、二級放射性物品、3級放射性物品);

其八是腐蝕性物質(例如:硫酸);

其九是雜項危險物品。一是在航空運輸中會產生危險,但不包含在前8類中,可能會產生麻醉性、刺激性或其它性質而使旅客感到煩惱或不舒服的物品(例如:石棉、大蒜油、救生艇、內燃機、車輛、電動輪椅、航空救生器材);二是充滿易燃氣體或液體可能放出少量易燃氣的物品(例如:聚氯乙稀顆粒、半成品聚合物材料);三是固體二氧化碳(例如:乾冰、冷凍蔬菜、冰盒、冰激凌);四磁性物質(例如:磁電管、未禁止的永磁體、釹鐵錋)。

禁運危險品

作為承運人(例如:航空公司),負有判斷(識別)、分類、包裝、標記危險品的責任,及製作標籤、填寫檔案(例如:填制託運人申報單)和保留檔案(我國規定至少保留1年)等;

作為運營人及其代理人(包括地面操作代理人等,例如:貨代公司、機場貨站),負有收運、倉儲、裝載、貨物破損的檢查、信息提供(對機長,雇員,旅客,收運處等)、報告、檔案保留、培訓(定期進行學習)等責任;

作為貨主(例如:貿易公司、化工廠),負有安全交付、提供必需的證明材料等責任。

禁止空運的危險品主要包括三種類別:一是在任何情況下都禁止運輸的危險物品,指提交運輸的在正常運輸條件下可能發生爆炸、危險反應、著火或產生危熱量或放出有毒、腐蝕、易燃氣體或蒸汽的物質,如九大類別里的爆炸品、毒害品;

二是經豁免的危險品,指有關國家豁免,雖然其特徵屬於禁止航空運輸但仍可進行航空運輸的物品,如感染性活體動物。必須在以下兩種情況下才可豁免:其他運輸工具無法運達的緊急時刻,或者危險品的不及時運輸會影響公眾利益;

三是隱含危險品,如緊急航材。

包裝

增強空運安全性的其中一個關鍵,正是它的包裝問題。

PackingGroup 包裝等級

PGI 包裝等級I 高度危險品

PGII 包裝等級II 中度危險品

PGIII 包裝等級III 低度危險品

按照不同等級,危險品選擇相應的包裝等級。所有危險品包裝件必須具備四要素:運輸專用名稱;UN編號;託運人名稱和地址;收運人名稱與地址。

如需要用UN包裝工具,必須購買合乎資格的包裝生產商製造的包裝。合資格的生產商都已獲有關機構授權生產,而它出售的UN包裝工具都已通過一系列技術指令里規定的測試。每個空運危險品用的UN包裝工具都有類似 4G/Y145/S/99/NL/VL823 的標記。如無法肯定UN包裝工具是否可用作空運危險品包裝,應向包裝工具供應商或生產商取得一份UN包裝工具測試報告以作為鑑定。

所需的檔案

須填妥航空貨運單及危險品運輸鑑定書,即 Shipper's Declaration for Dangerous Goods。但如某類別的危險品屬於被指明為無需危險品運輸鑑定書的貨品,則無需該檔案。承運人(Shipper)和貨運代理人(Freight forwarder) 須保留航空貨運單以及危險品運輸鑑定書至少一年。

危險品運輸鑑定書可由一個已完成危險品運輸培訓的貨運代理人或其他受承運人委託的合格代理均可替承運人(Shipper) 簽署。

此兩項檔案缺一不可,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

如果是活體動物,還需到檢驗檢疫局出具免疫證明。

具體操作:

對於貨主來說,要順利出口危險品,首先得找個專門做危險品的貨代,它能幫你代辦大部分事情,當然收費肯定高昂。由於混裝存在較大的危險性,危險品只有少數航線能夠走海運拼箱,而一般來說危險品的量不多,所以還是選擇空運合算。

很多時候危險品是作為樣品出口的,基本上就是小包裹的概念,能不能走快遞呢?因為目前國內快遞公司不具備這種操作能力,而四大快遞巨頭也還沒能在中國開展危險品快件業務,所以危險品通常不走快遞,除非是不正規途徑。

空運危險品做完運輸鑑定書後,應嚴格檢查對包裝的要求,然後根據危險等級,UN NO.跟貨代訂艙。這裡頭客機和貨機、不同航空公司對包裝會有不同要求,一定要和貨代仔細確認,保證包裝有包裝容器性能檢驗結果單。

之後便可準備資料去商檢局申請危包證,所謂的危包證包含2個方面,性能證和使用證。性能證比較簡單,一般提供包裝的正規廠家都可以出具;使用證則比較複雜,要用性能證去生產危險品工廠的當地商檢局申請,在商檢局檢查過用此包裝的產品合格後,才可以拿到使用證了,只不過各地商檢局關於使用證的規定不太一樣,因此申請此證較為麻煩。

拿到危包證,再按照航空公司的要求填妥資料,準備好常見的報關資料、商檢等到海關報關。一步一步地走,認真完成出口運輸的正規手續,做到對社會和他人的安全負責。

青島凌宇國際物流有限公司

注意事項

在我國危險品出口需注意以下幾點:

1.危險品出口之前,向貨代提供危險品說明書(危險品說明書中必須包括中英文品名、危險品級別、危規頁碼、聯合國編號),由貨代向 海關 詢問 港口 是否接受此種危險品。

2.如果 港口 接收此種危險品,可著手安排訂艙事宜。

3.訂艙之前,我司須填寫一份出入境檢驗檢疫 報檢 單位登記申請表及包裝鑑定申請表,如果公司已在 港口 所在的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註冊就不必填寫出入境檢驗檢疫 報檢 單位登記申請表,但需在包裝鑑定申請表上蓋我司公章,將兩份檔案交給工廠,由工廠向當地商檢局提出申請,辦理 海運 出口危險貨物的包裝鑑定。

4.訂艙時,除了正常的單據外,還須提供以下單據:危險品貨物中英文說明書(副本)、 海運 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容器使用鑑定結果單、 海運 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容器性能鑑定結果單(紙箱包裝)註:有時需提供裝箱證明。

5.訂艙時如果危險品不同類,則危險貨物的訂艙必須按各類不同危險特性分別辦理訂艙配船,以便船方按各種不同特性的危險貨物按照《國際海運危規》的隔離要求分別堆裝隕運輸,以利安全。例如一份 信用證 和契約中同時出運氧化劑、易燃液體和腐蝕品三種不同性質的貨物,託運時必須按三種不同性質危險貨物分別繕制三份託運單,切不能一份託運單同時託運三種性質互不相容的危險貨物;否則,船方就會將三種互不相容的危險貨物裝在一起,三種不同性質、互不相容的貨物極容易互相接觸,產生化學反應,引起燃燒、爆炸,造成事故。如是貨櫃運輸,切忌互不相容的危險貨物同裝一貨櫃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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