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出口包裝木箱是指符合出口要求的包裝木箱。
種類
1 採用符合出口要求的免檢板材做成的木箱,通常採用的是9MM-15MM厚度的複合板,也有的叫做三合板或者膠合板。
2 採用實木做成的木箱,然後經過熏蒸防毒處理,通常指熏蒸處理,或者經過熱處理,然後蓋上IPPC章,出具正規的熏蒸證明,這樣才能達到符合出口要求的木箱。
材質要求
出口包裝木箱要達到SN/T0273-93《出口商品運輸包裝木箱檢驗規程》的規定。在選材上主要受力構件應為落葉松、馬尾松、紫雲松、白松、榆木材以及機械性能相似的其他樹種,主要受力構件的含水率不大於25%,箱板和箱檔等部位木材含水率不大於20%。
主要受力構件與箱板在1000mm內死節與活節不得超過5個,不允許有腐朽、貫通裂紋、夾皮、蟲眼、霉變、鈍棱等缺陷。
工藝方面:箱板接縫應嚴密,箱板組合應平整無錯位,布釘應合理,加固帶不得少於2道,印刷應清晰,字跡清楚,正確印刷商檢代碼。
對我國出口包裝木箱要求進行檢疫或檢疫處理合格,並出具相關檢疫證書的輸入國有:澳大利亞、紐西蘭、美國、加拿大、巴西和歐盟(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臘、愛爾蘭、義大利、盧森堡、荷蘭、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英國成員國)。
具體要求
1澳大利亞、紐西蘭的檢疫要求
出口包裝木箱由中國出境前經檢疫處理的,須提供中國官方出具的《熏蒸/消毒證書》,方可入境;在中國出境前未能取得中國官方出具的《熏蒸/消毒證書》的,該批貨物木質包 裝也可以在輸入國口岸的檢疫部門監督下,拆除木包裝進行處理,或連同貨物一併處理。因此,這類貨物木質包裝在出口前是否向檢驗檢疫機構申報檢疫處理由出口企業自行決定。
2美國、加拿大、巴西的檢疫要求
出口包裝木箱使用木質包裝的,必須在中國出境前經檢疫處理,並取得中國官方出具的《熏蒸/消毒證書》,方可入境;否則,將被退貨、或其他檢疫處理。
出口木箱未使用木質包裝的,出口企業可以自行出具無木質包裝證明或在裝箱單、提單、發票上註明該批貨物無木質包裝聲明,便可入境。
3歐盟的檢疫要求
1999年6月10日起實施的緊急法令(簡稱1號法令):“木質包裝不得帶有樹皮,不能有直徑大於3毫米的蟲蛀洞;或者必須對木質包裝進行烘乾 處理,使木材含水量低於20%”。由於該法令未要求出具官方檢疫證書,因此,只要出口企業所使用的木質包裝符合上述標準,便可直接出口。但是,在入境時被輸入國檢疫部門抽查發現所使用的木質包裝不符合上述標準的,將被退貨或其他檢疫處理。為了出口木箱在輸入國順利通關,出口企業認為所使用的出口包裝木箱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可向檢驗檢疫機構申請檢疫處理並出具《熏蒸/消毒證書》。